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啊,得有点“自知之明”才对。
前段时间西陆网于北京举行了一个笔谈会。还是有天无意中看到即将召开笔会的有关贴子,也真只是看看,星点没动心。有人问我去不去,我大言不惭说没人邀请。本来就是,不是那个论坛的人,不是论坛属主,去干嘛,人啊,得有点“自知之明”才对嘿。今非昔比,初上网时对网络充满了好奇,连带对网那端的人也觉得新鲜,现在嘛,人老了心也老了,再提不起见什么网友的兴趣。
不用自己去找,通过参加了笔会的网友和贴到我们论坛的贴子,就够以知道当时的景象。网上PP里那一张张再一次焕发了青春的面孔,见到了不少网上熟悉的姐姐哥哥,还有些西陆知名的写手,不幸的是只看到一张帅哥的面孔。亏了我没去,否则岂不是太失望了呵。
二、人于网络,就是图一心舒坦。
论坛生涯中,我最是一个敢爱敢恨的人。没了现实的避讳和束缚,网络里的我可以很随性,一切都按照自己的思路去生活,朋友相处亦可挑挑捡捡,看不顺眼了,简单,嗖的一声扔到黑名单里,再啪的一下彻底删除,那心情真叫一痛快。
我整个Q里百分百都是论坛各路大小人物,对于文字出众的ID,我会不眨眼的加进。这些年面对的都是文字朋友,变得已经不会同局外人交流,实在无聊时也去过几次腾讯聊天室,那里的感觉和氛围,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以至于几近忘记了QQ里还有一个曾经让初登网络的我沉迷过的地方。
故不长不短的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上能够吸引我的,最多也就是和论坛朋友聊天了,这还得不断的挖掘人才。在我这里的“人才”,无非幽默风趣,能够让我乐此不疲笑口大开,而且要见风使舵,有耐心有风度,拍马溜缝样样精通。所以,近四年,能够和我同甘共苦风雨同舟的人,好友队伍前进的途中不断的壮大着,又不断的精简,到目前为止,能够把我笑得面堆皱纹掌击桌面的已是寥寥无几。前不久,终于让我又挖得一二般战士,名曰老歌,听这ID就有点意思,果不其言,从他的文字到他侃大山,无一不显示出这样一个将才。实乃吾之大幸也。
据老歌自己讲他是警察,在我看来警察如果沦落到如此搞笑,那胡主席可怎么有脸见江东父老。与这老歌对打,精神头稍不够用就会被他卖了,没准还眉开眼笑的帮他数钱呢,还好我脑袋够聪明精力够充沛,每次都会在双方乐不思蜀之时打一擦边小球,让老歌嘿嘿讪笑着还冲我直伸大姆哥——高!实在是高!“假警察”老歌花心得很,有时候兴奋过头就自暴家门——你有我打字快么,我可是同时跟四个MM聊呢。我及时抓住他的疏忽,将他打翻在地,复踏上一只纤足,告诫其人不能得意忘形!
实际上,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内在交流的,关于生活,关于爱情,关于网络,关于芝麻绿豆,只要观念上存在差异,任何都可以辩上一辩。能够说服对方,是种幸福,哪怕是口服心不服。人于网络,在我眼里无异于娱乐,就是图一心舒坦,抛开现实烦愁琐事,当这里是天堂也未尝不可,亦可从中审视生活中不曾留意的为人处世,亦可从中得到现实里难得的友情。
三、 融进了真实情感进去,未当游戏。
我又是个念旧的人,包括网络里。这多年,曾让我难忘的不下十人,尤其是最初触网结识的朋友。一些脱离不了凡世的这样那样的原因吧,朋友们慢慢的冷落了网络,当这份曾经的情谊慢慢淡然,当他们在伸手不到的空间里慢慢远离,甚至连影子都消失怠尽,每每便悲从中来,伤感,落泪,这是不能用言语完整表达的失落,不由自主。网络里的人一样的有血有肉,不同与现实的不过是看不见彼此,甚至比真实的朋友的交流更全面更广泛,我一向珍惜坦诚的朋友,却不能把这份坦诚的友情轻易放下。至少,生活里,没还有哪份友情可以与之相提并论。
再也不敢奢望这样的友情长久,只图一时开心,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就如论坛斑竹,有谁会固守一地的鞠躬尽瘁呢。从小到大的爱好兴趣不多不少也够拾撮一背包的了,绘画、钢琴、舞蹈、看书、旅游、音乐、上网,却也还属这后四年培养出的兴趣——上网——最让我割舍不掉,想是融进了真实情感进去,未当游戏。
四、不要让生活里没完没了的束缚延续到网络里。
网里混久了,练就了一身边聊边写的功力,不管某些人如何作乍舌状,信不信由你。尤其写这样调侃式的文字,辅以调侃式的聊语,很能烘托气氛,激发灵感的。可这灵感也不是常有的,经历了两次论坛变故后,开始懈怠,而且几乎持续了半年之久,目前总在勉强自己,告诫双眼和双手,打开贴子去看去回复,尽一个版主的义务,不要让自己和他人失望。天天姐说的也对,惰于版主劳作的同时,也就是对自己写字情绪的放逐,久而久之,便会生疏。
毛拉姐的观点我特赞成,在有心情的时候才会去写,不能勉为其难,否则不会有好文字。文字是为人服务的,网络也是为人服务的,为什么要让生活里没完没了的束缚延续到网络里呢,难道真要把自己逼到一定的高度才有成功感吗。人与人存在的环境和经历不同,造就了不同观念的人群,我不会唾弃与我持相左意见的人,也不会规劝不成反目成仇,用我的一句“老话”——连木子美我都可以理解和漠然置之,还有什么我不能理解的。只是觉得天天姐的文字观念肯定不是我要的样子,她在网络里寻找的也绝对不是我能苟同的。但很是佩服她的决心和同情她的苦心,的确是一个很具奋斗气息的女性。
不用数,爬网已整四年,没了最初的痴迷和蠢蠢欲动,以至于可以守着电脑一整天,而不去触碰电源开关。世上万物都不会永恒不变,人都有厌倦的时候,在打不起精神又存一丝留恋的时候,也是最为难抉择的阶段,比如现在。之于论坛,是怀着对天天姐发自内心的亲近感和对论坛文学氛围的景仰而留下的,而且文字上的进步完全与沉溺其间耳闻目染有关。按照天天姐的说法,我已经懒了半年了,似乎油已经被榨光,听起来她很象资本主义,却是贴切。也不是不想玩论坛,也说不清具体原因,莫名的时候再添点儿堵,那种心情就别提多窝火了,带着怨气和执拗,差点就甩袖子走人。但不得不说,只因融进了与天天姐的私人感情在里面,才如此让我舍不得离开。
与本性有关,不喜好争夺,网络里尤甚,包括编辑出版商找上门来,也会爱理不理,索性让他们自己去文集里择选,从而产生了一条经典对白——出书还需要自助一笔费用?那么麻烦哦,那您还是麻烦别人去吧。也与生活环境有关,许是一直无忧,没有为建设经济基础发过愁,也就没产生过从文字堆里找钱的念头。虽然也希望自己的文字能够变成铅字,但那种感觉想想也不过是炫耀,仅此而已。所以你千万别说我装,这么说我我会忿忿不平的,也许还会飘点六月雪说不准。
五、书,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作秀的。
随着对论坛的若即若离,开始能够静下心来看些书。不喜欢网上对着刺眼的屏幕阅读,包括很多人乐此不疲的电影,在我看来都是一种浪费,网络资源的浪费,也是一种最低级的时间消耗。
估计着兜里的零钱,埋头在新版书籍堆里精心选了三本,一本是赋予为天才女作家写的,另两本富有哲理评定世事的,刚够付款后剩余的两枚钢蹦给儿子买了支冰激淋。买得书和购得物的心态竟是如此相似,抱着每本都厚抵半块砖的三本小说,连落日余辉已不剩半点的街道都似乎亮色了许多。
我看书的进度很慢,工作之余,逛街之余,聊天之余,即所谓实在没事可作时,才会是看书的时间,而且回到家里绝对不看小说类,只看期刊杂志。所以有妹妹大笑,人家都是下班后休息,我却是下班后工作(做家务,上网),明显轻视我工作的轻松。其实你想想,在工作的环境里看书该是多么的不容易,即便手头没活可做,可总会有同事打搅吧,不时的会有电话要接吧,所以一天下来最多能看上两个小时,这是我的记录,还也许连书皮都不曾摸一下。有同事问,那么厚的书能看进去么。我笑,很肯定的答,能。只有在自己真的想看书了,才会买来,才会真的用心。书,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作秀的。
网里沉浮几载,虽然有时也味如鸡肋,却是至今没能脱离。
不能不说,网络,已成就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段,也许从此,就会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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