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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指之惩——轻?重?
[楼主] 作者:又见珊瑚  发表时间:2005/03/03 14:22
点击:402次

《断指之惩——轻?重?》

                        

                       ——文/又见珊瑚

 

 

节后返上海,短短两天,亲历三次“天下有贼”。

 

23日与同事前往城隍庙,在“上海老街”的牌楼下,两名翩翩少女从身旁过,其中一少女斜挎坤包一只,摇摇摆摆行走中,包口洞开。只见两名新疆小孩,紧紧尾随其后,那小贼的模样昭然天下。没一会,小手已经伸进了少女的包里……

“干什么!!”少女突然有了警觉,一把撇开那只已伸进包里的小手,凤眼怒瞪:“你们干什么!!”

 两名孩童见状分散跑开。一溜烟消失在周围的巷子里。

 

 

同为23日,傍晚,我与同事从台里出来,经石门路地铁站准备搭乘地铁。因元宵将近,石门路地铁站又地处闹市,整个地铁出入口异常拥挤。在四号口,见一民工样中年男人瘫坐在地板上,身旁有一警察在做着记录,周围已围了黑压压一群人。我们虽无意凑此热闹,但仍在经过时耳闻:

“真可怜!一年的辛苦钱就这样被偷了。让人家怎么活啊!”

唉!又是贼。我和同事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

 

 

24日,中午,我与友约好去金茂大厦54层喝咖啡。当我将车停于正大广场停车场,准备步行过街时,亲眼看见四、五个新疆人围在一角翻看各自手里的钱包,不用想,那些定是“贼赃”。那一刻,我义愤填膺,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机,闪到一边拨打了“110。当我告知“110有几个贼在分赃,并报出准确位置、贼的特征后不到两分钟,就已经有巡逻警车朝这个方向开了过来,做野兽状四散的几个贼全部落入法网。

 

亲眼目睹那一过程,是激动和紧张的。我只是一个小女人,平时遇事惟恐避之不急,而今天,是什么给了我如此勇气?“110”在事后还回复我的手机,向我反馈了事情的处理情况,对我的“正义之举”给予了很大的肯定。在最后,“110”说:“上海这半年来出现了新疆帮,政府正准备出重拳打击。”

“新疆帮”!我坐在金茂54层,打开电脑一搜索,出现了316个搜索结果,而且无一例外的几乎全是“新疆偷窃犯罪团伙”。难道,风景如画的新疆,真的是如此的恶贯满盈吗?

 

 

记得前几年,我因公务去南疆的喀什,那时南疆还在闹独立,在那样的特殊时期去南疆,朋友家人都为我捏了一把汗。可事实上,到了喀什,我看到的是一派融洽平和的景象:金秋的南疆到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光彩,午后的阳光照耀在铺着落叶的马路上,光闪闪的……岩石、泥土、树林中红色的屋顶,都顶着暖和的阳光庸懒地向远道而来的朋友微笑。秋色明亮地停泊在南疆广博的土地上,随处可见身旁经过的新疆百姓那潮润金灿的笑容……

 

由于地处西部,到了夜晚9点,天色还是明晃晃的黄昏时分,我与同事夜里11点溜达在喀什的街头,无论是问路、借火、闲聊,受到的都是礼貌友好的回应,让你如何都想像不出这是一个正在闹独立的地区。

……

 

但是回到现实生活,“新疆帮”的斑斑劣迹却又由不得你同情,那一张张伸向普通百姓的黑手,从一个个口袋里掏走的不仅仅是钱,更是许多人一年的希望、救命的希望、全家的希望……掏走钱的一瞬,可能就是掏亡了一条生命。随意点击搜索“新疆帮”,你可以看到他们在全国犯下了种种罪行,准确的数字、真实的图片、可怕的记录,无不说明这样的偷窃团伙已被国民深恶痛绝,也令政府焦头烂额。

 

 

其实,世界各国对于小偷的治理都各有法律。印象最深的当属缅甸。我曾因公务在缅甸首都仰光郊区的小城居住过3个月,那真是个神奇的城市,户户门窗敞开,没有人担心会有贼的光顾,敞开的窗户和院子被缅甸人民用来栽种各种花草,你看到的是一个几乎没有小偷的国家那种花团锦蔟的平和景象。难道这个国度天生就没有贼吗?非也!曾几何时,缅甸也深受窃贼之苦,政府措施不力,百姓怨声载道,前往缅甸的他国游人几乎人人都有过被窃的惨痛教训。后来,缅甸政府痛下决心,立了一道不太人道的法规“断指之惩”,第一次偷窃的人将被严厉罚款并记录在案,第二次重复作案则被惩以极刑——断指。法规出台后的若干年,小偷居然神奇地淡出了缅甸,那些曾因一时贪欲偷窃而被断指的罪犯,只能带着无法磨灭的罪犯痕迹,偷偷溜到缅甸与中国云南接壤的边境,做点小生意。谁知道,中国提供给小偷的肥沃“土壤”,给了这些缅甸贼新的希望,于是他们又把五指不全的脏手,伸向了中国同胞……

 

 

断指是残酷的,但因被偷窃而家毁人亡的事却由于它的不可预见性而被忽略。那么,这种类似“断指之惩”的惩罚制度,对于小偷横行的中国,到底是轻了还是重了?

 

 

 



※※※※※※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陨落深海,又见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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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风过无悔  发表时间: 2005/03/03 18:45 

回复:没有贼了,我们干嘛去?

这是我亲耳听到的一位‘队长’说的话,这话听过虽然几年了,而今想来依是回味万千。

一个健全的法律,意味着这个国家的繁盛,

而如何实施这项国家的武器,不得不让我们这些平民多声长叹。

‘警匪一家’的说法可能是偏激的,可现实中,我真的见识了很多的这样的‘哥们’。

几年前,我就在租的房屋中捉住了一贼,并扭送到了派出所,在口录时,我偶尔看了一下大门口,那贼竟上了一辆车被人接走了……,而捉到贼的我,被盘问了二个小时,唉……天下无贼?还是天下无警?从那以后,我不相信任何一种公安的所谓的正义,从那时就不再看什么新闻,听什么报导,只要我遵纪守法,别人怎样就由他们去吧。

我总说‘天下无贼’,因为我再也不会用正常的视力去看‘有贼’的世界了。

‘风花雪月’下择无大欲而渡其生,在属于自己的‘井底’,享受着天伦,也没有什么不好。

 [3楼]  作者:遥想当年  发表时间: 2005/03/03 19:47 

回复:无悔老弟,咳!

无语!

‘风花雪月’下择无大欲而渡其生,在属于自己的‘井底’,享受着天伦,也没有什么不好。

说出了太多太多人的心里话,暴露了我们这个社会的众生相。

我们的社会,我们的西陆,我们的情感四十风花雪月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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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作者:风过无悔  发表时间: 2005/03/03 20:31 

回复:当年老师好!
看了珊瑚的帖子,无悔只是一时感慨而矣。 诸如此类的文字,在无悔的心里,还有很多,有时想来,就凭我们在网上这诸多的感慨,也只能当成是一种茶余饭后的小憩与闲聊。 琐兴就当麻木吧,什么也不去理会,想写点什么或说些什么时,只能以自己的风花雪月当成对自己的一种安慰。 问老师晚上好!
 [5楼]  作者:上善若水1  发表时间: 2005/03/04 08:30 

我看“断指”之惩对中国适用!~~
现在的小偷太多了, 国家真应该为打击小偷而制定特殊的刑法,完全可以参照缅甸的断指或新加坡的鞭刑, 否则小偷在中国永远无法得到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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