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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志之士能够帮我维护我的权利,进行申讨!!!
[楼主] 作者:petboy0412  发表时间:2006/12/21 12:40
点击:605次

本人在榕树下发表文章三篇,现在三篇均在未通知本人情况下转载 。
其中一篇<KTV里的四罐啤酒>于别人博客并注写为:写给20岁的自己   其网址为:http://telic417.spaces.live.com/blog/cns!2e802273289f96d5!226.entry>
另一篇<遗留在冬季的梦>载于“青豆菜园”,注写作者为佚名  其网址为:http://www.xtqnw.com/Qdou/story/view.php?Id=44d8012d188d5>
还有一篇<80后,在我心目中>于 河洛星辰>>原创舞台>>原创文学>>七嘴八舌  虽注明作者为petboy0412,但依旧未通知本人转载事宜http://www.hlxc.cn/class/doself/Do-literature/zawen/200604301856937.shtml>

 

 

青豆菜园和河洛星辰没有给于本人合理解释就擅自删除我的文章!

 

希望有志之士能够帮我维护我的权利,进行申讨!!!谢谢!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818y/msgview-10170-258140.html[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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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61.243.190.*  发表时间: 2006/12/21 12:48 

1
 [3楼]  作者:212.138.64.*  发表时间: 2006/12/21 13:18 

完全没有必要!!!

你写的东西是要给别人看的,转载有什么不好?你也没有获得版权,也没出书。现实中的版权问题主要涉及经济问题,反盗版不就是因为作者或者权利人没有获得应该得到货币支付吗?转载也没有使你蒙受经济损失,如果能被人民日报转载那才好那。

论坛就是这样,允许你发贴就允许被别人删帖。不要大惊小怪,如果我是版主我看到不和我意的帖子当然我要删掉。

 [4楼]  作者:卧夫  发表时间: 2006/12/21 15:50 

认了罢~~~

高兴

这样的事情多了去啦:)

[本帖已被卧夫于2006年12月21日15时52分52秒修改过]

 [5楼]  作者:乱弹  发表时间: 2006/12/21 16:06 

感觉有点像广告

你写的字有人盗是好事啊,证明你写得不错

哪天有人把俺写的字盗去,俺做梦都笑醒!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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