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上一主题:十月的北京(下,征题目) 下一主题:阳光世界请进
特大新闻:小梅斑竹结婚了!
[楼主] 作者:笔公  发表时间:2002/07/17 15:28
点击:265次

为何好长时间不见小梅了呢?



※※※※※※



大漠孤烟 笔公在线>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818y/msgview-10170-28280.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十月的北京(下,征题目) 下一主题:阳光世界请进
 [2楼]  作者:-玉树临风  发表时间: 2002/07/17 15:39 

回复:是不是哦?
这样还见她,怎么没有听说呢?
 [3楼]  作者:梅雨馨  发表时间: 2002/07/17 16:35 

俺忘了每日向您老人家请安!
这张玉照老笔翁从哪里淘来的? 暂且做征婚之用,哈哈……

※※※※※※
静静的坐着吧我的心,不要扬起你尘土...... >
 [4楼]  作者:悠悠园中柳  发表时间: 2002/07/17 16:42 

回复:不要~~
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
 [5楼]  作者:滴嗒嘀  发表时间: 2002/07/17 17:33 

也是这张照片
你和一丁口味相同啊。 真是老土。。
[楼主]  [6楼]  作者:笔公  发表时间: 2002/07/17 17:34 

重婚宝典
新婚姻法出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是喜欢结婚的人,于是仔细研究了几天,觉得很有趣,特此写下来给所有走进婚姻殿堂的男男女女。 一、 问:大学里面可以不可以结婚,校方可以不可以干涉? 答:可以结婚。根据是第五条:“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校方的做法是干涉你的婚姻自由,只要男的超过22岁,女的超过20岁,都OK。男生可能没多少机会,但是女生一般大二大三差不多了。 二、 问:我想甩掉她,怎么办,离婚方便吗? 答:非常方便。你只要随便找个人同居一个星期,当然要招摇给众人知道,然后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就必须判离,因为根据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你想离,当然调解不会有效,又因为你丫和别人同居,符合感情破裂条件(一),所以,合法甩掉她。但你最好没什么积蓄。 三、 问:听说有离婚证? 答:对,我靠,我也没想到。而且这种“离婚证”只有当你们是协议离婚的时候才有,根据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四、 问:我靠,这个离婚证不是末来的幸福的伤疤吗?怎么办? 答:藏好。也不要搞丢了,这东西好像不能补。 五、 问:我能撕了它吗? 答:……换个人问。 六、 问:他和别人同居,我该怎么办? 答:一定要抓到他和人同居的证据,比如照片、录音、内裤、胸罩之类,然后你就可以顺利离婚,还因为是非过错方,你可以得到他财产比较多的部分,嘿嘿。 七、 问:我不是侵犯他的隐私权吗? 答:废话,要不然你怎么证明他同居呢?难道他能自己全场录像双手交给你?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要钱还是要一个遵纪守法的名声? 八、 问:有没有办法不计划生育? 答:好办,找个自治区的少数民族人结婚。根据第五十条,本法在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变通。 九、 问:语言不通怎么办? 答:废话,找个满、回族不就行了。 十、 问:我是法官,告诉我如何靠新婚姻法捞钱? 答:祝贺您,在新婚姻法,您大有可为,因为“同居”“重婚”都没有司法解释,还不是由你说,他明明只是一夜偷情,你可以说他同居,要判他财产损失,除非他拿钱来:他如果包二奶,呵呵,那更好,因为是同居还是重婚还不是由您老拿主意。

※※※※※※



大漠孤烟 笔公在线>

 [7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2/07/17 17:54 

真多情
昨天刚向丝雨献殷勤,今天又来这赶场子。看来你已经深得笔公《宝典》的精髓~~:))

※※※※※※
在摇滚中释放你的困惑烦恼,在摇滚时挥洒你的幸福快乐~~
 [8楼]  作者:粉笔  发表时间: 2002/07/17 18:13 

我以为有结婚照看呢,嘻嘻:)
 [9楼]  作者:悠悠园中柳  发表时间: 2002/07/18 09:49 

回复:好啦!;)
别急嘛!明天情就留给你了!呵呵~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推荐到西陆名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1776900291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