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断指之惩——轻?重?》
节后返上海,短短两天,亲历三次“天下有贼”。
23日与同事前往城隍庙,在“上海老街”的牌楼下,两名翩翩少女从身旁过,其中一少女斜挎坤包一只,摇摇摆摆行走中,包口洞开。只见两名新疆小孩,紧紧尾随其后,那小贼的模样昭然天下。没一会,小手已经伸进了少女的包里…… “干什么!!”少女突然有了警觉,一把撇开那只已伸进包里的小手,凤眼怒瞪:“你们干什么!!” 两名孩童见状分散跑开。一溜烟消失在周围的巷子里。
同为23日,傍晚,我与同事从台里出来,经石门路地铁站准备搭乘地铁。因元宵将近,石门路地铁站又地处闹市,整个地铁出入口异常拥挤。在四号口,见一民工样中年男人瘫坐在地板上,身旁有一警察在做着记录,周围已围了黑压压一群人。我们虽无意凑此热闹,但仍在经过时耳闻: “真可怜!一年的辛苦钱就这样被偷了。让人家怎么活啊!” 唉!又是贼。我和同事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
24日,中午,我与友约好去金茂大厦54层喝咖啡。当我将车停于正大广场停车场,准备步行过街时,亲眼看见四、五个新疆人围在一角翻看各自手里的钱包,不用想,那些定是“贼赃”。那一刻,我义愤填膺,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机,闪到一边拨打了“
亲眼目睹那一过程,是激动和紧张的。我只是一个小女人,平时遇事惟恐避之不急,而今天,是什么给了我如此勇气?“110”在事后还回复我的手机,向我反馈了事情的处理情况,对我的“正义之举”给予了很大的肯定。在最后,“110”说:“上海这半年来出现了新疆帮,政府正准备出重拳打击。” “新疆帮”!我坐在金茂54层,打开电脑一搜索,出现了316个搜索结果,而且无一例外的几乎全是“新疆偷窃犯罪团伙”。难道,风景如画的新疆,真的是如此的恶贯满盈吗?
记得前几年,我因公务去南疆的喀什,那时南疆还在闹独立,在那样的特殊时期去南疆,朋友家人都为我捏了一把汗。可事实上,到了喀什,我看到的是一派融洽平和的景象:金秋的南疆到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光彩,午后的阳光照耀在铺着落叶的马路上,光闪闪的……岩石、泥土、树林中红色的屋顶,都顶着暖和的阳光庸懒地向远道而来的朋友微笑。秋色明亮地停泊在南疆广博的土地上,随处可见身旁经过的新疆百姓那潮润金灿的笑容……
由于地处西部,到了夜晚9点,天色还是明晃晃的黄昏时分,我与同事夜里11点溜达在喀什的街头,无论是问路、借火、闲聊,受到的都是礼貌友好的回应,让你如何都想像不出这是一个正在闹独立的地区。 ……
但是回到现实生活,“新疆帮”的斑斑劣迹却又由不得你同情,那一张张伸向普通百姓的黑手,从一个个口袋里掏走的不仅仅是钱,更是许多人一年的希望、救命的希望、全家的希望……掏走钱的一瞬,可能就是掏亡了一条生命。随意点击搜索“新疆帮”,你可以看到他们在全国犯下了种种罪行,准确的数字、真实的图片、可怕的记录,无不说明这样的偷窃团伙已被国民深恶痛绝,也令政府焦头烂额。
其实,世界各国对于小偷的治理都各有法律。印象最深的当属缅甸。我曾因公务在缅甸首都仰光郊区的小城居住过3个月,那真是个神奇的城市,户户门窗敞开,没有人担心会有贼的光顾,敞开的窗户和院子被缅甸人民用来栽种各种花草,你看到的是一个几乎没有小偷的国家那种花团锦蔟的平和景象。难道这个国度天生就没有贼吗?非也!曾几何时,缅甸也深受窃贼之苦,政府措施不力,百姓怨声载道,前往缅甸的他国游人几乎人人都有过被窃的惨痛教训。后来,缅甸政府痛下决心,立了一道不太人道的法规“断指之惩”,第一次偷窃的人将被严厉罚款并记录在案,第二次重复作案则被惩以极刑——断指。法规出台后的若干年,小偷居然神奇地淡出了缅甸,那些曾因一时贪欲偷窃而被断指的罪犯,只能带着无法磨灭的罪犯痕迹,偷偷溜到缅甸与中国云南接壤的边境,做点小生意。谁知道,中国提供给小偷的肥沃“土壤”,给了这些缅甸贼新的希望,于是他们又把五指不全的脏手,伸向了中国同胞……
断指是残酷的,但因被偷窃而家毁人亡的事却由于它的不可预见性而被忽略。那么,这种类似“断指之惩”的惩罚制度,对于小偷横行的中国,到底是轻了还是重了?
※※※※※※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陨落深海,又见珊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