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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和人品
[楼主] 作者:△红骆驼△  发表时间:2008/09/03 10:37
点击:587次

 

 

    责任对人来说的重要,用梁启超的话可以说明:人无责任与禽兽何异?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的今天,心为行役性随物动,已经是人们普遍接受的不证自明的自然存在。文明社会恐怕已经无法对欲望进行严打酷禁了。承认欲望就是承认了人性中真实的一面,面对欲望毕竟也算是一种勇气。

 

    但毕竟人何动物不同,所以对人处在社会中来看,人就有了责任。只要不是一个单独的自由的人,只要是处在社会中的人,就一定有责任。在现代社会中,自然人其实是无法存在的。强说自己是自然人而回避社会责任那不过是一种逃避的懦弱,或者是一种极度不负责任的自我的张扬主张下的恣意放肆。这就存在社会和个人关系如何协调,自我的张扬和责任的承担如何接口的问题。

 

    古有人论,以品而言,上品,大公无私,是纯粹的高尚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中品,先人后己;下品,先己后人。自私自利,只顾及个人感受惘顾社会职责,只贪图个人欲望满足不管别人水深火热,只追个人感觉感官刺激不管社会赋予的理性准则的,没有品,这点毋庸致疑。可以说道的是下品和中品之间。人谁都有自私和欲望,关键是在他人利益和自己利益冲突时候的选择和决定。比如生活中,太多的人都自己界定自己是善良的,义气的,乐于助人的,但很多这种自己宣扬的品质或者自己认为曾经有的善行义举,是苍白可怜的就在于,一旦在帮助别人时候损害到自己的利益的时候,哪怕只是有这种可能性,立刻,他放弃的是帮助别人而选择的是保护自己的利益。在小事情上,在官场的大事情上,大都如是。此为下品。

 

    中品之人,在遇到自己利益和他人利益冲突的时候,在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可以从别人或者客观上找原因的时刻,他选择的是为他人而放弃自己的利益,宽容他人而自己承受责任和后果。从内因和外因的关系看,他看到的是内因。故而被中西方都成为是一种积极的眼光,其思考的方式也是积极的。如在生活中你遇到了难处自己无法解决,人能舍弃自己的时间精力,甚至对他自己是无法完成的事情,但都坚持尽善尽美的来完成对你的帮助,你感激这样的人吗?会觉得这人是安全可靠应该是毫无疑问。此可谓大丈夫了。

 

    下品和中品者之区别,看似难实则易。细心于生活中,任何与人交往的细节处,包括对言语的观察和体会,都可以得出自己想要的结论只要自己真的想要的话。生活,重要的一部分就在于认识自己和认识人。而生活中事十有八九不顺,于不顺中存一冷眼,能于失败或者挫折教训中观察而有所得,对人有所认识,已经是很值得的失败和教训。至于于挫折处义愤填膺,对别人横加指责抨击,看似正义凛然,实质是更多的发泄自己的私愤。不可取也。

 

    而人的天赋不同,秉性各异。知己为下品者,莫强求为中,更无须在自己脸上贴金包装。通过文字和语言传递的信息很多,有时候却很可怜。高智商者往往能精熟精通包装技巧手段于语言文字中,高明处,让人浑然不觉,察无所察地表现自然淋漓。象这些年曾经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而风行一时的社交技巧,沟通手段,特别是所有的口才和文笔,从这意义上说,都是一种技巧,是术,而非本质的道。道不可言,强言只有一字:诚。心诚,表现在行为上是信。如失去了诚信,最起码失去了应有的真诚,哪就算你掌握了瞒天过海的技巧,炉火纯青的手段,到最后还是机关算尽反送了自己性命。因为天理昭昭故而。古人说:举眉三尺有神明,天理有眼也。在此无意宣扬有神论,但冥冥中有的道德律律的力量,若你不信,不会因为你不信而不存在。信之则有不信则无固然对,那是要求本人心性的坚定而坚硬。若心不坚定而大骂神明,恐怕结果是反受其害的。而道的力量无处不在,所以在大道面前,一切技巧和手段都变成了雕虫小技。有人满足自己的心计,有人沾沾自己的才华,更有人得意于自己仅有的他人暂无的聪明甚至聪慧,在大道面前,都显得浅薄了。我无意抬出无人能说无人能知的道来压技巧。但道的力量如此强大而神秘,即便是不语怪乱力神的孔子(孔子是不语,非说不存在),同样说这样的话:朝闻道暮死可矣。是什么样的力量,是什么样的智慧,才可以对一个能千古传诵的圣人,都有如此吸引力,值得我们深思吗?在道面前,或者在一个人内心的思想和真诚面前,技巧到底有多少作用呢?若用佛学言说即是:方便即下流。方便就是方法技巧,只要你用了方便,以落入了下乘下流。用今天的话来说,只要你用了技巧,只要你看重才华,特别是沾沾自喜于自己的才华的话,落入的是下流吗?肯定,毫无疑问的肯定。所以有一话说的好,今天,转眼就成为过去,我们什么都留不下,唯一能留下的只有真诚。因为真诚近乎道。真诚对自己的表现就是面对自己。我是下品,就是下品,决不强求自己成为中品,至少现在我知道,在中品和下品之间挣扎,在自己和他人利益之间的抉择,在别人的荣誉和自己的荣誉之间的“抢夺”中,我无法舍弃掉自己而先选择他人,我不能保证每次都做到这样。特别是在社会责任和自己的利益中选择的时候,我更容易迷失自己的决定。到底,自己应该选择什么?

 

    十字路口的犹豫,有时候会耽误的是一生的光阴。但承认那是一种无奈和悲哀。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东西,和衣锦还乡望子成龙一样深植大众内心甚至灵魂深处的,或者已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基因”、一种情结的集体无意识,就是阴阳太极的人生哲学观。桌面和桌下,是两个平台,也是两颗心,是双重的人格。意愿和行为,原则和利益,理想和自己愿意接受的现实之间,都充满了矛盾,也就在人内心充满了挣扎。据说这正是人的复杂和丰富之处。特别是中国官场上的达官,都精通阴阳之道,和对上对下之应对之策。无论多美好的一个理想,或者是政策,流通到达官的门前屋里时,出来时候,经过之时,已经换了面孔。而达官们心安理得地按照自己的理解和阴阳之道,来应对一切风云变幻。面对皇上是阳,面对自己内心用的是阴。对别人马克思主义,对自己绝对是自由无政府者。面对你的时候承诺和义气让人感激涕零恨不能以死相报之,而转过身去时,早已经是另外一种风景。翻脸比翻书要快,心肠比锅低要黑,脸皮比城墙要厚,这是中国官场的为官的核心要领。可以说,已经是把所有的技巧提炼为一种文化思想的“心法”,属“上乘”大法。而中国社会正是在这样的一群达官肆虐下,加之小吏的为虎作伥的猖獗中,走过了几千年。阴阳太极的人生观,指导着,也引领着人们,更能以高尚和变通和几乎是纯粹的艺术般的手段,让人们做着阳面和阴面的不同的事情,高唱着原则而背信弃义,做尽嫖客‘BIAOZI ’行经而每个人都喜欢,也习惯在自己的门前,在最光耀的地方立下同样传世的牌坊以让后人瞻仰。社会责任,在这时候,是该哭泣还是该心痛欲绝??

 

    现在的世界充满了快乐的呼喊,及时行乐已经由颓废的角落走进了堂皇的大厦。而追求快乐的人们应该是最简单的,最不愿意复杂的人们,那么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和我一样,都愿意在面对自己和别人的真实时,或者在什么都留不住甚至生命都不可挽留的时间里,需要不需要留有一点面对自己的真诚,从而让自己清楚的看到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有人说过,人最难的是认识自己,其实人最难的是面对自己。当无法面对自己的阴时,那梦魇一样的阴,却能一直在必要的时候支撑其心和灵魂中欲望的世界。可以让自己在最美的名义下,最快乐的主张中,以及品位和自己认为的高尚超脱,还有风度中,让自己醉了一年又一年。如夕阳,中国这国土上的夕阳,到底醉了多少年,又还要醉多久?而每一个中国人,什么时候能走出那阴阳两极的无形枷锁的控制,而真正成为一个有勇气面对自己的人,能自己从挣扎和痛苦中解脱出来呢?

 

    无论怎么说,无论说什么,社会责任还是存在,人离开了社会,就不是文明人,就象没有群体和社会就是野蛮人一样,这无法回避。那么,做一个有责任的社会人,需要回避吗?回避以后会是什么?做一个中品或者下品的人,难选择吗?如果不选择,或者自己蒙混自己的话,自己又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象有人说,知识分子最起码应该具有知识分子意识,就是以社会为己任的使命感,否则不配是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那么我想说,面对自己是一个人最起码成为一个光明正大的人的最起码的条件。如你不能面对自己的内心,内心是阴暗的,如果你沉溺在才华中,才华是值得轻蔑的,如果你麻木在个人的快乐和感觉里,借启超的话说,“和禽兽何异”?

 

    而个性的张扬,从原来的文学领域里的一种主张,到今天社会中横行无碍的观念和行为,本来是社会和文明进步的标志。但个性张扬时候,沉溺于纯粹的个性,个人原则高唱时,不管他人的死活,自己快乐被追求时候,也不再有一点关心给予社会,从而给自己起码的责任,这还是文明的标志吗?还是那些为反封建的精神世界的压迫,而曾经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今天的自由之花吗?还是本来颓废在阴暗角落如今却可以招摇过市的恶之花,恶俗之花呢?生命的意义到底在乎奉献,还是在乎享受呢?其实这答案是每个人自己定的。换言之,生命本来是没有意义的。但当一个群体存在的时候,舍己为人就成了高尚的意义,因为这样的人值得尊重和记忆。而自私自利,不管文明发展到什么程度,不论物质文明如何崇尚,不管它能穿上多么漂亮的时尚的外衣,总还是被人唾弃的,扪心自问时,你若喜欢自己纯粹的自私,但你不讨厌别人的自私吗?你若崇尚了快乐的原则,你在自己一个人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候,你真能安宁的对自己说,我就要快乐,什么都可以不要,什么责任都可以抛弃吗?

 

    个性,在这时候成为了一种借口,同时不知不觉成了一个帮凶,因为为了个性和一己的快乐,却舍弃了一些本来不应该舍弃的品质。那是悲哀,还是快乐?

 

    责任,无论什么时候都存在,只要你是一个社会人,你无法回避,而你不可能生活在社会中而自称是一个自由的人,或者是一个纯粹自然的人。那是逃避,或者是堕落。至少,是给自己的自私找一个借口而已。找借口,就别太理直气壮了,别太自己以为人生意义全在于此了。要不,轮回到封建那时代中,还是一个牌坊的问题。需要牌坊毕竟不是现代文明人,所乐于做的事情。

 


    在中国历史上,有太多的风流人物,可分两类:思想传世一类如孔孟老庄等;以做事情成就丰功伟绩传世的,管仲范蠡诸葛刘基等。惟独以思想和做事两方面都传于世的,被毛泽东称誉为中国历史上真正重量级的两个人物,一是曾国藩,另一是范仲淹。而范仲淹被人们熟知的是他岳阳楼中的两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先后之说,表明的次序,而非真正有自己的利益。就如佛教中的地藏王菩萨,地狱不空誓不成佛是他的意愿,是他的口号,也是他的行为准则。此为高尚和纯粹,此为真正的脱离低级趣味,真正上品之人。现代有雷峰为人民服务永远无限,又有王进喜为中国石油少活二十年,还有焦裕录为百姓舍生忘死。如果他们活着,他们就是最可以面对自己的真实,和自己一生的人。我无意在这里讨论大伪出道德立的关系,也不想牵涉到中国的文化和中国历史的官僚制度的关系,还有制度的缺陷和根本腐朽带来了多少的集体无意识中的阴暗的甚至深不可见的淤泥河床,只想反思一下作为一个人,一个自认为文明的现代人,是不是还能在自己快乐的同时,在感官刺激已经让自己沉溺得不能自拔的时候,问一声自己,还记得自己是一个社会人吗?还记得自己有着无法逃避的社会责任吗?

 

    有人说,快乐已经是一种时尚乐。不为快乐为什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记得那是红灯记里日本鬼子对李玉和的劝说词,也记得及时行乐是二战时候法西斯曾用的瓦解世界反战联盟的宣传口号。及时行乐吗?有错吗?但如果我们曾经深恶痛绝于那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曾经痛斥过集中营的丧失人性的话,我们为什么不能思考这及时行乐的劝说词背后,到底还隐藏着什么,或者失去了人生太重要的什么吗?

 

    想到中国那沉痛的十年,其实中国从发展的角度来说走的弯路不只是十年。但那红色恐怖的十年中,一直崇尚着高大全的光辉,而背后是阴暗无比的内心和勾当,那把人民捧上天其实又是把他们愚弄得史无前例的十年,当人们终于觉醒的时候,终于狠狠的唾弃了那十年,同时也唾弃了那十年所有的观念,唾弃了高大全,而在厌恶伪君子年代和伪君子的时候,安心的做一个真小人的时,却同时又抛弃了人生命中,人在社会文明中本来应该有的那一份责任和承担,那是一种幸运的解放,是一种可贵的自由精神,还是一种太深的伤痛的另外的表现?还是一种新的悲哀?抑或是人内心的一种新的流离失所呢?人,为什么总是找不到自己的家在哪里,为什么总是会在迷途中轮回?于是,不如放弃,不如替代以快乐,以快乐作为一切的原则。以感觉作为一切的准绳,也作为了爱的准绳。那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文明,和进步吗?

 

    是这世界不能再相信,
    于是我深信了自己
    深信了感觉
    也深信了一见钟情的灵魂的战栗,
    瞬间的战栗的刺激,
    它的真实,远胜过了所有不可信
    和不可知的外在的世界,
    即使,要面对感觉的快速的失去,
    即使感觉在转眼间,
    走到另一个极端,
    但快乐和感觉,
    仍然是我最重要的唯一的意义
    和原则。
    因为,我不知下一分钟,
    风会向哪边吹,
    甚至我还是不是我自己。

 

    这恐怕就是感觉沉溺的最好的理由。由于曾经十年的阴影,由于曾经信任的大厦在一日清晨全部崩塌,人已经失去了再信任的勇气,也失去了再信任别人和社会的能力!

 

    这是文明的标志,抑或是人和现代社会和现代文明的悲哀?

 

    高尚,纯粹,脱离低级趣味的品,不是放置高阁,而是被放逐到了天边沙漠中。没人相信这社会中还有这样的人存在,尽管,有时候能看到这样的人在做这样的事情,但都一口气冠之以高大全的伪君子吧。尽管自己有时候良知在深夜或者在别人需要的时候突然觉醒,甚至行为上也都做了利人先于利己的事,那不过是我心血来潮时候的快乐需要吧!不要责任,不要社会职责,只要快乐,在快乐的原则下,把一切进行到底,把一切生命的意义都压缩禁锢在快乐里,而陶醉。那是怎么样的快意人生啊。要不,就说个性吧,让个性成为一切的理由和主张,不管个性背后到底藏着什么,只要简单,只要想怎么样就什么样,只要自己的个性能赤脚狂奔,至于狂奔到什么地方那不重要。这,就是个性,这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最崇高的准绳,也是现代文明下,最凛然不可侵犯的权利!

 

     责任,已经黯然而泣。“别理它,它是神经病!”大家都会这么说。责任,应该觉得悲哀吗?梁启超地下有知,一定吐血三斗、悲哀之极!

 

 

 

    初,习作之帖。请58211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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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红骆驼△  发表时间: 2008/09/03 10:52 

晒旧帖

主要是58211先生脑子文字太快,跟不上,所以只有搬出N年前的旧帖来抵挡了。

请指正。

 

 [3楼]  作者:58.211.105.*  发表时间: 2008/09/03 13:17 

对【2楼】说:

驼哥的道德文章

既拿出来晒,即得意之作耳。

今之论坛,少闻有师,有辄哗笑之,指目嘲诮,以为狂者。

我回你贴,当有不顾怪谈,犯其笑侮、抗颜而指正之勇。

有主旨有创见:

文章底蕴浓厚,思想坚定深刻,感情真实充沛。当得叙事条畅,议论透彻,旁征博引,纵横捭阖。

然夫所言止于达意,辞达可矣。行文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

繁蔓铺张则失之练达,道义正言则失之回味也。

 

[楼主]  [4楼]  作者:△红骆驼△  发表时间: 2008/09/03 13:42 

练达二字,穷毕生精力不能及。

以此之故,而请兄弟指正。不说客气话,以兄弟文字,做我文字之师绰绰有余。

道义正言如又能回味,当更高境界。

如我能做到这两点,我就安心写作了。但就是做不到。所以自惭文粗,又愧乏味。故胡乱涂鸦之言,绝无得意之念。

谢谢!

 

 [5楼]  作者:58.211.105.*  发表时间: 2008/09/03 14:06 

对【4楼】说:

兄弟之交,乃说实话。

文字非我等吃饭之本,是以得失不必存心。

论坛之上,戏文弄字,或是喜好,或是炫耀,当不得真。

文虽奇而不济用,行虽修而不显众,何必跋前踬后,动辄得咎。

你过于执着,容易沉迷。

 

 

 [6楼]  作者:潜水都相同  发表时间: 2008/09/03 14:18 

对【4楼】说:驼驼啊,号码满口“之乎者也”的说不定是在梦中还神志不清哦!——

 

……这个世界真是有许许多多道貌昂然的“古人”不会说“通俗”语言的啦……我等对着这些“眉先生”就好象“吾善养吾浩然之蓬蒿人”,只能做个“气充乎其中,言压于其内”,“不敢说客套,不敢说修养,更不敢说懒得生气”的“胡后生”尼!

 

 

 

 [7楼]  作者:58.211.105.*  发表时间: 2008/09/04 10:56 

对【6楼】说:

潜水小老头之文字

你之文字:

如是步不惑之际,则失之锐气。

如是知天命之时,则失之持重。

如是达六十,盖耳顺无此争矣。

 

 [8楼]  作者:潜水都相同  发表时间: 2008/09/04 12:08 

对【7楼】说:号码大青年之精粹

 

号码之精粹:

 

如是效古人之风,则青春已矣。
如是喜孔圣之骨,则归真有望。
如是当与道,则语意不过如此。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9楼]  作者:58.211.105.*  发表时间: 2008/09/04 14:47 

对【8楼】说:

潜水小老头如斯文字,颇露春秋笔意。

曲中有巧,能以彼之道,还彼之身也。

较前之轻率轻语,此篇渐显持重之势。

略不足处,失之以意趣也。

 

 

 

 

 

 

 [10楼]  作者:卧夫  发表时间: 2008/09/04 15:35 

大题目,大手笔~~~
了不起!

※※※※※※
初生是人~异化为狗~落荒成狼~
 [11楼]  作者:潜水都相同  发表时间: 2008/09/04 16:22 

对【9楼】说:

 

号码大青年文字如斯,凝注夏冬仰慕。
巧中有意,能以己之心,度彼之腹也。
较前之持重之势,此篇渐显轻率轻狂。
精妙之处,乃意趣盎然也。

 

草裙舞草裙舞草裙舞

 


 [12楼]  作者:58.211.105.*  发表时间: 2008/09/04 17:21 

对【11楼】说:

赠词一首,以慰之劳:

古人云:苍蝇附骥,虽是捷径,亦不免股后之羞也。

 [13楼]  作者:潜水都相同  发表时间: 2008/09/04 17:48 

对【12楼】说:

 

也赠字几个,作为嘉勉! 

 

 

歌手歌手歌手

 

 

今人笑: 东施效颦,彼知颦美,而不知颦之所以美。

 

 

 [14楼]  作者:58.211.105.*  发表时间: 2008/09/04 18:34 

对【13楼】说:

苍蝇之美几许:

蝇为动物,亦通人灵。一言逆其心,万般随尔行。有动其中,必摇其精,无动其中,亦射其影。闻其忻然之音,谁知真人沟渠行;观其恬然之情,原道黟者为星星。

[楼主]  [15楼]  作者:△红骆驼△  发表时间: 2008/09/04 19:09 

对【13楼】说:

潜水老先生

两位还在奋斗啊~

呵呵。看来我这砖头抛得不错。

 

[楼主]  [16楼]  作者:△红骆驼△  发表时间: 2008/09/04 19:11 

对【14楼】说:

58211兄弟

还在奋斗啊

呵呵~

看来我这砖头抛真的不错。

我快要开始工作奋斗了!

 

 [17楼]  作者:58.211.105.*  发表时间: 2008/09/04 19:16 

对【16楼】说:

驼哥,树欲静而风不止也。

正愁无驴下坡,你来就好,借你下坡啦。

 

 

 

 

[楼主]  [18楼]  作者:△红骆驼△  发表时间: 2008/09/04 19:26 

对【17楼】说:

呵呵。谢谢~

下一段时间,该交给那老不死的遥想大哥,和帅哥卧夫了。

哈哈~

好多人都被我给整跑了。

 

 [19楼]  作者:潜水都相同  发表时间: 2008/09/04 21:49 

对【14楼】说:号码啊,你喜欢苍蝇,与之为伍、深得其性,言之凿凿、维妙维俏……!

 

我小潜水老人家欣赏西施,对她的“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甚感兴趣,尤其是与她有关的故事百看不厌,在敬佩此等“天生丽质,禀赋绝伦”之美女不加修饰毫无造作之余常笑东施怪模怪样装病呻吟”的妖里妖气时心花怒放精神焕发兴高彩烈乐不可支尼!

 

唉,可怜咬文嚼字的孔乙己”之徒孙徒辈满口之乎者也呜乎哀哉咯!

 

 [20楼]  作者:222.191.246.*  发表时间: 2008/09/07 18:28 

好玩

好好玩!

太好玩了!!

哈哈

 [21楼]  作者:222.191.246.*  发表时间: 2008/09/07 18:30 

这是大伙都喜欢看的

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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