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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阉割者28年后讨说法
[楼主] 作者:米湾湾  发表时间:2006/01/15 23:04
点击:410次

被阉割者28年后讨说法

  邢树贞被阉割的时候,仅23岁。他是一桩冤X案的受害者。在一起农舍失火事件中,邢树贞被疑纵火。村干部们私设公堂,严刑逼供。最后,昏迷之中的邢树贞被施以了歹毒残忍的“宫刑”。

  从身强体壮、年轻气盛的棒小伙,到疾病缠身、形容枯槁的半老头儿,邢树贞为此付出了生理和精神上的双重代价。

  28年来,邢树贞一直未间断上访申冤。今年4月,多年的努力换回了村里的一张“养老协议”。但是,这未能让他满意,对这个他认为缺乏真正意义上的道歉含义的一纸协议,并不是他最终所需要的说法。

  于是,邢树贞再次准备上访……

  材料

  2000年5月20日,山东淄博桓台县新城镇聂桥村。

  村头,一条四五米宽的小河蜿蜒流过。严重的工业污染使河水漆黑如墨,就连空气中也流淌着一股浓烈的恶臭。

  邢树贞家就位于小河边上。一个不大的院子围着两间旧砖房。院子里,一株月季灿烂绽放。

  这已是记者第二次来到邢家。前一天,邢树贞不在。78岁的邢母说,他在淄博市张店区的一处建筑工地上打工,平常不住家里。不过,5月20日是他继父的祭日,邢树贞得回来上坟扫墓。

  离邢家还有一段距离,远远瞧见一男子守在门口。见我们走近,男子迎了上来。“是记者同志吧!昨晚听我娘说你们要来,一早我就等着了。”一开口,尖细、类似女人的嗓音,立即使人意识到他就是我们寻找的对象。

  邢树贞个头不高,佝偻瘦弱,面色枯黄憔悴,没有胡须的脸庞上满是刀刻般皱纹——51岁的他看起来比同龄人苍老许多。看得出,28年前的那场劫难,不仅从生理上彻底改变了邢树贞,精神上更是一种摧残。

  当邢母缠了双足的小脚,踩着碎步,颤颤巍巍地张罗着烧水泡茶的时候,邢树贞爬上自己那铺着破塑料布的土炕。炕头放着一只上了锁、油漆斑驳的木箱。拿钥匙,开锁,翻拣,邢树贞捧出了一摞材料。

  “都是这些年来上告用的材料。平时,箱子锁着,谁也不给碰!”望着儿子忙碌的身影,老太太幽幽地说。

  材料一页页的在炕上被铺开。新纸,旧纸;手写的,打印的;白色的,枯黄色的;满满地铺了一炕面儿。

  当那段漫长、屈辱的日子再次完整地展现在面前时,邢树贞母子顿时停住了话语。屋子里静静的,静得让人感到无比地压抑,仿佛空气凝成了一团,重重地压了下来。

  好一会儿,一阵断断续续的抽泣打破了屋子里的沉寂。渐渐地,抽泣声越来越大。最终,邢树贞哭出了声来……

  阉割

  整整28年,屈辱与仇恨一直伴随着邢树贞。而这一切,源于一场大火。1972年7月5日——邢树贞永远清楚地记着。这一天,是噩梦降临的日子。这一天,邢树贞失去作为男人的资本与自尊。

  “失火的那一天是7月3日,”邢树贞抹了一把眼泪,竭力想平静下来,“白天锄了一天的玉米地,我又困又累。下半夜,村里张若刚家五间闲置的土坯房着火的时候,我睡得正香。”

  “听说村里着了火,我爹就让我起来去救火。我困极了,不想起。结果,我爹硬是把我撵下了炕。”

  迷迷糊糊地出了门,邢树贞跟着一帮救火的村民往隔着两条巷子的张家跑。好在村头有条河,张家只烧了一间房,火便给扑灭了。

  7月5日下午,村民兵连长邢本森来到邢家,通知邢树贞去开会。邢树贞不知是计,按时来到第一生产队队部。谁知,刚一进门,邢树贞便给监禁了起来。

  “邢本森让我承认张家的火是我放的,还吓唬我,说纵火的人让公安局给拍了照,村干部看了照片,认出是我。他还说,村民们都检举揭发了。”

  邢树贞没有承认。当天夜里,他被押送到了村小学,并被吊在教室里。教室里等着的5位村民,轮番用皮带木棍拷打邢树贞。

  “他们怕给我认出,打我的时候,连电灯也给拉灭了。”

  由于邢树贞始终不肯“招认”,很快,他就被打昏了过去——等到醒来后,邢树贞发现自己放已放了下来,倚躺在教室的墙根下,下身沾满了鲜血,地上也有一滩。

  “那时,我全身都疼,肚子更是痛得直不起腰来,嘴里也火烧火燎的。”

  过了一会儿,来了两个人,架起邢树贞在学校院子里沿着院墙不停转圈。随后,又将他拖进教室,放在课桌上。

  黎明时分,邢树贞被转移到队部办公室监管了起来。“在队部,我下身肿胀,疼痛难忍,无法行走。再一看,阴部肿得像个小皮球似的,上面还有两条指头宽的口子。”

  “每天叫让送饭,但就是见不着人!”邢母插了一句。为了不让邢树贞家人了解他的伤势,邢树贞在关押期间,被转移了好几个地方。

  “树贞还被关着的时候,村里就开了大会,说他是纵火犯。又说,树贞自己也承认了。”邢母说:“就因为这,队里后来扣了俺家的麦季分红,还把圈里的一头大肥猪拖走卖了。”

  38天后,邢树贞的伤口愈合,消了肿,于是他也给放回了家。在家里时,邢树贞才发现,自己的两个睾丸没了!“天啊,自己像畜生一样被阉割了!”邢树贞顿时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屈辱

  胡子消失了,声音越来越细——邢树贞无法接受这种变化。23岁的他,不敢当别人面上厕所,几乎不洗澡,睡觉也不脱衣服,总觉得“自己污秽”,“是个不男不女的怪物”。

  几乎是一夜之间,屈辱与歧视便突然而至。出事前,别人正给他介绍了邻村的一个姑娘。他一出事,差不多快成了的亲事泡了汤——没有哪家闺女愿意嫁一个不算是男人的“男人”。

  平时,村民背后的指戳、嘲笑,顽童尾随尖声怪气学他说话……一个异样的语言、手势或表情都会引发邢树贞自杀和杀人的冲动。

  “那时候,我舅和我娘整天看着我,就怕我干傻事。”邢树贞叹了一口气,“活是活过来了,可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28年来,邢树贞一直琢磨:村里上百号人,凭什么就找我来迫害呢?然而,至今没有人告诉他真正的原因。

  申冤

  然而,这一次,邢树贞没有办法再忍气吞声了,在他看来,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屈辱。惟一能令他活下来的理由只有一条:给自己雪怨,讨回公道。

  于是,从被放回的第二天起,邢树贞便开始了艰难上访历程。

  一开始,他先去了县公安局。1972年时公安局也处于一片混乱,自身难保的形势之中。“我们还在水深火热之中,怎么救你啊?”一位副局长的回答显得无可奈何。接着,他又来到当时的公社,但得到的答复却是,“杀人放火是头等罪,没逮捕你已是最宽大处理,你还上告什么呀!”结果,邢树贞给吓回来了。

  7年之后,11届三中全会召开的1979年,社会形势的改变,使邢树贞再次萌发了上访的念头。在别人的指点下,他来到了县检察院。

  “当时,一位姓张的检察长很重视,对我说,少则10天,多则半月,我们就派人去处理。谁知,两天之后,检察院就派人来了。”

  调查持续了一个月,结果证明邢树贞确实是被冤枉了。但是,处理结果只是给予民兵连长邢树森党内警告处分,而其他人无一处罚。大队对邢树贞解释说:“当时那件事属于集体行为,不是个人的事,这事由大队兜着。”

  不过,为了表示补偿,大队赔了邢树贞200元钱,并同意,邢树贞以后每年的工分待遇与大队书记一样。

  “仅查明放火者不是我,伤害我的人就不管啦!

  他们把我害成男不男、女不女的,却一点事都没有?”邢树贞不服气,但没人理他。

  80年代初,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施行之后,分田到户、各管各家的局面致使邢树贞不仅连享受大队书记同等工分待遇的补偿丧失了,而且每年还得和其他村民一样,上缴各项钱粮。

  此时,邢树贞的身体也每况愈下,不仅患上了神经性头痛,整夜整夜睡不着,而且干点活腰就疼。然而,他却要养活自己和年迈的母亲。他不得不考虑他老了以后的问题。

  更让他受不了的是,当年伤害他的那些人见了他,连一点悔愧的意思都没有,相反,眼神中透露出的却是鄙视与幸灾乐祸。

  于是,邢树贞再次出现在上访的路上。1982、1983……1990……1999年,他跑了很多次各级有关部门,但是,他像个皮球似的,在各个部门之间被踢来踢去。

  在县公安局,管事的人说:“1979年以来,你一直找的是检察院,如今公安局不好插手。”

  去了检察院,他们却说:“我们只处理村干部违纪这一块,人身伤害的事儿归公安局管。”

  邢树贞又去法院,但法院的人说:“你得按程序办。应该是公安局预审,后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才归法院审判。”

  没法子,邢树贞又回过头来找村委会,村干部也很“坦率”,“这是前几任村干部办的事。怎么处理,我们听上级的。上级说怎么处理,我们就怎么处理。”

  待找到“上级”,“上级”的干部对他说:“你这事儿,只能怪文化大革命,不然也没你这档子事儿。文革的问题你让咋办?”

  转了半天,到头来问题依旧没有解决,而数年来邢树贞欠村里的债,却越欠越多。采访中,记者在一份聂桥村党支部、村委会发出的催缴单上,上面注明,直至1999年,邢树贞已负债1646.82元。

  面对这一切,邢树贞很失望。他想,他只有去中央告状一条路可走了。

  2000年4月21日,在派出所出面斡旋之下,聂桥村委与邢树贞签订了养老协议:“免去他每年的‘三提五统’,村委每年发放救济金300元。60岁后可让其入住村养老院。”

  面对这纸协议,邢树贞显得无可奈何,“不签这协议,我又觉得对不起恒台新城派出所的同志,为这事,他们也出了很大力气。但是签了吧,我又不甘心。这算是道歉?他们根本就在回避问题,为什么就不能对那些伤害我的人绳之以法?”

  邢树贞依旧不服,还要继续申冤,要讨说法。“我到处打工,想攒点钱,请个律师。”

  邢树贞很焦急,当年伤害他的人已有两个已经去世。他和其余活着的人也一天比一天衰老,离死亡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他很希望那些伤害过他的人能在生命结束之前,受到应有的惩罚。

  建议

  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难!”全国著名法学专家周元伯老教授沉思了半响,最终叹了一口气,″文革过后,中央拨乱反正曾出了一个文件,要求对文革期间犯有打砸抢、致死人命等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予以处理。尽管文件没有限定截止时间,过了这么多年了再谈文革遗留问题,确实很是棘手。

  “关键是时间太长了。刑事诉讼有一个‘诉追时限’的问题,如果不是通缉在案的,最长20年就不予追究。但如果受害人在有效期内到有关部门再次申诉,则不受此时间限制。阉割一案中,当事人28年内持续上访可能是事实,但问题是,他是否拿得出证据。况且当年就没有立案。另外,1986年10月1日《民法通则》颁布实施以来,就规定民事诉讼有效期为两年,《民法通则》实施以前的民事纠纷到1988年10月1日后就不再受理。由此看来,邢树贞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然而,目前村里对他的补偿与他的要求还有差距,建议当地有关部门考虑到受害人的实际困难,再予照顾,以抚慰这位当年的受害人,使他尽快回到正常生活中来。”

  其实,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邢树贞也表露出对打不赢官司的担心,他想,万一事情真的到了那个地步,他只求能拿到一笔足够生活的赔偿,然后带上老母,远离这片让他伤心的土地,到别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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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上善若水1  发表时间: 2006/01/16 08:31 

人间悲剧!~~~
谁之过?那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捣毁了多少美好人生,制造了多少邢树贞样的人间悲剧?追究其罪责,恐怕谁都无法说清楚.唉,只能哀叹了。

※※※※※※
 [3楼]  作者:江涵月影  发表时间: 2006/01/16 18:54 

回复:太残忍
看后气愤极了。
湾湾还好吗?好久不见你了!
[楼主]  [4楼]  作者:米湾湾  发表时间: 2006/01/17 09:52 

回复:回月影

      湾湾很好。就是近日工作“”忙。

    向月影问好!

    欢迎你春节到我这里来玩儿,冬季到我这里来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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