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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不掩瑜--评王元庆的《社会行为 》
[楼主] 作者:月霜影里  发表时间:2002/07/20 02:20
点击:248次

瑕不掩瑜--评王元庆的《社会行为 》

王元庆朋友已经不是第一次来情感四十论坛了,对他的帖子,我都曾一一拜读,也很喜欢他简捷、顺畅的文风。今就其《社会行为 》 作一点粗浅的评析,不当的地方,还恳请元庆朋友及各位网友教正。
     “现当今的世界上只有三种人:自然人、社会人、法人;具有土地和宅地基能养活自己的人,只能依靠出卖自己劳动技能而获得劳动薪金生存的人,某一集团的领袖和‘资本家’。”
这涉及到人的分类,社会人这个概念从广义上理解,是人的社会性,他具有复杂的社会关系,并且在与不同的人产生关系时会分别扮演不同角色。如果扩大它的内涵,在当前的中国,则可以视为由“部门人”、“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轨,从而产生了一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人类”;西方管理理论第二代,就是以“社会人”为基本单元展开的。自然人与社会人这两个概念有太多的兼容之处,且在分类的标准上不是统一的。所以,我觉得自然人、社会人、法人的分类方法,从概念的划分上有含混的地方,应该再推敲一下。
“具有土地和宅地基能养活自己的人”,并非都是自然人,只是自然人中的一类。不具备劳动能力和生产资料,无法养活自己的人,依然是自然人。社会人中同样有我所上述的那些人,于是,“只能依靠出卖自己劳动技能而获得劳动薪金生存的人,”也不能完全定义他。所谓的“法人”,不是“某一集团的领袖和‘资本家’”,而是指在法律上成立并参加民事活动的团体,诸如公司、社团之类。
当然,《社会行为 》一文,主要论述的是情感、爱和由此作为当事人所应具备的基本的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文中的基本观念我是支持的,在此不再赘述,大家可以细读原文。特别是文中提出的,“人之初,无善恶”的观点,我深以为然,尽管以我的学力,根本不能够从生物学、人类学、社会学乃至哲学等角度去予以佐证。中国古代对于人的天性,就有性善说和性恶说,并为此争论。目前,好像还没有终极的结论。文中其它的论述,我以为还有在语句上值得商榷之处。
谈到个人行为时,文中说:“其行为如果反映出对别人有利,对集体利益有价值,并且得到社会的承认和需要,那就是最基本的道德标准。”意思当然不错,但有点“泛道德化”,观念老旧了一点儿,疏乎了对于个人价值的肯定。每个人都是一个小行星,只有在符合法律、道德前提下,在追求自我价值实现并有益于人类和社会的同时,才可能让星系真正自由、安全地运转。这是切合当下国情的,不能用超现实的道德水准来苛求一般的人。当然,共产党员可能要除外,其应该用共产主义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固然偏颇,但一味强调森林,漠视作为个体的树木也是可怕的。现在,这种思想依然有它的比较雄厚的根基,这也是我在此提出的主要原因。
“人的社会价值、社会地位直接决定着他的个人品质,首创精神和积极性。”我也表示存疑。只就社会地位来说,一个社会地位高的人,他的个人品质就一定高吗?许多贪官污吏,社会地位比一般老百姓都要高,如成克杰贵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这句话反过来说:一个人的个人品质、首创精神和积极性可能决定着他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价值。我以为尚好。
“爱情不仅是个人的、私人的现象,也是社会现象,处理这种关系时决不容许暴力行为和极端偏爱的行径。”里面的极端偏爱一词不知指向哪一种现象或表征,是说爱的走火入魔了,以致于……?
“友爱不可能是法制的对象,但如果涉及两性之间的关系,则不仅要由道德来调节,而且要法律来调节。 ”两性间的爱情应该包含在友爱之内,至少也是一种特殊的友爱。如果爱情需要道德与法律来调切,则友爱也肯定需要。两个朋友,我借了您的一百万元钱却赖总着不还帐,恐怕就不仅是只要道德站出来说话了。
《社会行为 》中有一句话,意思很精彩,我把它引在这里:“人越是文明,在理智方面和情感方面越是崇高、完善,他的爱情就越丰富、越优美、越道德,他得到的高兴和喜悦就越多。”这种崇尚文明的希冀,在有的人过份追逐财富和蔑视思索的今天,显得尤为可贵。衷心希望元庆朋友继续探讨,并有更多的收获和发现。


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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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风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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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无月的夜  发表时间: 2002/07/20 11:38 

关于最后一点,我提两点意见好么?

《社会行为 》中有一句话,意思很精彩,我把它引在这里:“人越是文明,在理智方面和情感方面越是崇高、完善,他的爱情就越丰富、越优美、越道德,他得到的高兴和喜悦就越多。”这种崇尚文明的希冀,在有的人过份追逐财富和蔑视思索的今天,显得尤为可贵。
其实不是我不懂,但是:

首先,现在的社会之中,高素质,高智商的犯罪行为也越来越多.而且这种犯罪同样蕴味了一种情感,一种缺憾之美.一种背叛的格调.也许这体现了道德重建过程的曲折或者人性的背离吧.行为往往背离实际,成就往往背离道德,理智往往抹煞情感......

其实,文明与教育程度,个人修养的关系到底如何?也许一个人的行为与本质,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合,与本土文化相协调,与本国风俗习惯相融合,关于一个人的文明程度,学历与工作地位不太可以代表,还要放在一个大的社会环境中,才可以体现与评论.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与社会基准,人们约定俗成的道德冲突,其实无论在历史上还在现代社会常常有这样的背叛精英,那么我们如何评价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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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楼]  作者:月霜影里  发表时间: 2002/07/20 15:03 

回复:我的想法

关于高素质、高智商犯罪行为越来越多的现象,我简略的看法是:高素质与高智商者并不代表其个人的道德水平同样高,亦不说明其自律性也很高。比如前段沸沸洋洋的刘海洋伤熊案。你讲的很对,“也许这体现了道德重建过程的曲折或者人性的背离”。道德老屋子的破落而新房子又没有及时的建成,不但会使“高人”犯罪增加,还会使全社会的犯罪总量上升。

至于“在历史上还在现代社会常常有这样的背叛精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比如中世纪的文艺复兴,就是由众多的精英正视和重构了人类,特别是西方的思想、科学架构,动摇和结束了教会的愚昧和残酷统治。类似这样的背叛,正体现了人们,尤其是知识分子中的“先知先觉”者的重要作用。窃以为,这样的人在世界上乃至中国,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其往往是时代发展的前驱。一个社会如果听不到正常的责难的声音,那么它不是太好了就是糟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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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风月谈
 [4楼]  作者:王元庆  发表时间: 2002/07/20 17:17 

回复:月霜影里 谢谢您!
     月霜影里 谢谢您!我看了您的评论,一时间、还真的不知该怎样回复您才好。您的分析很深入呢,很有见地的评价,谢谢了!以后很希望您能指教啊,好吗、斑竹?
[楼主]  [5楼]  作者:月霜影里  发表时间: 2002/07/20 18:49 

回复:共同探讨
很喜欢你的文章,更欢迎你来到论坛。希望大家能一起关注这个世界、关爱我们的生活。唯有追求,方能提高。握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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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风月谈
 [6楼]  作者:王元庆  发表时间: 2002/07/20 21:53 

回复:谢谢您的分析!

斑竹好!我会经常到这里来的,而且还希望能由此被《知音》杂志看上我的稿件,能够采用!我很想挣稿费呢。

  还请您能够指教啊!我不知道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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