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好色,取之有道 古人云"食色,性也"。也就是说,"色"与"食"一样,都是人的本能。而"好色"与"好食"一样,都是人的普遍欲望。只是人们的这种好色欲望被压制或没有条件得到满足而已,最简单的佐证是:历史上几乎所有皇帝(包括武则天)和达官显贵都是妻妾(或情人)成群荒淫无度,几乎没有一个是例外的。这就说明了,只要条件允许,绝大多数的人都会一改往日正人君子的面孔而摇身变成一个好色之徒的。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人的本质都是好色的。 长期以来,"好色"的名声并不好听,说某人是好色之徒,他一定会和你急。这是中国长期的封建礼教"万恶淫为首","灭人欲存天理","男女授受不亲"等的影响所致。奇怪的是,统治者和达官显贵们一面口口声声"礼义廉耻"一面过着荒淫无度的糜烂生活,这与统治者一面说"仁义道德"一面做着"弑父杀兄"的勾当一样,都充分说明了中国所谓传统道德的虚伪性。几千年来,这种虚假的道德观一直桎酷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今天,我们的社会开始倡导以人为本,我想,是该还"好色"本来面目的时候了。 "好色"也叫好性,就其性行为本身来说,"好性"有三种情况:一是追求性的数量,二是追求性的质量,如好美色,三是追求多性伴。多性伴是人对性的一种"好奇"心理,即所谓的"科妮基现象(性的不专一性)"。而就"好色"本身来说,一般可以分两种类型,一是性欲型好色,一种是情感型好色。当然这两类也不是能截然分开的,只是有所侧重罢了。性欲型是指偏重于性本能而情感因素较小,比如强奸,性交易(包括权色交易),一夜情之类都属于性欲型好色;情感型是指男女双方有一定感情基础的性交往,比如爱人(婚姻内),情人,红颜知已等属于情感型好色。诚然,情感型好色比性欲型好色要高一个层次,而我们倡导的就是这种情感型好色。 相对性欲型好色,情感型好色的男女双方是平等自由和纯感情的,而性欲型是非感情的,或不平等的,甚至带有强迫性质的,比如性交易(包括权色交易),表面看是自愿的,但就性本身而言,是不自愿的,试想,谁愿意与一个自已不喜欢的人做爱呢?所以说,情感型好色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在西方文明国家,情感型好色(情人型)已取代性欲型好色(性交易)而成为主流,而在我们中国,性欲型好色(性交易)仍占据主流地位,其根源在于中国还远不是有着普遍自由平等理念的国家,特别是男女间性道德观念的不平等。比如,在现实中,人们对男性的非婚姻性行为(嫖娼或情人)比较宽容,而对女性就苛刻得多,这种不平等的道德观促使女性们处于"有色心没色胆"的境地,甚至自觉地把这种抑制"好色"行为当作淑女风范。由于女性对好色的过度自我约束,使得男人们因为失去对象而不能通过情感型(情人)而只有通过性欲型(性交易)来满足自已的好色需要了。这种现象不仅是男人的悲哀,也是女性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因为性欲型好色(性交易)比情感型好色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要严重得多.而且,我们可以从这种性主流现象得出一个结论:中国的性革命仅完成了一半,即只完成了性开放观念,而未完成性平等观念。 一个情感型好色者至少具有如下三个优点:一是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二是一个情感丰富的人,三是一个人格健全的人。前二点比较好理解,而后一点似乎有点难理解,简单说就是:一个人格健全的人首先表现在他尊重人性,人格独立,个性自由平等理性宽容等等。而一个性欲型好色者(主要是指性交易者),他们把异性间原本崇高的感情物化了,这绝对是对人性尊严和自由平等的践踏,是人格扭曲道德堕落的体现。 好色是人的本性,是人的基本自由和权利,而情感型好色是人类进步文明的标志,是好色之道,所以我们不妨大大方方说:君子好色,取之有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