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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不走的东西
[楼主] 作者:卧夫  发表时间:2007/09/26 01:38
点击:4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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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开始想念哥哥或姐姐了。其实我想念的先是姐姐,然后才是哥哥。想起姐姐,就想起了通过网络认识的清茶随缘和青青岸边草。想起哥哥就想起了通过网络认识的遥想当年。想念清茶姐姐,也许是因为她送过她家乡的特产--信阳毛尖。想念青青姐姐,也许是因为她送过她家乡的特产--白沙烟。想念遥想哥哥,也许是因为他送过他家乡的特产--东北的大瓜子。
    我为什么不那么特别想念与我有血缘关系的姐姐或哥哥呢?我在家里虽然身为长子,毕竟还有一个堂姐两个堂哥,以及一个表姐一个表哥。他们分别生活在不同的城市或农村。当我成年之后,堂哥堂姐几乎把我奉为上帝,我根本找不到做弟弟的感觉,表哥如今是个房地产商,比我大有实力。可他那种在我面前礼贤下士的做派,仍然让我难以渺小起来。表姐对我当然也非常好,给我织过毛裤,给我买过衣服。可她从来也不骂我,对我只是嘻嘻地笑,一点也不威风凛凛。
    在我心目中的哥哥姐姐,对我应该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态度。我如何淘气,他们总是既反对又宽容。我小时候对于有哥哥或姐姐的伙伴都羡慕得要死,记得一个有口福的家伙,曾被他的哥哥带到职工食堂,喝过一次白菜汤。当时我的眼睛都要绿了,因为父母整天忙于上班,我和弟弟只能在家里吃些剩饭填充肚子。谁若有个姐姐,则能丰衣足食。因为姐姐不仅能让弟弟妹妹热乎乎地吃饱,还洗衣服,并督促你洗澡洗脚。凡是有姐姐的弟弟,身上的虱子肯定比别人少。那个年代,有个哪怕名誉上的哥哥或厉害的姐姐,都能成为靠山。与人打架,对方若有靠山,我就不怎么敢轻举妄动。
    即使成年后,姐姐或哥哥的庇护也很重要。我那时候有个哥们,曾让某个女生数次怀孕,都是他的一个在医院工作的姐姐帮他消除了后顾之忧。当时我就想过:如果也有这样一个姐姐,我可能也敢放开一点。
    我写这篇小偷偷不走的东西,是我觉得姐姐比哥哥更重要,于是就把姐姐排在前面。因为姐姐身上有母性的东西,是与母爱又不同的另外一种情感资源。
    可能有人要问:既然你如此渴望姐姐的关爱,那你为何不娶年龄比你大的女人做老婆?显然这一观念是种误区。姐姐变成老婆,你还敢淘气吗?你若犯了什么错误,姐姐向来是假生气,老婆则很容易与你反目成仇。姐姐在弟弟面前是纸老虎,但在老公面前往往是母夜叉。你尽可以对姐姐说:姐姐呀我失恋了,我有点难受。或者说:姐姐呀加一赢我的钱了,他不肯还给我。这些你却不能对老婆说,甚至不能对妹妹说,对老婆说那是自讨苦吃。对妹妹说,恐怕让妹妹瞧不起。
    人总有些时候想对谁诉诉苦,也不一定非要得到什么,只是一吐为快,姐姐恰好就是最合适的载体。古往今来,夫妻之间可以离异,很少听说姐弟之间翻脸,哪怕你整天违法乱纪、胡作非为,或者当你兴高采烈之时几乎忘了姐姐,姐姐也不会记恨你。
    我们总有得意之时也有落魄之际,到妹妹的怀里玩,去姐姐的怀里哭,人的性情才能尽善尽美。姐姐甚至还能给你出好主意,你需要的东西,母亲可能都给不了,姐姐却都能做到。
    哥哥都有什么好处?有了哥哥可以仗势欺人。我小时候,伯父家的二哥有次到我家里探亲,把我乐得天花乱坠,马上就跑出去宣扬,并趁机向伙伴无理挑衅。当把事态扩大之后,我跑回家搬兵,二哥死活不肯支持我的军事行为。经我软磨硬泡把他推进战场,尽管二哥一副羞答答的样子并没出手,仍把与我敌对的人吓了一跳。自此,我和弟弟牛B了好几天。
    今年夏季,二哥前往我的家乡探望他的叔叔,亦即我的父亲。恰值我在家里陪护父亲,我嫌弟弟的捷达车档次太低,借了一辆广本亲自接他。二哥受宠若惊,还像当初那么腼腆。看来,想让二哥给我撑腰,可能指望不上了,因为我也长得像他那般高了。
    如今有了遥想哥哥,我的胆子明显就比以前大了许多。遥想哥哥号称老鬼,不仅才高八斗,而且酒量惊人,已经被我视为靠山。如今有了靠得住的靠山,有了适合哭的地方,再去找地方玩,我觉得我已经很充实了。
    人生在世,有了可以对其耍娇或耍赖的姐姐或哥哥,无论用于怀念还是想念,都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而且,姐姐或哥哥都是小偷偷不走的东西。

            完稿于2007-09-26-卧夫(题图摄于北京怀柔幽谷神潭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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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已被卧夫于2007年9月26日10时50分50秒修改过]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818y/msgview-10170-274554.html[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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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7/09/26 03:52 

回复:在妹妹怀里玩,在姐姐怀里哭,在哥哥背后喝酒...
嗯,如此靠山,若被偷了还得了?
 [3楼]  作者:遥想当年  发表时间: 2007/09/26 06:23 

这个卧夫
有时装的那可怜兮兮,就像一直披着羊皮的狼;有时呲牙咧嘴凶狠样,就像狼假虎威;有时看他脱得溜光的色样,恨得牙痒痒;有时看他那懂事的样子,真像小猫乖乖;有时看他诗文的洒脱,就像痛饮甘醇,又喜欢的了不得。不过,作为大哥,虽不是从小就摸着他的小鸡鸡,看着他长大的,但生活告诉我,咬人的狗不露齿,咬人的狼呢?小心色狼,咬人并不一定要用牙,舌头比牙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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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想当年】个人文集
 [4楼]  作者:非常柠檬  发表时间: 2007/09/26 10:37 

回复:呵呵,经典名言:)
卧夫的经典名言,即朴实又无华,即经济又实用,而且读着读着,由不得偷偷一乐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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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楼]  作者:卧夫  发表时间: 2007/09/26 10:49 

这些都是小偷偷不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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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作者:没有水的双子  发表时间: 2007/09/26 10:53 

咬人的狗不露齿,咬人的鬼不用嘴~~~

 

 

                      

 

 

 

 [7楼]  作者:平凡的树叶  发表时间: 2007/09/26 11:28 

确实如此……

“无论用于怀念还是想念,都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两张合影的照片让我这个局外人看了都有了一种莫名的感动!

有些东西不仅小偷偷不走!而且时间也偷不走!因为已置于内心深处……

 [8楼]  作者:潜水都相同  发表时间: 2007/09/26 12:00 

我发现你这段时间总是惹“鬼”,是被——

那个“总是高谈阔论,一副自命不凡的样子,但是胡子太多了,脸上的皱纹跟我爸爸的一样多”的周宇搞得神魂颠倒啦?(http://818y.forum.xilu.com/msg/818y/m/274592.html)

 [9楼]  作者:潜水都相同  发表时间: 2007/09/26 12:21 

你都“DDD”嘅!

小偷是偷这些“东西”的吗?再说,友情可不是“东西”尼!钦佩

 [10楼]  作者:平凡的树叶  发表时间: 2007/09/26 13:13 

切——
就你聪明!
 [11楼]  作者:潜水都相同  发表时间: 2007/09/26 13:47 

想证实一下:

你这话是不是从“靠,人头猪脑!”那经典名句移植过来的尼!

 [12楼]  作者:遥想当年  发表时间: 2007/09/26 16:37 

对,咬人的鬼
咬人的鬼用唇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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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想当年】个人文集

[本帖已被遥想当年于2007年9月26日16时25分18秒修改过]

 [13楼]  作者:若尘。。  发表时间: 2007/09/26 20:15 

美滋滋的抖落家宝
Tongue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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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  作者:青青岸边草  发表时间: 2007/09/26 20:55 

那确实~
偷不走的是亲情,一声姐姐~注定了姐弟这份亲情到永远,久不见~问好弟弟~昨天和加一电话还问起了你他说你最近太痛苦了,俺问为啥,他说你整天喝酒喝的~哈~

※※※※※※
[青青岸边草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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