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99年正月初三,太上皇乾隆崩于紫禁城养心殿。做太子时就已对和珅贪权纳贿不满的嘉庆皇帝立即采取行动,对失去庇护的和珅动手。和珅下狱七天之后——乾隆驾崩半月之后的正月十八日,嘉庆帝下诏赐和珅白绫一条——原本拟为凌迟,据说由于和珅的儿媳、乾隆的掌上明珠和孝固伦公主求情,才得以全尸。《清仁宗睿皇帝实录》里记载,和珅下狱计有二十大罪状。细细分析,二十条罪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蔑视皇权的罪状,这是最严重的罪状。皇帝生杀予夺,蔑视皇权,是丧心病狂之举,这也是和珅被权势冲昏头脑所犯的错。大罪的第一条,是乾隆立现在的嘉庆皇帝为太子的时候,上谕还没有颁布,和珅就给他“递如意,漏泄机密”,被当作是要“以拥戴立功”。皇帝自有皇帝的方法,太子自有太子的主意,这样急急地出来邀功,显着自己多么有能耐,未免不成熟。大罪的第七条,说是乾隆皇帝“力疾披章,批谕字画”的时候,有些地方写的“有未真之处”,和珅说了“不如撕去,竟另行拟旨”的话,皇帝就是写的不恰当,臣子也不能说“还不如撕了重写”,置皇帝的金口玉言于何地?第十条,是乾隆皇帝升天后,嘉庆皇帝下旨说蒙古王公中没有出过天花的,可以不来赴丧,结果和珅却私自主张,说出过和未出过天花的,“俱不必来京”。皇帝都说了要来,你却说不来,这不是明显给皇帝难堪?罪已至此,不死何如?
第二类是犯皇禁的罪状,这也是致其死命的最多的罪状。皇上是天下第一等人物,若之外的人在某个方面与皇上相同,或者超越皇上,就是死罪。如罪状的第二条,乾隆皇帝在圆明园召见和珅,和珅“骑马直进左门,过正大光明殿,至寿山口”;第三条,“因腿疾,乘坐椅轿,抬入大内,肩舆直入神武门”。这两条,乾隆当时是允许的,但嘉庆不管这些。第十三条说他家的房屋、楼阁超越规制,提到楠木房屋逾制,多宝阁式样仿照宁寿宫,花园的点缀与圆明园里的蓬岛、瑶台之类的相同;第十四条说和珅为自己修建的陵墓有享殿、有隧道,“附近有居民成为‘和陵’”的;第十五、十六罪,是说和珅家里藏的珠宝之类的比大内的多,有的还比皇宫的大,有的还是内务府没有的。这其中第十三条属于“莫须有”一类的,因为一个“仿”字,盖房、种树,弄些点缀,怕有时也不能完全与皇宫避开,但皇帝不管这套,和我一样了就不行。
第三类是道德品质上的罪状。以法律制裁思想,这是封建专制的典型表现。罪状的第四条,说和珅“将出宫女子,娶为次妻,罔顾廉耻”,这是说他有作风问题,大臣娶宫里的女子为妾,好说不好听。第六大罪状,是乾隆病重的时候,和珅脸上没有一点忧戚的神色,还和外边的臣子们说说笑笑,这成何体统?应该兔死狐悲才对。
第四类是工作失职的问题。罪状第五,说剿灭白莲教的征战中,乾隆皇帝“刻萦宵旰”想得到军报,但和珅却把各路奏报任意延搁,“有心欺蔽,以致军务日久未竣”,这一条把剿办教匪长时间无法取胜的原因都归结到和珅头上了。第九条说循化、贵德地方的土匪们抢夺达赖喇嘛的牛羊、财务,还杀了两个人,奏报上来,和珅竟驳回去,隐匿不办。这一条是说和珅对于民族团结问题工作不力,另外就是对边防上的事情不够重视。
第五类是贪权的罪状,这大概属于工作方法上的问题。第八条说和珅主管吏部、刑部事务,并兼理户部的事情——问题出在“兼理”上,“将户部事务一人把持,变更成例,不许部臣参议一字”,既是“兼理”,还这么认真,不让别人说话,一言堂,不搞民主集中制,别人不有意见么?第十二条罪状是说他对于军机处的人员,“任意撤去”,并说“种种专擅,不可枚举”,军机处是皇家的,不是和家的,何苦为此得罪皇帝?这都是太在乎权势了。你不愁吃,不愁穿,何苦这么想不开。
第六类是用人不当的问题。第十一条,先是说大学士苏凌阿已经耳聋眼花,因为和和珅的弟弟和琳有姻亲关系,和珅“隐匿不奏”。这算什么罪状?皇帝自己看不出来?现在都成了和珅的罪状;接着又说,吴省兰、李潢等几个人因为在和珅家里当过私塾老师,被和珅“保列卿阶,兼任学政”。这有属于任人唯亲吧。最末第二十条,是说和珅的管家刘全,“不过下贱家奴,而查抄赀产,竟至二十余万”,结论是“若非纵令需索,何得如此丰饶!”全是和珅的过。
第七类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状。说“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大概就由此而来。第十七罪是“家内银两及衣服等件,数逾千万”似有些夸张。第十八罪,“有夹墙藏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库藏金六千余两,地窖内并有埋藏银两百余万”。第十九罪有两部分,一是说他资产太多,在通州、蓟州这些地方都有当铺、钱店,资产不下十余万,二是归结到最后,一句是“以首辅大臣,与小民争利”又是说他道德不好了。
看以上罪状,有些白纸黑字,不能抵赖,有些则属于落井下石。但和珅行为却给人警示不浅,“上帝若叫谁灭亡,先要叫其疯狂”,当今官僚们,也应以此为鉴。
※※※※※※ 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泊舟烟渚(http://blog.sina.com.cn/m/mutou520228) |
为了如水的人生浅吟低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