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人玩具 语言的前史不一定妨碍我们……句子的所有要素并不都起相同作用。 ——N.R.汉森《发现的模式》 有人发短信说:学问之美,在于使人一头雾水;诗歌之美,在于扇动人的思想出轨;女人之美,在于痴得无怨无悔;男人之美,在于说谎说得白日见鬼。 有人讲笑话说:长颈鹿嫁给了猴子,一年后长颈鹿提出离婚:我再也不想过这种上窜下跳的日子了!猴子大怒:离就离!谁见过亲个嘴还得爬树? 有人写文章说:…… 无论是写是读,都离不开文字这种工具。我目前的职业因与文字相关甚少,就对文字渐渐多了几分蔑视。文字都是什么鬼东西呀?多少因为惯于舞文弄墨导致自命清高的人,后来一事无成。我喜欢把文字当成沙子篡在手里,让其沿着指缝纷纷扬扬落到地上自成其形。每当这样做的时候我几乎都小心翼翼,怕把自己埋藏。玩火容易烧毁自己,玩水容易淹没自己,玩沙容易埋葬自己,谁都知道这是基本常识。玩弄文字,是件挺开心的事情,远比玩弄别的东西安全,而且你越玩越安全,越安全越轻松。因为是玩,你就不会把其当成饭吃,避免了沙粒把牙咯坏。因为是玩,你就不会把其当成钱花,也就没人认为你不值钱。同时,因为你的手上总是抓着沙子,还能增加你的份量。 文字是人类的工具,也是成人的玩具。它能让人玩出情调,玩出境界,玩出宽博,玩出深刻。就像沙土那样,可以堆积成山再现峥嵘,可以筑坝成湖容纳万物。我由当初对文字的崇尚与尊重,堕落到对文字的玩世不恭,也是经过一次一次阵痛落到今天这种可怜的下场。谁对文字过于认真,谁就是受害者。文字一与心里面的酸甜苦辣、以及男女间的那些破事发生关系,就染上了味道,读者相应品评起来就不是嚼蜡了。众口难调,虽有滋味,由于人的喜好不同也并不是人人都能接受同种东西。竹林听海论坛,有个名叫武陵山樵的版友亲自对我说过:“卧夫的文字往往用调侃的近似戏虐的语言表达一些颇值得思考的话题,有时是反话正说或是正话反说,因些,我个人感觉读得有些沉重,一点也轻松不起来,(不是心情沉重而是文中现实的话题不轻松),当然这只是我自已感觉。”武陵山樵是能把我识破的男人之一,让我觉得非常充实。他还说过,“其实无论是一篇文字还是一个人,不同的人往往有不同的有时是截然相反的评价或观点,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完全一致倒反有些不正常,因为每一个人的经历,立场,出发点,评价标准,亲疏远近,兴趣爱好等等都不可能相同,认识或观点自然会有所不同。”我无论在嘻笑怒骂之时还是长吁短叹之际,我心里的沙漠散落成了什么形体,流到沙漠上的是汗还是泪水,连我自己一时也说不清。我在心里偶尔抓把沙土往外一扬,由于风向不同,方位也有区别,旁观者的感受自然就不一样。有的一笑了之,有的横眉冷对,有的忽然想起一点什么。无论如何,那是我的沙子,上面自有我的体温和莫名的气味。 我把文字当成玩具,主要是我准备做个贪玩的人,通过从中所得到的乐趣,稀释某些不利于我身心健康的种种弊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好玩呢?玩弄女性,我怕坏了名声;玩弄感情,我怕伤人害已;游山玩水,我又没有太充分的时间。我选择玩文字,也是觉得文字好玩,只要想玩随时都可以玩,不用买单,无须铺垫。如果虚情假意组合几行文字,没准有人信以为真;如果借着酒劲编造一个故事,没准有人读得入迷。另外,你还可以写诗,哪怕你这一生所写的诗只有一首,你也可以成为诗人。因为诗人的职称不必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你可以给你自己命名。 文字游戏,其实也能玩出名堂。假如你是商人,就在商人面前强调你是文人;假如你是文人,就在文人面前强调你是商人,都能让人高看一眼,甚至自愧不如。玩得性起,你还可以自费出书,给你自已颁奖。你把你的全部积蓄当作奖金发给自己,对外宣称你是唯一的获奖者,肯定把人都吓一跳。因为谁都知道“唯一”远比“第一”牛B。到那时候,同性肯定嫉火中烧,直到烧毁自己;异性肯定投怀送抱,直到奉献自己。我不久前读到一篇悠悠采薇写的《做神仙不如做妖精》,对其中的观点我佩服得不止五体投地,简直入土三分。神仙有神仙的规矩,妖精有妖精的性情。神仙尽管神通广大,可又个个都是正人君子,活得多委屈呀!妖精也许不得人心,但能得到自己的心,可以随心所欲,敢恨敢爱,可以搞恶作剧,过格一点也没关系,哪怕付出代价。对于文字也是这样,神仙写字就像做操;妖精写字如伸懒腰。哪个呆板,哪个自如,读者必是一目了然。 我宁可舒舒服服做个妖精,不做神仙。 完稿于2005-08-24-卧夫 ※※※※※※ 初生是人 异化为狗 落荒成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