|
连续的电话声,把我吵醒了。昨晚在酒吧征战到两点多,真不想那么早起。原来好朋友要我跟他回乡下摘龙眼,顺便回去看亲戚。无奈之下只好起床洗漱。顺便把老婆儿子叫醒。也让她们一起去。就当是一日游。来到了聚集点,哗,三家人,男女老少一大群。上高速,疾驰,下高速。转入乡间的水泥路。对于老友的这个乡下,我可以说是熟悉得很。但对于老婆儿子来说,是新娶媳妇头一回。一岁多的儿子对着窗外的绿树,蕉林依呀鬼叫个不停,开心的不得了。 停好车,就见到了我们的“目的”,几棵有几十年年龄的龙眼树,树梢上挂满了一颗颗的龙眼,饱满结实,让人忍不住有点垂涎欲滴,恨不得马上爬上去,摘几个来解解馋。原来,他大哥一早就做了开路先锋,早已在那里等我们。也用绑了铁钩的竹竿钩了不少,几个孩子不由分说拿了就往嘴里塞,我那可爱的儿也不例外,用他那小手抓起一大把就走,屁颠屁颠的向我走来,还一边往口里塞,一边高举着要我也吃。看着那高大的龙眼树,我不由得大叹一声。叹什么?原因很简单,今天我是长裤加身,穿得很“斯文”,爬树,一个我很向往,但又不能付诸实施的名词。爬不了,还能做“指导”嘛,我抱着儿子,站在树下,仰头看着那个位置的龙眼多,就用语言来指挥着那几只树上的“猴子”让他们依着指示去摘。 我那儿子在田埂上也自得其乐,看着那打捞上来的鱼儿什么的,又想去摸,又不敢下手,指着它们依依呀呀叫个不停,几个阿姨有心跟他开玩笑,拿着鱼儿往他手里塞,吓得他急忙向他妈身上爬。 中午的午饭在吵嚷中填饮肚子,玩了一天,个个都对吃有了新的理解,什么狼吞虎咽,什么饥不择食都表露无遗。只要能进肚的,都一扫而空,一滴不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