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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他忧郁的眼神,喜欢他瓷器的声音.不经意间,我们相遇了.
他说,他喜欢古典音乐-古筝.我说,我喜欢的是爵士乐.那一刻,他笑了,忧郁的笑,说,你很现代.我说,没有啊,有时我也很婉约的.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送给他一本我的书,他接了,我签名的手在抖动.他说,你连红了.之后,他开着他的本田,消失在黄昏的湖畔. 我们没有再约定,九月九那天,他打电话说,他在楼下等我.于是,我放下手里正洗的衣服,小鸟一样跑进他的车里. 那天,天气出奇的好,无风,郊外的扬树林橙黄一片.我们坐在车里,听着葫芦丝,静静地.我想今天会有故事的,我一直在斜视他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渴望他的抚摸.我在想,为什么他和别的男人不一样,是他的矜持吸引着我.那时,我的心律加速,他很沉静. 终于,他说,我们下去走走. 我们踏着黄叶,谈着我的书.我心不在焉,说,我不喜欢谈文学,说点别的.他笑了,那我们还能谈什么? 一直我们的手没有拉到一起.我们靠在一棵大树上,他幽幽地望着我说,你是个才女.我说,我不喜欢你叫我才女.喜欢你看着我.忽然,他的手机响了,他转过身听着,对我说:对不起,是我女儿放学了,我要接她了.无奈,我们又回到车上.一路无语. 现在,我想喜欢与爱的距离到底有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