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我非我
几年以前我就知道我的头发已经白了好几根了,近来,有一次我连续几天没刮胡子,忽然发现我的胡子也白了好几根。天呵,我果真已经够可以了--我这个老不死的家伙。
我采取了相关措施,比如我把胡子刮得一干二净。差不多的时候,我还把无论是白头发黑头发通通染成黑色,尽可能让人以为我并不是老得快要死了。本来我想剪成光头,但考虑到头发可以掩饰一下头皮的皱纹,就把头发一直保存下来,仅是觉得有必要的时候我就剪短一点。我最希望我的胡须尽快全都白了,而我随时把其刮掉,如果那样在外观上估计能比现在舒服一些。如今,尽管我每两天刮一次胡子,我在镜子里面仍然能看出来我的脸上长过胡子。我骗不了自己,也骗不了别人。
我如果把胡子留将下来,可能就别想要脸了,不像马克思也像本·拉登,人家无论已经死了还是活着,都是名人。我算老几?冒充或者模仿名人?我并没有那么大的胆子。虽然自己没到古稀之年,野心已经越来越小,更谈不上还有什么事业心了。小时候的远大理想已经让狗吃了,身上的力气也被狼叼走了。
我不敢蓄胡子,主要是我目前比较谦虚。当我认为我可以的时候,我也许让胡须无限茂盛起来。比如当我非常有学问的时候,就学习马克思。当我也能耍大刀的时候,我就学习关公。当我活得不耐烦了,我就学习拉登。当我很有钱的时候,我就学习圣诞老人。我甚至想当上一名导演,借以指挥人的情绪。最近我买了一顶帽子戴在头上,再三启发我尊敬的加一先生看我是否像个导演,他硬说像一名电焊工,连电工都不如,把我气个半死。
我想,当我也有资格不刮胡子的时候,肯定能堵一堵加一那家伙的臭嘴,看他还怎么说。
境由心造
我已经不习惯于热心地想把自己怎么怎么样了,仍然显得有气无力,甚至没有兴致多次脱下衣服。我再次想起了那个裸钓的人。在家乡的佛母山下,"佛谷"石碑旁的北湖,我与雪魂等人钓鱼的时候,有个男子竟然一丝不挂,一边等鱼上钩,一边耀武扬威地走来走去,一点也不介意山上的佛租或佛母会怎样想。
其实,裸钓者的举动,远比松林里的故事单调得多。我在佛母山东侧的松林里挖野菜的时候,遇见两个性情中的男女正在造爱。因为他们也是一丝不挂,我无法通过服饰辨别他们是和尚与尼姑,还是亚当与夏娃。甚至没好意思把他们摄进镜头,尽管相机上的18-135镜头足以把他们概括起来。但是我得承认,松树林里真是个好地方,要比老鬼当年用于偷情的玉米地,以及红高粱家族的野合之处更宽敞更通透。相形之下,我发现自己原来多么不解风情,偶尔有了什么念头,心目当中只有一张宽大而且柔软的床。
话说我们在相机里反复验看了那个裸钓者一番,放大之后发现对方竟然是个身体健康的人,健康得甚至有人自愧不如。裸钓者在岸边明晃晃地展示自己,若想以此诱惑鱼们(暂且不论男鱼还是女鱼),我觉得他应该把紧要处挂满鱼钩,然后浸在水里,也许就有艳遇。如果热血沸腾,到林间走一走,或与忙碌中的偷情者们相遇,必有一场好戏。
狼眼看人
以前我就知道有这样一个词儿:狗眼看人低。近日在酒桌上,有个朋友忽然冒出一句"狼眼看人高"出来,众人顿时大笑。与此同时,我想起歇后语:隔着门缝看人--把人都看扁了。无论狗眼看人还是狼眼看人,只要隔着门缝看人,人终究是要被看扁的。其实让我最佩服的则是狗眼看人,狗们类似人的走狗,其实并没把人过于放在眼里。狗的聪明才智实非异类能及,这从狗在人类面前所享受的特殊待遇就能看得出来:家禽家畜生来只是供人宰割,因而生生不息。野生动物则因不肯轻易屈服于人,许多品种濒临灭绝或者已经灭绝。
比如,关于狗民的兴旺与狼族的没落,从中可见一斑。
董存瑞炸碉堡、黄继光堵枪眼、张铁生交白卷,这些时代所造就的英雄都被狗们看在眼里,狗们若无其事,狼冷笑着根本不想再让自己深受感动。世上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狼以异样心情与人一路争执下来,或者头破血流,或者一命呜呼、恨不得钻进地缝藏身。
人是什么东西?
在狗眼里,人是狼粪;在狼眼里,人是狗屎。在此之前,狗是笑着走近人的,狗笑的时候笑里藏刀。狼是哭着离开人的,狼哭的时候哭中有情。
狗眼看人有多低,狼眼看人有多高,狗和狼都知道,只有人不知道。
完稿于2007-08-28-卧夫
[本帖已被卧夫于2007年8月28日18时57分2秒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