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代人》第五期登载了一篇短文"列车晚点了",此文叙述一对恋人迫于家庭压力不得以相约远走他乡。他们在车站等候多时,却因列车晚点而被双方父母亲戚逮了回去。二十多年后,这对昔时的恋人各都儿大女成人,他们的那一半也都先于他们撒手人寰,鳏居的他迁移到了昔时恋人的居住地,想与孑然一身的她再续前缘,然而,他们怕遭到儿女的反对,就又相约私奔,他们又在车站等候多时,又因列车晚点而被儿女逮了回去。 看完,不仅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仔细想来,还真是旧相识。只是已不记的见于何时。 情节雷同也罢不同也罢,似乎没有追究的必要,只要大家认同就可。即使是陈芝麻烂谷子,即使是老调重弹又何妨? 愚以为症结还不在此。 曾记得书上有关小说的说法--来源于生活,生活的虚构和想象,社会生活的一种反映。 如此,小说短也好长也罢,都应该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虽可以虚构可以想象,但是不能脱离生活脱离社会。文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口呼吸按理都和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断没有架空生活的道理。 然而"列车晚点了"好象忽略了这个常规性问题。如果说三十年前是迫于家庭压力而不得不私奔,这似乎无可非议,既合情合理,又情在理中。那么三十年后呢? 诚然,三十年前私奔是做不了自己主的唯一做法,然而三十年后谁又奈何你了? 试想,双方儿女各都成家立业另立门户,两个鳏居老人要堂堂正正结合一起,谁还会忍心来阻拦? 但"列车晚点了"确确实实说三十年后他们又踏上了私奔的旧途。 如果说列车晚点,那倒是经常有的事情,但行将朽木之人私奔情又何在? 是为了弥补那段浪漫吗?是为了重温当年私奔的那份激动吗? 不可思议。 不可否认,作者要安排人物的命运那是她的自由,但也不要太离谱吧,它毕竟来源于生活。 真有六七十岁的老人还想私奔的吗? 百思不得其解! 何尝不可以说是他们悄悄去旅游结婚,儿女以为是私奔才赶来阻止,又可不可以呢? 这样是不是又有损于作者的奇思秒想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