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马甲蜕变成裤衩以后
旷野拾风
当马甲蜕变成裤衩以后,当更多的人喜欢这种换位穿戴方式后,论坛的味道就变了,经常这样穿的人味道也就变了,尽管外衣艳丽,里面已经腐烂。更有的比赤身裸体还难看。无论标榜自己怎样纯洁,其实也只是一相情愿。看似高傲的不屑的坚忍着,其实内心屈辱的要命。
文人喜欢穿马甲,在没有网络的年代就有,只不过那时叫笔名。许多赫赫有名的大作家都有很多笔名,如鲁迅。喜欢写杂文的人,喜欢写揭露讽刺文章的人,都有许多笔名。这是斗争的需要,是策略的需要,是改变彼此力量对比的需要,是自我保护的需要。只要编辑不言语,好友不出声,外人不清楚某某和某某是否为同一个人。被刺痛的人就只有左右招架,严重消耗着他的斗志。一个在明,一个在暗,这就是笔名的好处。
搞创作的人喜欢用笔名,这里面有许多原因,其中有一点就是怕熟人知道。分析起来竟有些悲哀。难道弄文字的人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弄丑吗?一开始就觉得自己的举动会不光彩、不光明吗?也许文学是人学,最初写字的人大多从身边取材,有的是照搬情节,有的可能演绎一番。文学的有效写作手法,在于运用对比和反衬,这样人物形象才鲜明,艺术效果才好。有聪明的就有愚蠢对比着,有善良的就有邪恶对比着。说人家不好,总怕人家找上门来对号入座。怕惹麻烦,只好用笔名了。所以有的时候作品发表了,也只有自己偷着乐。
网络出现以后,大家常用的ID本身也是马甲,只不过对这个标志ID倾注的心血多,进行的形象打造多,流露的真实也多。不单是版友,连自己也认为这就是自己。但是,这个自己也未必就是真实的你。
BBS上的以文会友,各自处于网络的的一端,尽管文字可能是真实的,但是文字后面的人总是有些虚幻。自我完善,是每个人毕生所追求的。连恶魔都喜欢以天使的面貌出现。其实文字的真实也是相对的,写贴子的人如同经人介绍去相对象,总是有意无意的放大自己的优点,隐藏自己的缺陷。文字的取舍,经常可以给人以假象,努力打造自己光辉的一面是本性使然。但是,掩饰总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一起混久了,总会露出马脚。所以,不要过于相信文字后面的人。
扮演不同的角色,也是许多人的梦想。马甲在BBS上的频繁使用,既满足了大家对漂亮衣服的喜欢,也方便了以多种身份出现,对活跃BBS,营造神秘氛围,起到了很大作用。当然,它诡秘的阴暗的一面也得到昭示,最明显的表现在BBS拍砖上。
拍砖大致可以分成两类,一种是善意的,一种是恶意的。我佩服用常用发贴ID拍砖的人,也不反对用马甲拍砖的人,只要动机没有恶意。但是,许多人拍砖,本身就不是出于对贴子中某些不同观点的讨论和争辩,甚至连最起码的调侃味道都没有。一些恶意的马甲的就是为了进行人身攻击而出现的。于是马甲就蜕变成了裤衩,成了遮羞布。
使用马甲拍砖,隐藏公共形象,是为了维护自己光辉的一面。同时,在用马甲拍砖的同时,拍砖的人其实已经把自己暂时置于阴损的不光明的地方。我也用马甲参加过不止一次砖战,当然,参与的时候肯定认为自己是代表正义的,拍的是应该拍的。如对抄袭的人,如对在文章中弄假的人,如对言行不一的人,如对品质恶劣的人。但在被拍的人眼里,我肯定同样不受欢迎。
每个被拍的人,首先的判断应该是:向你拍砖的人一定是你认识或者熟悉的人。拍砖的动机,有的是针对文章本身,因为不想当面红脸,换个身份。对这样的拍砖者,最好能心平气和一些,不要一触就跳。必须承认,你的文章就是写的再好,也好不到哪儿去,如果真的达到专业水平了,你就不在BBS混了,也许约稿都写不完。一触即跳绝对不好玩,尤其要再恶语相向,没了风度,就更不好玩。这样的马甲其实也算可爱。
另一种是完全和文章没有关系的拍砖,横竖看你不顺眼,有事没事就拍拍你,看看你的反应,最好惹你闹心,看你疯狂,然后自己偷着乐。小的时候我最喜欢捅咕脸酸的狗,看它咧嘴狺狺,然后跳开,在安全的地方看热闹,很有快感。其实网络和现实真的没什么两样。这样的马甲至少还有幽默的成分。想和你闹,觉得你还有一点点好玩,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这时出现的马甲,也还有趣。挨拍的人不喜欢,看热闹的人觉得很开心。
还有一种拍砖,完全是泄个人私愤。你不清楚在什么场合得罪了人家,或者人家就觉得你妨碍他了。只要你一出现,他本能的就要动作一番,这样的马甲就有些讨厌了。也就是我说的把马甲当裤衩穿的人。
由此,我们不难得出用马甲拍砖人的一些本质。前一种,对文不对人。你喜欢接招,就往来几个回合。你要是不识相,急了,恼了,人家就不理睬你了,不如哄孩子玩去。一种是你文章写的再好,我就是看你不舒服,本能的就想拍你。这样情况的出现,一定是有利害冲突着。或者你论坛的火暴盖过了我,或者你论坛的文章挤占了我论坛的文章上页,或者你文章写的好拥有的粉丝多,人气旺,或者你长的漂亮,让我相形见绌。总之,我就是不喜欢你,我就要打倒你,不然我就不开心。公开拍有损形象,那就暗地里使绊子。这种马甲明显带着闷骚,带着淫荡,实在不好闻。
还要一种马甲是围绕BBS上的某件事或者某个人而派生的,基本属于一次性消费,用过就扔。但是,产生的背景值得琢磨。只有某件事或者某个人的某些做法引起众多人关注并看法比较一致的时候,这种现象才会发生。比如老鼠过街,疯狗入院,人人必喊打。你不但不打,反而包庇纵容,你就要挨打。
砖战中,有的硝烟过后化干戈为玉帛,尽管当时刀光剑影,明枪暗箭,肝火上升,但最终成了惺惺相惜的朋友,这是大家希望看到的。有的成了仇人,恨不得啖肉喋血,这时的马甲其实已经可怕的透明,完全没有了遮掩的功效,代表的仅仅是一种符号,等同于裸奔,丝毫不在乎自己在转圈丢人。因为神经抑制,别人说什么都听不进去,无论是规劝也好,同情也好。同时,也最容易受人利用。
很早以前在一个长篇小说里看到这样的描写,说的是野猪和豹子搏斗的故事。头几个回合,都是野猪借蛮力占了上风。间歇的时候,豹子在一旁暗暗恢复体力,野猪却在不停的打扫战场,耀武扬威。最终,野猪被豹子杀死了。砖战是艺术,弱智的人玩不了,心眼小的人玩不了。
其实,常在论坛上玩的人,尤其每天用大量时间泡在论坛上的人,神经都不太好,或敏感、或自娇、或虚荣、或妒忌,不同程度罹患了网络综合症。自慰和意淫往往比正常途径得到的满足还刺激,乖张反常难免。
当马甲蜕变成裤衩以后,味道的确不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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