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和狈算起了帐。这是一本谁也算不清的糊涂帐,玩弄文字的好事人上纲上线,说是一笔感情帐。究竟是经济账,财务帐还是感情帐,还是先揣摩揣摩狼与狈之间的游戏规则。 卧夫与加一给大家表面的印象是狼狈为奸。这狼狈之说,是老夫信口开河嘞嘞的,不想,大家认可,它二人也认可,这样,我原本内疚的心理得到了些许的缓解。 实际上,二人的关系很融洽,不仅称兄道弟,常常同窝共寝,同钵喂食。虽没到唇齿相依的份上,经我仔细观察,二个东西是两张嘴四片唇,若不是调情,绝对不会出现唇齿相依的现象,只能更准确地说是相依为命。 大家伙都知道,狼和狈的日常位置:狈的两只前爪总是搭在狼的后臀上,不知道的,以为是狼与狼在玩XX,干那龌龊的事。 其实,这一上一下,大有学问。狈的两只前爪很短,两只后腿又十分发达,这样的体态特征如果生活在澳洲还可以和那里的特产袋鼠相媲美,可这狈偏偏白长了两只发达的后肢,不会跳绳,也不会跳跃。不过舞跳得还不错,尤其是将两只小爪搭在女士身上的时候,不韵自舞,浑身每一处的脂肪都在抖。 不过跳舞代替不了吃饭,狈还要捕食。可这一捕食,狈的不良体征就暴露出了致命的弱点。往前一蹿,爪没落地,嘴先着地,得,一个嘴啃泥,摔得眼冒金星头发晕,东南西北分不清,哪有心思追什么猎物。于是这狈就常常希望猎物能顺着山坡往山上跑,这样坡度就弥补了它前肢的短小。但猎物不能总往坡上跑,那样会引起体内热量大量的消耗,造成体力后续不足,容易成为天敌的口中餐。 为了生存,狈只好找到兄弟狼搭伙捕猎,这样,狈就可以扶着狼的后屁股,高高地站立,为狼打更放哨,若遇到敢挑衅狼的坐山雕一类的猛禽,还可以替狼挡一爪子,或用那有力的后肢蹬上两蹬,饶是你多猛的猛禽,在狼的血盆大口和狈的强有力后肢面前无不俯首称臣。 而狼呢?虽是凶残,但最有情义。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在野外碰到迷失的小狼羔,你千万不要把它当作柔顺的小狗抱回家。那样母狼会千方百计找到你家,搅你个翻天地覆不得安宁。你什么时候放出狼羔子,它什么时候才会离去。一只同伴被人捕获,狼会报复。 据说,狈是狼生的,就如龙生九子,各不相同一样,狈与它的兄弟姐妹就有了区别。其实,现代医学证明,龙生九子与狼生狈的道理一样,就是近亲结合的结果。想想啊!天上就那么几条龙,不近亲结合怎么繁殖?那么,作为亲兄弟,狼怎能不照顾狈呢? 有人说,狼真傻,成天背着狈东跑西颠的,犯得上么?错!什么叫亲情?这就是。还有人说,狼比狈傻,还错!东北打狼人说,狼是麻杆儿腿豆腐腰铜头铁脑袋。狼的最坚硬部分,也就是最抗打击的部分是头部,最脆的部分是腿,最弱的部分是腰。前肢有最具进攻性的武器——嘴保护着,这腰和后肢就有了狈在护卫,二者结合,就是最佳搭档。所以,如果你要是看到远远的过来一条背着狈的狼,你最好选择回避。哲学家说,存在就是道理,就是这个道理。 人的第一本能就是捍卫自己的生存权利,法律也充分地支持了这一点,对于危及生命的自我保护,即使伤害了对方,亦属正当防卫。这点也适用于狼狈,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通过为奸的手段,亦无可厚非。于是很多善良的人们就原谅了狼狈为奸的现象,以为是正常,有聪明的人也学会了这种本事并活学活用到了现实的官场上。 狼狈见自己无奸可售,精通的那部分又被人类发扬光大,于是就学会了狗咬狗的伎俩——狼咬狈。这咬是表演给大家看的,不要看署名是卧夫,那加一说不定在旁边捧着圆鼓鼓的大肚子偷着乐呢!等到一些动物,当然也包括人,好奇地凑到跟前看热闹的时候,狼与狈就会突然扑出,说不定谁就成了狼狈肚子的填充物。 不然,看看他们那份漏洞百出,疑问重重的宣言《我和加一先生的孽缘 》。 “我和加一先生的孽缘”。什么是孽缘?缘,是缘分,孽,是邪恶,或罪恶。孽缘通常指不合常情的缘分。如两个不应结合的男女结合了,那就是孽缘。卧夫和加一除了友情之外,还会有什么情,难道真的为奸么?不会的,这我知道,我手按着圣经发誓证明。 “酒后,我和加一先生醉熏熏地去做足疗,三十五元一位。事后,我付了一块钱,其余的部分由加一先生承担。”。若说狼付一元,狈付六十九元,也难怪狈不高兴。足疗是为了放松终日奔波的脚,如果合理付费是应该按足的数量付费。如果狈的两只前肢不需足疗的话,那么,狼狈只需疗六足,一足按十一块六毛六分六厘六六六……计算,狈顶多须付二十三块三毛三分三厘三三三……。卧夫占了便宜。 “加一先生同我来到我的办公室,侃到深夜,我们都不想走了,睡在沙发床上。我向他要住宿费,他朝我要值班费,最后不了了之”。其实,此事根本没有不了了之。据京城隐私密探社透露,二人的夫人已经通过私人律师,正式通告二人,要求赔偿她们的闲置费。 “他拎出一大盒包装极精致的保健品(估计应在百元以上)……他因为只买一盒,只能按零售价,正好十块。”算账的人本身就很糊涂,估计和实际相差十倍?什么眼神?真的只能泡酒喝着保健了。 “加一先生不置可否,只顾与那洗脚的小姐打情骂俏”。原来足疗就是足浴,就是俺东北人说的洗脚丫子,整个洗脚丫子还文绉绉的。感情里面还有猫腻,还能打情骂俏,还有什么?如果再有,三十五元,值! “美女水云烟走了进来,主动与我颇动情地拥抱了一下,对那可怜的加一先生碰都没碰”。可怜我那妹妹,怎么不小心,那是只色狼啊! 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了一位社会学家说过的一句话,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友情,只有利益,一切交际,都是利益之争。我不同意他的观点,卧夫和加一这一狼一狈,明里在争什么利益,暗里却在向我们表露他们那浓浓的甜甜的友情,一份也许不比生死之交差多少的友情。 这帐任谁也算不清,理不明。愿狼狈继续着孽缘。 ※※※※※※ 【遥想当年】个人文集 [本帖已被遥想当年于2006年11月10日17时18分30秒修改过] [本帖已被遥想当年于2006年11月10日17时23分23秒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