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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毛泽东曾写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死,意寓着生命的终结,所以它总是带有一种恐惧的颜色,但死与死的意义却截然不同。以上两句话向人们展示了同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人民利益而牺牲,这样的死就重于泰山,也是光荣的;相反为自私而死的人是最可耻的! 但是走过炮火与硝烟,已经踏入和平年代的人们,又有多少时候值得我们去为人民而抛头颅、洒热血?因此我认为应该为“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与“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寻找一种全新的释义,让它在和平年代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作用,使它成为构建和谐的奠基石! 实现社会的和谐,首先从人的思想开始,自私的心每个人都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只要人人都能让自己的私心死掉,生发一颗为集体,为大众,为别人的心,这种扼杀私心的死便是光荣的!能时时为别人着想,这是一种伟大的精神! 从古至今能有几个人真正的制伏了自己的心?几乎没有!一个能制伏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才是伟大的人物!这种死法不必付出生命的代价。只要愿意谁都能去光荣的“牺牲”自己!同时去塑造一个伟大的自己! 这种解释的方法,虽然很简单,但从没有人去这样理解,做起来也很简单,只要将自己的得失抛开,专心为别人谋利益,谁都有机会去做伟人!但愿和谐中国会在无数“伟人”的努力下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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