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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教训:谁来保障飞行安全 一个16岁少年进入敦煌机场,并爬进飞机的起落架舱最终跌落致死。这是继去年11月份昆明机场两少年爬进飞机起落架舱后的又一类似事件。航空是一种高科技、高风险的交通运输方式。说其高风险,不是说事故的概率高,而是一旦发生事故其损失程度相对比较严重,如果飞机在飞行中发生事故,一般会机毁人亡,平安无事的倒是少数。因此,世界上凡发生航空事故,大到飞机坠落,小到飞机轮胎爆裂,媒体均会给予报道——但并不是每天报纸上都有这类消息——而如果报道陆上交通事故,专门办若干报纸恐怕都登载不完。由此可见,航空运输的安全系数相对较高。正是由于事发后的高损失性,使得保障飞行安全,确保飞机不出现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故障,都显得非常重要。 综合空中与地面情况,影响飞行安全的主要原因,一是飞机本身的原因。比如出现机械故障。二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比如在飞行中遇到灾害性天气,如冰雹、雷电等;或是遇到飞鸟、空中垃圾等异物撞击。三是导航、机场、来自地面人为因素等其他飞行保障方面的原因。如指挥信号错误、机场准备有误、防空武器射击等。四是来自乘客方面的原因,如携带危及飞行安全的物品,或其进行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纵观这些因素,前两个方面出现的问题不易被消除。但是,这也只是相对而言。通过及时、科学、细致检查机上设备,可以将飞机自身的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而通过完备的气象监测手段,尽早发现带电云层或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天气状况,或在起飞、降落机场通过物理和生物方式驱赶鸟群,都可以将自然原因带来的危险减小。 人为主观因素影响飞行安全,从技术角度看,容易避免。但从实际情况看,并不如此。机场安全制度、乘客安检、乘客素质、飞机进出港导航、航班安排、机务人员技术、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等等,这些软性因素引起的问题,更容易造成事故。这次敦煌机场的事件,充分暴露出该机场场管、机务地勤和航管人员的渎职,显出了安全链中的薄弱环节。首先机场方面粗心大意,无关人员竟可以自由进入;其次,机务地勤人员未尽到全面检查的职责,飞机起飞前竟无人发现有人躲在起落架舱内,试想该人若是恐怖分子或伺机作案的歹徒,会出现什么后果;第三,航管人员在明知有异物从飞机上坠落的情况下,仍然不采取措施,而让飞机“安全”、“正点”抵达目的地,试想掉下的若不是偷爬进去的人,若是机件或其他物品呢?这些问题,不单单是民航西北局辖下的敦煌机场独有的,全国其他机场并不能确保没有此类问题,否则昆明机场的事件就不可能出现。敦煌事件发生后,先是机场方面拒绝家属认尸,随后又将责任归之于已死亡少年,并声称“绝不赔偿”。这固然有其道理,但他们仍然认识不到管理上的疏漏,正在“王顾左右而言他”,转移视线,推卸责任。 作为集高、精、尖科技为一身的航空业,安全是第一要务,没有安全,效益和效率就无从谈起。无论科技怎样进步,机器设备怎样先进,最终操控它们的仍然是人类。因此,只有唤醒人们的安全意识,才能强化安全措施,并最终保障飞行安全。 2005-5-29
※※※※※※ 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