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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在《道德经》最后一章中是这样告诉我们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胜任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这段话的字面意思是:诚实的语言不好听,好听的语言不诚实;善于把握自然和人事之理的人是不以辩立论的, 以辩立论的人没有把握自然和人事之理;有知识的人不自以为自己博学通晓一切, 自以为什么都通晓博学的人没有真知识。圣人不积攒财物,既然是以为了他人作为为人的准则,那么别人有了自己就有了;以自己所有之财物给予别人,那么自己的财富就更加多了。大自然的法则是有利于人而不害人的,圣人的做人准则是为民造福而不与民争利的。
此章是老子的《道德经》的结束语, 按理老子交代完了他写作《道德经》在目的之后,按照当今之哲学的时尚用语来说,他表达完了终极关怀,但老子作为当时其时代没有门徒,独行自吟的孤独的哲学家,深知自己的哲学理论难以为世人所接受,因而他以不辩为辩, 还要向世人做一表白说明自己的理论是实实在在的理论,不以哗众取宠为能事。说明自己虽然不在论辩中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但却真正地把握了自然和人事之理。 说明自己的理论是真正的体悟了宇宙自然之理和人事之理的理论。
现在学习老子的这段话,对我们也有着很实际的作用,例如我们在分析人和事是时候,用以上的理论会很有益。我们可以认真观察,经常喜欢说好听话的人, 往往是光说不练的,有真本事的人一般情况下都很谦虚内敛,不饰张扬;反之那些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人, 肯定没有什么真才实学。高尚的人,以利他人为自己做人的准则,正因为利人,使自己的财富更为丰厚,只要我们遵循大自然的法则,就应该是利人而不害人的,为他人为大众多做好事善事,而不与别人争名争利。
这应该是我们现在学习《道德经》中这段话时,所能够得到的最好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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