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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里哪位是小s的姐姐,请站出来!!(并辞别四十)
[楼主] 作者:浅浅溪  发表时间:2006/12/16 11:44
点击:685次

这些天工作忙,没上来看!

打开界面,一片混乱。

还听说,四十里有位小s的“姐姐”散布了关于我现实生活中的小“传奇”。

其实,在论坛上以文字的方式畅意的交流、碰撞,本是一件让敲字的人愉悦与放松的事情。但如果用辱没文字、糟蹋文字的方式,用那种不能称作的文字的笔画来恶意攻击、诽谤他人的行为,是会遭到正常人唾弃的。

 

对于小s,我是不屑一顾的。

为无题与云烟两肋插了一下小刀子。那是做朋友的份内之事。

可是对四十里小s的姐姐,我是极端气愤的和瞧不起的。

因为,知道浅浅现实里一点事的,四十是也就一、二人。

你能知道,是因为我当你是朋友。

对于你这样的行为,我不想去评判,只是觉得你很没意思。

如果你还算是个人,请你站出来。

其实多半我知道你是谁,但我还是希望你自己有勇气站出来!

你站出来,我不会骂你的,一句也不会。

我只想看你一眼,仅此而已。

 

当我做为浅浅的时候,我当四十是“家”。

家是和谐、自然而温暖。

刚才我打开管理的时候,突然感到很“冷”。

为了提高点击率,就将家的和谐破碎,没了原则和立场。

这样的地方,我不喜欢。

既然感觉到冷了,既然不喜欢了,我就不来了。

 

刚才,我已经从四十管理群、聚会群里退出来了。

请阳光一并将浅浅从墙上放下来。

另外,谢谢狐狸删掉那贴子。我跟你没什么交情,但你比港里的有些人让我感到亲近。

四十,我用两个ID前前后后、停停走走地呆了二、三年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来则来,去则去。水归水,浊归浊。

四十,我不再来了。

 

忙完这些天,我到四十里清空我所有字。

另外,向我尊重并喜欢的各位致意。

真正爱字的人,都继续好好写字,好好与文字与音乐和谐相处。

 

有点伤心,

而,伤心是一种说不出的痛。

 

                                                --06、12、16浅浅。

>

 

 

 

 



※※※※※※

[本帖已被浅浅溪于2006年12月16日11时57分53秒修改过]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818y/msgview-10170-257483.html[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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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青青岸边草  发表时间: 2006/12/16 12:08 

怎么回事?
四十港里有小S的姐姐?应该不会吧?也没听说谁散布了"关于我现实生活中的小“传奇”呀?。浅浅:是否有什么误会?要有也非四十的人,四十的朋友不会这样做的.浅浅,

※※※※※※
[青青岸边草主页]
 [3楼]  作者:小雅无尘  发表时间: 2006/12/16 12:10 


别走啊,那个姐姐才不是四十港的人呢,我猜到几分是谁,呵呵不过也是个过街老鼠而已,和她一般见识?只会掉份,不要理睬她们。

※※※※※※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http://blog.sina.com.cn/u/1463015085
 [4楼]  作者:卧夫  发表时间: 2006/12/16 12:25 

回避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什么时候才能坚强起来?本来还以为你已经见过很多世面呢!难道真的只是浅浅一溪?让我白疼你了~~何况~~你对得起港民对你的喜欢和认可么?没有良心!

别忘了~~文字是玩具~也是武器~~



※※※※※※

野  狼  谷
 [5楼]  作者:涩青果  发表时间: 2006/12/16 12:43 

这样的人是狗屎。
既然是非四十的人,也非四十的朋友,就应当坚决删除。对于这样的人应该坚决封杀,并且封杀其走狗。四十应该明确表态。

※※※※※※
一只文字里穿行的狐狸 我的博客:http://hexun.com/HDWH/default.html
 [6楼]  作者:涩青果  发表时间: 2006/12/16 12:47 

文字是一把刀
我反正无所谓,我本身也不是个善良的人,刀枪相见,不血刃不罢休。但文字最后伤害的都是善良的人,因为他们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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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作者:涩青果  发表时间: 2006/12/16 12:48 

过街老鼠
应该人人喊打。小雅站出来打了。但是并不全如同小雅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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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作者:涩青果  发表时间: 2006/12/16 12:50 

我们没什么交情

没有聊过天,没有见过面。但是你首先在文字就让我尊重了。对于我尊重的人,我全力维护。对于我不齿的人,我不遗余力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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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作者:水云烟  发表时间: 2006/12/16 13:04 

我两天没上网,刚从天津工厂赶回来,莲心,为那样的小人不能伤了自己

我还来不及看版上的纷争。

但我知道莲心一定很气愤了

是的,小厮是病态的,但是,背后说三道四的人真的是可鄙!

莲心,我想,那个小厮的姐姐我们都知道是谁,小厮在西陆闹了这么久,明眼人都知道她是何许人何作为,而总在她身边煽风点火,阳奉阴违的人,真的单纯么?

浅浅是仗义的,我们不应该被她们伤到的,对卑鄙的小人,我们不能退缩。

我和你站在一起。



※※※※※※
如此轻轻一个古典的造型 便丰富了今晚的构思 生动在夜晚深处。。。 三分酒,七分情,这便是人生! 欢迎朋友们光临 水云烟坊
 [10楼]  作者:少游同志  发表时间: 2006/12/16 13:07 

沉默就是最大的蔑视! 对于一些无聊的人,无须如此大动干戈!

※※※※※※
夏河
 [11楼]  作者:小雅无尘  发表时间: 2006/12/16 13:21 

呵呵对啊,今天是四十港庆日啊

差一点儿忘了,罪过罪过!谢谢宝贝提醒!

今天是好日子,还是快乐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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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作者:徽地文狐  发表时间: 2006/12/16 13:26 

那就鸡鸭同乐吧
我最耻你,行了吧,对于你这种动辄骂人的孩子,我要不把你赶的没有地方立足,我就不是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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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狐博客 欢迎你 http://hexun.com/HDWH/default.html
 [13楼]  作者:涩青果  发表时间: 2006/12/16 13:39 

我好怕,孩子
四面楚歌的人是霸王。哈哈,我还不配这个名号。哈哈 ,你看看你还能在西陆哪个大论坛落脚?谁也不敢落个容留的罪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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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  作者:尹享泽  发表时间: 2006/12/16 13:40 

发生什么事啦?
浅浅不许走啊! 没有你 我们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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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的享泽]文集
 [15楼]  作者:卧夫  发表时间: 2006/12/16 13:41 

瞧~露得太多了~~~


※※※※※※

野  狼  谷
[本帖已被卧夫于2006年12月16日13时43分23秒修改过]

 [16楼]  作者:涩青果  发表时间: 2006/12/16 13:43 

你看见了什么?
口袋还是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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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  作者:碧云荡漾  发表时间: 2006/12/16 13:45 

可爱的莲心怎么了~

因为工作忙,好久没上版了.不清楚谁是小S,原以为是娱乐界的小S呢.人活着要有自己的精彩!自己做人的原则,让自己快乐起来.对于那些低级趣味的人,不理也罢。我喜欢在一个地呆着,有时也去朋友哪里串串门。见的少了,竟在40见到公开叫骂的公告,让我觉得原来有的人是多么的可悲。你说的我没看懂。可是我喜欢那个美丽而快乐的莲心,在小船边、在青山碧水中,开心的模样。40不是有好多喜欢MM的朋友吗?为什么要走开?什么小S的姐姐,不太明白。可是冰姐姐会永远喜欢你。呵呵!有点同志的味道,可是我们要管那个什么小S之类的,玩咱自己的。但是公开在40出言不逊不是君子所为,那还和她叫什么劲呢。别生气别上火,韵姐给你送上一杯冰茶。祝福你永远快乐!周末快乐!

[本帖已被碧云荡漾于2006年12月16日14时4分48秒修改过]

 [18楼]  作者:卧夫  发表时间: 2006/12/16 13:46 

只看见一部分~~
没看见别的地方~~

※※※※※※

野  狼  谷
 [19楼]  作者:卧夫  发表时间: 2006/12/16 14:06 

我们喜欢诚恳地说些谎言 ~~
就看她以什么样的方式生存了~~~~就怕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呵~~

※※※※※※

野  狼  谷
 [20楼]  作者:涩青果  发表时间: 2006/12/16 14:18 

一部分?
你是不是想以点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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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楼]  作者:涩青果  发表时间: 2006/12/16 14:20 

反正每年都要放火
否则地也不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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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楼]  作者:上善若水1  发表时间: 2006/12/16 15:08 

浅浅这又何必?

我想四十港不会有人愿意给这个小锶当姐姐的,你恐怕是误会了??

小锶来四十的目的大家应该是很清楚的,你这样一走,岂不是让她正中下怀吗?聪明如你的人不多,大姐望你三思而行,别做亲者痛歹者快的事好吗?

 

 



※※※※※※

[本帖已被上善若水1于2006年12月16日15时10分34秒修改过]

 [23楼]  作者:潜水都相同  发表时间: 2006/12/16 15:34 

又一个没脑的人,名副其实的[浅浅溪]!——

 

{……还听说,四十里有位小s的“姐姐”散布了关于我现实生活中的小“传奇”。……}

你走了,我去那找“水”尼!

这不是坑人吗?

 

[本帖已被潜水都相同于2006年12月16日15时43分36秒修改过]

 [24楼]  作者:无题心事  发表时间: 2006/12/16 18:28 

心理阴暗的“姐姐”

浅浅是如此难得的美好的女子,说这种话的人大概只有一个原因:嫉妒。

把别人的信任出卖给垃圾,自己连垃圾都不如了。

浅浅不要因为这样的人难过,更不必因此离开。

 

 



※※※※※※
 [25楼]  作者:无题心事  发表时间: 2006/12/16 19:05 

估计就是在神秘园曾经出现过的某群众

口气都差不多。对别人的隐私热衷程度也相似。

http://bbs13.xilu.com/cgi-bin/bbs/view?forum=smy&message=71101

还是用回帖里的一句话回给这位小s的姐姐吧:一味关注这些个人隐私的人,其心理就正常么?

 



※※※※※※
 [26楼]  作者:非常柠檬.  发表时间: 2006/12/16 19:20 

浅浅~~~

读你的文字,心里很难受,为你~~

在我眼里,你是睿智的理智的,而说出走的话,却不应该是你

爆料是最没有水平的人做的事情,对这样庸俗而低级趣味的人,你怎么就在意了呢

小雅说的对,四十没有这样的人,假如有我们一起来鄙视

假如四十没有了浅浅,四十还要什么点击率,不妨让点击率去见鬼

你一走,捣乱的人正中下杯,没准在一边偷着乐呢,这个“输”你要认了吗?

浅浅,留下来,别轻言走,四十所有的人拥抱你:)

 



※※※※※※
 [27楼]  作者:静静安安  发表时间: 2006/12/16 23:14 

莲心~~~

看了你这样的文字,静静心疼了,不必为那些小人而伤心的

也别让他们得志.就当他们是空气吧.



※※※※※※
 [28楼]  作者:清茶随缘  发表时间: 2006/12/17 01:41 

浅浅..........

我在这里等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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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善缘,凡事随缘,随遇而安,《一杯清茶》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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