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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们! 请进!
[楼主] 作者:大红裤衩  发表时间:2008/06/25 13:38
点击:4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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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遥想当年  发表时间: 2008/06/25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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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作者:雪花朵朵  发表时间: 2008/06/2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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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作者:潜水都相同  发表时间: 2008/06/25 14:24 

9494——

 

    他们这些“狐群狗党狼狈为奸”加上“鼠目寸光同流合污,经常无所事事饱食终日那个撑着的捏紧脖子鬼哭干嚎”叫人心烦,—……应该好好改造改造!

    耶……支持“大红裤衩”领导指导工作、指导思想、指导方针、指手划脚、指(好象要用这个尼)上谈兵……指挥系统、指,指,指……指日可待啦!

 

鞭炮鞭炮鞭炮

 [5楼]  作者:丑师兄  发表时间: 2008/06/2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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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作者:潜水都相同  发表时间: 2008/06/2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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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作者:△红骆驼△  发表时间: 2008/06/25 17:46 

对【2楼】说:

呵呵~

我看到这里的人都称呼遥想大哥(但有可能比我年少)。遥想大哥总要点我的名啊。我在长空时间不短,有类似感受:对这类自以为聪明的骂坛,也见怪不怪了。别说让遥想大哥出手,就算我平时逻辑不清楚,但至少也得那点还有逻辑的东西出来才能出手吧。就拿一条大红裤衩装酷,没觉得有多少技术含量。遥想大哥饶了我吧,我就免了。

另外你可千万别说自己老了。我看到你风采依旧呢。我看出遥想大哥对我关注,很感谢。但顺便一声,如我以前在长空论坛做斑竹时有所得罪,于此道歉了。行不?

 

 [9楼]  作者:尹享泽  发表时间: 2008/06/25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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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作者:△红骆驼△  发表时间: 2008/06/25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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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作者:尹享泽  发表时间: 2008/06/25 18:31 

好的,换个说法,
我想大叔(他是个男的)会原谅你(红骆驼)的
:)


※※※※※※
http://blog.readnovel.com/user/759990.html 爱你的享泽文集
 [12楼]  作者:遥想当年  发表时间: 2008/06/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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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作者:△红骆驼△  发表时间: 2008/06/26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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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  作者:121.62.3.*  发表时间: 2008/06/28 11:23 

  

  个人的业余生活,兴趣爱好,与旁人无干。你的这个贴子很无理!想必你还很年轻,至少是看问题很幼稚!请问你有什么资格这么直问各位版主???

  我曾经也是四十的版主,我狂热时也曾晚上十二点了还在为贴子忙碌。我知晓有的版主曾经在六月的书房里挥汗笔耕,那是一种对文学的执著。在这个论坛的激励下我写下了也许是我这一生中仅有的小说,圆满了自己小时候的文学梦想。在四十的那段时光算是一段经历,我很自豪,也很得意。我甚至将小说打印下来,推荐给我的家人,我的同学看,让他们一起分享与见证。现在,我由于精力有限,不玩论坛了,但也偶尔回家看看旧时朋友。

与你说这些,只想说,年轻人,生活中许多事还需磨砺。在这个论坛,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生活充实的人很多。多长点见识后再来!

   生活是自由的,各人都有权利选择做一些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前提是不要妨碍别人,危害社会。象你这样横加指责,给别人带来不快,就是你的不对了,至少让人看了这个贴让人觉得你做人很失败。

   你若确实愤怒了,就针砭时弊吧。在这个论坛,每个ID的身后都有不为人知属于自己的生活故事,他们并没有妨碍你,也没有妨碍别人。更没有请你来,这样地大喊大叫,只会是自讨无趣。请离开吧,一言不发!!

注:因为西陆改版了,原来注册的密码登陆不了。只好游客身份回贴     鱼沉渊

 [15楼]  作者:徽地文狐  发表时间: 2008/06/2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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