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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VS丛飞,形象PK榜样 文/黑色传奇,2006年7月9日,版权所有 请尊重作者的劳动,转贴请注明出处 (文/黑色传奇)美国人树立的“公众形象”大都是事业有成、家庭和睦、遵纪守法、富有爱心者,比如乔丹。中国政府树立的“模范”、“榜样”,则或者家庭破碎、或者积劳成疾、或者身残志坚、或者舍生取“义”,比如张海迪、孔繁森、焦裕禄、张思德、丛飞……总之,都是些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 表面看起来,中国式的“模范”、“榜样”要比美国的“公众形象”来的高尚、完美的多,可在实际生活中,“公众形象”的力量却远远大于那些“榜样”,何也?稍加思索我们不难发现:“公众形象”是结合了人类善良的本性而产生的一种顺其自然、个人与社会双赢的模式,它符合常理、人们愿意接受。而树立中国式“榜样”的目的,总是在试图违背人性、扭曲人性、改变人性,甚至违背自然、扭曲自然、破坏自然,普通人对之虽然仰慕、但决不会去效仿。这就是中国宣传教育的可悲之处:花着大把大把纳税人的钱去树立什么“榜样”,但收效甚微、效果为零;其根本原因就是不尊重客观实际、不尊重人性和自然。 张思德成名了,不是因为他烧的炭比别人好,而是因为他把自己熏死了; “愚公”成名了,不是因为他与自然和谐相处,而是因为他为了自己出行方便、不惜“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地毁林挖山、改造自然; 陈观玉、丛飞也成名了,不是因为他们对社会的贡献比别人大,而是因为他们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家庭于不顾、充当救世主,以至于政府还要反过来用纳税人的钱来安顿他们的家人与后事。 (文/黑色传奇,请尊重作者的劳动,转贴请注明出处) 我们不禁要问:难道这世上鱼和熊掌就不能兼得吗?难道那些既能得到鱼、又能得到熊掌的人就不值得颂扬吗?难道只有那些为了熊掌把鱼扔掉、或者为了鱼把熊掌扯烂的人才是“英雄”、“榜样”吗? 难道只有这些看似轰轰烈烈、其实违背常理的人才值得我们学习吗? 在战争年代人们无法正常地选择自己的生死存亡和存在方式,但在和平、“盛世”的“大好形势下”,政府非但不去宣传和睦健全的人生、家庭,反而极力推崇那些在鱼和熊掌之间折腾的支离破碎者,这岂不怪哉?难道“盛世”的含义不是国泰民安而是舍生取义、只能顾一头?黑色传奇觉得: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说,丛飞的存在的确是一种骄傲和自豪;但对某些“和谐进步”、“今天又是好日子”的政府来说,拼命推崇、树立一个人救助养活了300多个失学儿童的榜样,这难道不是对自己的挖苦和对“盛世”的讽刺吗?这难道不是自己在扇自己的耳光吗? ※※※※※※ 能一句话说清楚的,绝不说第二句。欢迎来黑色传奇主页做客: http://www.zt98.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