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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整理帖——《在一起》
[楼主] 作者:雁无伤  发表时间:2007/05/31 18:37
点击:189次


破箱子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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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就一直有攒东西的习惯。那时候当然是没有余钱给我去攒的,所以只能在墙角旮旯和烂坑泥地里摸索寻觅。找到平素里少见的个别,便如获至宝般收藏起来,装在一个红油漆木的小箱子里。已经很旧了,斑驳的木料被一遍遍涂上红色油漆,依然脱落。一把黑色的锁,却是崭新的。记得父亲带回那锁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温暖明媚。这里面将是我自己的珍宝了。那是一种出于安全的感激,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那表情。从此之后,奇形怪状的沙堆里捡来的贝壳,样式稍好看的没盖玻璃瓶,总之一切觉得好的东西就收拾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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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住在城乡之间。一边的农村收割庄稼,临了总会在地里落下好些麦子稻子红薯之类,于是另一边住着的城里人便麻袋竹篮的涌了去,叫做拾荒。我那时候笨且没有眼色,总是挑母亲最忙的时候,端着我那箱宝贝心肝希罕物,撵着她问:“你们那是拾荒,我这叫拾啥?“母亲总是不耐烦地白我一眼,同时也狠狠地白一眼我那些稀罕物,鼻里轻哼:“你啊,就给我拾破烂吧!”而每次帮我把那些东西清洗干净的,却是管那些叫破烂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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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因此笃定,我这些破烂绝对是稀罕的,别的小伙伴决计没有,就是有同类的也决不重样。还有就是,我绝对不是捡破烂的,破烂没人要,我的东西却能引来无数伸长的脖子和如炬的目光。晚上睡前,在桌子面上抖落出这些宝贝搞展览,那种一一拿出又一一放起的幸福感觉,至今芳香馥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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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一呼闪就过去了,我一边还在掰着脚趾打发寂寞时光,一边已经倏地长成了现在的模样。那箱子宝物跟了我十几年,大学上学的时候落在家里,搬家的时候就不见了。我一定会想起它们和那个破箱子,当我想起童年的时候。





有关于三毛和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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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第一次读三毛,我不认得她。大约是因为厌烦了那些连环画,我开始对文字密集的书本发生了浓厚的兴趣。那本绿色封面的书叫做『撒哈拉的故事』,出现在那个夏天放学路上的地摊上,两毛钱一本,八成新。我发现作者竟是三毛,那个漫画里可怜巴巴大鼻头的流浪男孩,竟然可以写出那么多神奇的文字!那时候口袋里从来没有钱,所以我很激动地一路狂奔回家,跟母亲说要两毛钱买书看,母亲急忙把手在围裙上擦擦,在口袋里摸索起来,眼里满是振奋的光彩。现在我想,那时候的她应该很欣慰,她的女儿终于不再为街边的方片糖而满大街嚷嚷,却为了买一本书大汗淋漓地跑回家再折回。于是,三毛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童年和整个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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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来以后,翻开扉页我失望了,那上面有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文字介绍说她就是三毛,她怎么可能是三毛,可是她就叫三毛。小时候我是典型以貌取人的,我喜欢张乐平笔下的三毛,他虽然不好看但是可爱,可爱而可怜,我还曾经盘算过给张乐平写信联系领养他的事情。可是眼前的这个三毛,看上去不仅长脸而且不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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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毕竟这是那时候我唯一一本有很多字的课外书了。连着好几天的时间,每天吃完饭写完作业,我就在门口的小板凳上读它,一直读到夕阳落尽。我们家住的是巷子,邻居们来来往往,大大小小的孩子用各种游戏诱惑我也纹丝不动。后来母亲告诉我,从那个时候,前后几排房的大人们就认定了我长大是读书的料。但我心想,这和学习有什么关系呢,看那书的时候,我的心渐渐有了想飞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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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渐渐长大,我读完了三毛所有的书,于是渐渐地爱上了她,许是爱那颗细致而不羁的灵魂吧。我的路太风顺,我的生活也太平坦,如果我再不用眼睛去看一些东西,我真的只能这样了。是这些书让我知道飞翔的重要,起码你要愿意去作那样的尝试。尽管我还没有勇气去一个背包满世界流浪,但我的精神世界至少是丰富而感性的,我想这绝对有三毛的影响。似乎也是那时候筑下了乌黑长头发六弦琴花裙子的情结。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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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接下来,我们的世界涌入了很多新生的东西,我开始本能地排斥很多。也许是因为真的老了,又也许是因为我在刻意地伪装成熟,这是生活的推移给我的痕迹。而三毛一直和我住在一起。『橄榄树』也和我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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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后来有人说,句句有考,说三毛一直在文字里编织自己的梦幻,她的爱情不幸福,她的流浪不圆满,她没有她说的张扬性格,但这些都不重要,我还是喜欢她,喜欢那些文字,直到今天。记得去年暑假由家返校,我随身带上了一本很旧的『稻草人手记』,夜里上车,上车就睡,睡睡醒醒浮躁了一夜,后来在那个晴朗的北方初秋早晨的火车上,我在那本书的封三,涂抹了一些文字。我第一次觉得,和三毛距离那么近。三毛说她的那本书送给她的爱人荷西,我却在那样甜蜜爱情的书香里凑着热闹,涂抹的那些东西,送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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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喜欢三毛,现在依然喜欢。后来三毛不在,现在也没有回来。





童年的味道



    一直想写写童年的味道。因为童年的很多东西渐渐飘忽了。但是有一些味道,在你的神经最松弛的时候,最不设防的时候,会那样熟悉而猛烈地袭来,袭来又散去。现在在我的记忆里,那味道,是中药,石榴花的清香和油烟的混合,中药是我那时候叫老奶奶的一位阿婆整日里熬的,之所以叫老奶奶,是因为她比我奶奶至少还大了十几岁。她有个孙女,是个宁静的十四岁的姐姐,爸妈离婚了,她于是和老奶奶过,患了皮肤癌,白天去医院,傍晚喝中药,那气味很苦,也很可怕。我本能地知道那是会死人的病,而那姐姐,也渐渐地看不见出来。在体会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之后没有几年,老奶奶也走了。可那药的味道,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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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家那时候有院子,院子里除了几盆茉莉之外,就是一株高大的石榴树。这是我引以为豪的炫耀资本。小孩子对于果实总是很感兴趣的,尤其是果实挂在树上的时候,倒不在于吃它,而是在于好奇和期待,还有一丝丝的冒险冲动。记得每年的暑假,父母上班的下午,我会邀来一班死党,围着那树打转,从枝叶茂盛等到挂出火红的石榴,然后做很多游戏,我很慷慨地用石榴作为赌注,谁赢了便可以摘一枚他最喜欢的。但是不会爬树的就自认倒霉。父母对于石榴也很慷慨,现在想来他们怎么会不知道是谁干的呢,但那时候我清楚地记得父亲回来在院子里大呼小叫母亲的名字,“洁子,那天红了的那颗石榴怎么不见了?”然后我躲在一旁,看他们忙碌地找,然后找不到。母亲责怪父亲的坏记性,父亲傻傻地笑。这是怎么样的爱,要知道那时候的我,心里充满了那样一种胜利而欣喜的感觉,这种感觉对于我今后自信的建立,实在是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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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烟的味道,家家其实都不同,因为夹杂着不同的菜味儿。但混合在一起,却和现在远离家乡生活的我,相隔的太远了。活在城市里面,如果有机会,我会去走一些小胡同,偶尔会在依稀中感觉那种熟悉的味道传来,那个时候,家乡便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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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了这许多,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幸福,其实那么多的美好,一直都没有走开,和我这么亲密地接触着。箱子丢了,我的想念还在;三毛的书还在我的案头,而且也许有一天我终于可以鼓起勇气一个人旅游,去体会飞翔;童年的味道时而光顾,让我想起那些有些悲伤有些感动的往事,真而纯。现在看一下镜子里的自己,嘴角还有几个小小的疤痕,是小时候打架被小伙伴抓伤留下的印记。至今,我保持了不留长指甲的习惯。很多很多的好时光,其实都没有走远。我太富足太幸运,我必须好好活着,去一点一滴地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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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7/06/01 03:26 

“六.一"佳帖!
六月,愿我们都有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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