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见的,忘不了 文/晓玉含笑 每天早上起床后,总是边准备早餐,边打开电视和电脑,一边“听”着电视新闻,一边手忙脚乱地把豆桨机插上、主食热上,还抽空去浏览一下电脑消息。呵呵,这所谓的“忙”全是自己闹的。 早上最喜欢的电视栏目要数《媒体广场》了,每天发生的大情小事尽数其中,特别是马丁的《读报》,更让人看得津津乐道,他的新闻语言不乏调侃和风趣,抨击时敝不乏幽默和犀利。可今天早上的一则读报新闻却让我有点无法平静了。 这条新闻说的是武汉的一辆公汽上,一小偷正在一农民工身上行窃,车上众人却都“习以为常”地装着没看见,正当小偷把到手的钱往自己兜里放时,一个稚嫩的声音喊道:“把你偷的钱还给人家!”小偷一扭头,发现是一小男孩儿,于是用手拨拉着他说:“去,一边去!谁偷钱了?没你什么事!”小男孩儿不依不饶地说:“就是你偷的!我亲眼看见的,你必须把钱还给人家!”这时,车上的大人们才“如梦初醒”,纷纷声援那小男孩儿……最后,小偷只好乖乖地把钱还给了那位农民工。马丁的最后评语是:“唉,如果碰上的是几个小偷,如果碰上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小偷……”并配以无可奈何地摇头。是啊,这如果后面一定会让很多人想起点什么,也会让一些人感觉到点什么吧,至少我是这样。 记得曾经的一次,我带女儿出去,好象也是个什么节日,车上人很多,我们只坐到一个座位,看看人实在太多,我就让已上小学四、五年级的女儿坐在我腿上。车开动后不久,我突然发现一小偷正在摸我身边那个男人的上衣口袋,只见那男人,左手牵儿子,右手拉着扶手,一点感觉都没有。由于车不停地晃动,小偷并没很轻易地得手。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因为带着女儿,也因为老公不在身边,我只能用脚去“提醒”那个男人,可那个“木头”男人我踢他一下,他往后让一下;再踢他一下,他又往后躲一下,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因为这时小偷已注意到我的小动作,并用眼睛凶巴巴地瞪着我,我生怕女儿看见会喊出来,只好大声指着外面的什么分散着女儿的注意力,心想:唉,这个人也太大意了!最好赶快下车。 后来,我见小偷从容地下了车,再看看那男人,一脸的木然。我并没去当这个 “事后诸葛亮”,因为那样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何况自己懦弱的行为,没法让自己说的清楚。 每当说起小偷的事,总会在我眼前浮现这“看见的忘不了”的曾经。今天早上,马丁的这则读报新闻,还有那个稚嫩童声,让我又想起了“看见的忘不了”的这一幕,脸也微微地有点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