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适先生是二十世纪中国历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提倡并开创了白话文运动,并和陈独秀共同执掌了新文化运动,成为五四启蒙运动的倡导者,并致力于西方文明的吸收和引进,并为实现这一目标,不遗余力奔走呼号,成为中国自由主义民主运动的精神脊梁。 就是这样一位领袖级人物,整日到处讲学“自由主义”自己的婚姻却不自由,13岁时便被套上娃娃亲的枷锁,与邻村的小女孩江冬秀订了亲,而这桩婚姻一直伴随了胡适一生。 如果13岁的胡适对婚姻的概念还处于懵懂阶段,任由母亲给自己套上了婚姻的枷锁,不去抗争不去反对,我们尚可谅解,因为他还是一个懵懂少年,不知婚姻为何物,以为是小孩子过家家,白天玩玩,晚上就各回各家了。但留洋归来之后的胡适,俨然长成一个翩翩美男子,而且学识五斗,一肚子的洋墨水了,依然有了自己的意识和主见,并且知道婚姻是一个相伴一生的事情,而胡适并没有反对,而是违心的接受了。 胡适幼年丧父,是母亲一手把他抚育成人,母亲在胡适的一生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父亲去世的早,母亲并没有放弃对胡适的教育,而是在胡适三岁的时候便教他识字写文,每天清晨都督促胡适起来读书,几十年如一日;在胡适的教育上,胡母并不纵容和娇惯,在胡适12岁时便把他送到上海读书,立志让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这是胡适母亲的高明之处。 每当胡适顽皮的时候母亲并不当面教诲他,而是用严厉的眼光看着他,直到他认错为止,正是这种教育方式养成了胡适温和的性格以及遇事妥协的个性。 想必接受了西方熏陶之后的胡博士对这种旧式婚姻也是恨之入骨,但碍于母亲的面子还是违心的接受了,胡适把主张“自主婚姻、破除陋习”的想法深埋在心里,顺从了母亲的心愿,迎娶了大字不识几个的小脚女子江冬秀。 这桩婚姻无论是按过去的眼光还是现在的眼光,胡适和江冬秀之间的差距那都是天壤之别,一个是留洋博士,风度翩翩仪表不凡;一个是乡下女子,大字不识一箩筐,想寻找两个人之间的共同点委实是困难了点,而就是这样一对夫妻却“不离不弃,相依相偎”携手走过了半个世纪,一直到人生的尽头,其中的奥秘不得不让当时人和现在人啧啧称奇。 据说胡博士新婚燕尔的时候,两个人之间也是甜甜蜜蜜的,他们一起逛琉璃厂,出入各大古董店,一起到前门的小饭馆里打打牙祭,然后再一起看看戏,小日子也过的蛮滋润的,按说这样的婚姻模式也属于恩爱型了,不过盘踞在人性中的劣根性总是在适宜的土壤中潜滋暗长,就连钱钟书老先生都说:婚姻如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可见当城里的风景并不美妙的时候,城里的人就想出去了,胡博士一定感到城里憋闷了,想出来透透气。 如果说现在女性在明亮的教室里接受了十多年的文化洗礼之后,知道如何保卫自己的幸福,捍卫自己的婚姻,使自己处于不败之地,那么这个旧式的小女子江冬秀也豪不逊色,在熟悉了男人的秉性,并知道了男人的弱点的时候,当胡适想到城外观观风景,愈越而未愈时,江冬秀便使出了杀手锏,每每都让胡适胆战心惊,彻底打消了婚姻自由的念头。 想那胡适乃一学术界领袖,在当时的京都也是一“响当当”的人物,在文学、史学、教育学诸多领域均有不小的建树,就是这样一个核心人物,何以如此惧内呢?江冬秀充其量也就是一个乡下小脚女人,手段无非就是在宾客满堂的时候,指着胡适的鼻子大闹热闹一顿,拉着胡适找邻居们评评理,实在不行就拿着菜刀扬言要杀掉两个儿子,这些手段无非是小儿科,这样一闹的结果是,朋友们都知道了胡适想搞婚外恋,在邻居们眼里胡适有点不男人,想抛弃糟糠之妻,这和他的身份和地位不相符。而胡适恰恰怕朋友们知道,怕邻居们笑话,江冬秀就是抓住了胡适这个致命的弱点,每每胡适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江冬秀就大闹不止,胡适爱面子,那是文化人的脸面,于是胡适就妥协,就老老实实地做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 胡适为何如此“惧内”呢,究其原因是这样的,胡博士在乃京都一名人,他要维持自己头顶上的光环,那么就要舍弃儿女之间的情爱,当爱情和名誉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首先选择的是头顶上的光环,因为那光环实在太耀眼了,胡博士不想失去,这让我想起了裴多芬的一首爱情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胡博士做不到这一点,在这里我倒为曹诚英悲哀了,因为她爱错了人,胡博士爱名声胜过爱她,如果曹诚英选择的是徐志摩,那么她就是幸福的,而她选择了胡博士,所以她是不幸的,在那个时代她只能含泪而远走他乡,在孤独中饮恨终生。 胡博士在爱情面前表现的实在让人大跌眼镜,论勇气和执著比不上徐志摩,论深情和忠贞比不上鲁迅,论缠绵和比不上郁达夫,他所钟情的仅仅是自己国学大师的形象,当爱情遭遇捍妇时,他的选择是逃避,是息气宁人,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的敢做(是让曹诚英怀孕了)他的不敢做(是没有勇气担当此事)按照邓老人家的话演绎出来,那就是:步子大了一点,两手软了一点,这样的男人不值得去爱,只能说曹诚英爱错人了。 而小脚女人江冬秀嫁给名满京都的胡博士也并非是幸福的,她需要时时防范着胡适是否有越轨行为,时时提防着那些慕名而来登门造访的女子们,眼神里是不是有暧昧的成份,晚上要按时检查参加舞会归来的胡适领口上是否有口红的印记,小脚太太已完全演变成了私人侦探,眼睛像警犬一样,24小时盯着胡适不放,神经始终处于高度戒备之中,时时防范着有人愈取而代之。这样的日子并不休闲并不轻松,而且还要遵从三从四德,照顾胡适的饮食起居,以及两个年幼的孩子,可谓身心疲惫。所以江冬秀嫁给胡适也不幸福。 幸福的婚姻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江冬秀仰仗胡适而活着,因为胡适是她的天,她累那是没有办法的事,而曹诚英是有文化的新女性,她是独立的,她没有必要依靠胡适,她要的只是他们之间的爱情,当爱情不能保全的时候,那就没有必要在一起厮混了,远走他乡虽然苦涩一些,但还是明智的。 国人崇尚中庸之道,意在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想必胡博士一定深谙此道,但中庸之道远非停留在书本上,而是运用到实践中,估计胡博士书读的多了,难免就弄混淆了,呵呵,那么只能委屈自己在夹缝中生存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