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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与“亲子鉴定”(论坛杂说)
每个上述的原创帖子,都如作者的孩子,或丑些或俊朗。作者自己喜欢,我也看着微笑。这些“孩子”和她们的“母亲”在情感四十这个花园中游历,给论坛增色,作为园丁者,又有什么理由不善待呢。临午饭前上来看了论坛,饭时随意看了几眼电视,有个叫阎崇年的先生,是中国(或北京)满学会的会长,在侃谈清朝的往事。他说了句“拍花子”,引起我注意,多听了数句。原来是讲到清宫太监大都出身寒苦,有的甚至是被拐卖后“净身”入宫的。这拐卖孩子,俗称“拍花子”。别人的亲骨肉,被掳走被残害被换成了粘着血泪的银子,无论前朝还是当代,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 在论坛上,“拍花子”者也有,且蔓延于各个网站。把别人的文字或改头换面,或直接发出,只当是自己的一样。作为版主,看到好帖子会眼前一亮的,会与网友一样读之讽之甚至诵之不叠--搞到最后竟突然发现这原是拐卖来的,还不是人家原来的孩子,被“拐子”(借用《红楼梦》语)弄成了一个太监模样。如此这般岂不让人啼笑皆非?原创作者受尊重,我前面已经说过,可察觉出原来的好人,竟是个“拐子”,真是让人齿冷。此风再严重的话,或许大的网站也要成立所谓“打拐办”了。 国家对拐卖妇女儿童者,执法严厉。论坛没有那么大的力量与权力,不过可以搞一搞“亲子鉴定”,对抄袭者至少要指出曝光。当然,转帖而忘记注明原创者不在此列,但下不为例。www.baidu.com>与www.google.com>,是一般上网者常用的搜索引擎。版主、网友特别是值班版主,善用一下它们是有好处的。这当是对论坛负责,对前来看帖、发帖的网友的关爱。想起以前在西陆,有个比较知名的论坛,有一网友发了不少颇有质量的帖子,后被别人指出绝大部分是剽来的--这不新鲜--新鲜的是,这个坛子的坛主(即属主)力挺此人。不久此人彻悟,发帖承认抄袭,而那坛主或许是情不自禁,跟贴叹曰:你竟然承认?!这样的论坛、坛主,倒是网络的祸害了。 我相信邪不压正。对抄袭的文字,理应本着“ 试看剃头者,人亦剃其头”的办法加以对治。我们或许无心无力于别的地方,可对于一个小小的论坛,绝不会也不能一点法子或眼力也没有的吧。闲言了不少,对今天的精品帖子不一一论及了,网友们的回帖不少,链接在下面,请大家拭目相看。 今日动态: □ 四十快照(3月21日/星期一)-----[青青岸边草]今日精品: □ 乱-----[莲的掌心] □ 爱上了“贼婆子”-----[风过无悔] □ 十年-----[湖色.] □ 【花沿杂想】(八)-----[雁无伤] □ 春天里的春天-----[卧夫] □ 海南散记——春天里的夏天-----[细玉如斯]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 观自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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