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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不是什么名人,甚至不任一官半职。他太普通了,混在人丛中,毫无特征,一眨眼便过去。用一句话形容,即是“不过为茫茫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大海中一浑浊的水滴罢了”。 理论上,如此平凡的一个人,特别是男人,恐怕求人瞥一眼都难,更不用说会有谁来注意他了。问题是,这话套在别人身上还说得过去,用于此人的时候,不但没发挥任何效果,而且有反作用产生。使得人人认识他,人人鄙视他,最终把他演变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臭名昭著。原因在于,这是个个性张扬的多情男人。 早在他的少年时期就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荒唐无比的事情。那是一天晚自习回来后,记得当时月光如水,每个人都忙着睡前的洗刷,唯独他一人,突然爬到宿舍外面的阳台上,挺直站立,作闭眼沉思状。看到此情景后,那些正在走廊上活动的学友,各个紧张得慌了手脚,忙劝他有什么事先下来慢慢商量,从长计议,不必要自寻短见。毕竟,“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材烧”啊。谁知,当大伙都在为他捏把汗的时候,这“亡命之徒”缓缓转过身,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皱得像擦过嘴的餐巾纸般的字条,轻轻地,小心翼翼地张开,在朗朗的星空下,自我陶醉地朗读那首自己想了半个月才写出的处女诗作。在场的全体立马呆住了,刷牙的忘了抽动,路过的忘了前移,喊叫的忘了拢嘴。时间仿佛凝固,一切都处在静止状态,待好半天缓过神来时,都忙抱头鼠窜,差点拨打110。 本以为这次发颠过后,大伙也就此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他一马,当没事发生算了,怎么说也是共渡患难的室友嘛。孰料,这家伙,并不领情,反而变本加厉。以后的每天晚上,都用相同的方式在月光下,作出那些令人不齿的举动。而且,而且时间比第一次还长。使人倍受煎熬,苦不言堪,喊爹叫娘。毕业的时候,几年下来,同寝室那几个难兄难弟各个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样,且不谈那身排骨状的身板,就连常识般高考必读的唐诗都说不出几句,倒是把那家伙的成筐原创打油诗首首熟记于心,倒背如流。 人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也不例外。为了朗读他那些如封建时代妇女裹脚布般发臭的自制诗词,他背负着“湿人”的罪名,走在校园任何一个角落都被人指指点点,品头论足,仿佛什么稀有动物似的,让他无颜以对,混过中学时代。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了,不提,也没有几人会记得,何况换了个没熟友的新环境。是个重新竖立个人好形象的大好机会,稍注意点的人都会把握。不过,他例外。不仅继续秉承了少年时代一贯的诗人多愁善感的作风,还变得多情多泪,爱如潮水。最终使之声名扫地,信誉全无。 其实,他也没干什么坏事,他连骂人的想法都没有,更别说那些奸犯科类罪行。他是个好人,大大的好人。可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他最大的错误就是在一个集体里同时爱上几个女性。不多,两个而已,两个互为知己朋友的女人。他全爱上了,并且爱得这么明目张胆。 经数日深思,追求计划订立完毕。他忙起来了。跟这个借书,与那个跑步;跟这个写情书,与那个吟诗歌;跟这个发短信谈笑,与那个递秋波调情。世界最笨的人也会揭穿他的把戏,更别说这两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子。 大概那么几个月后,他成了名人。成了一个声名狼藉的男人。人见人躲,特别是女人,逃亡瘟疫般。 讲了这么多,他是谁?其实,不说大家都知道。谁写这篇文章就是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