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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 外储说 左上》记载一个典故:“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熏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讲的是楚人卖珠子,装珠子的盒子选用上好的材料,以珠玉玫瑰装饰,结果,郑人只留下了盒子,退还了珠子。 对于这个故事,历来有不同的看法和评论。韩非子认为,楚人只会卖盒子,不会卖珠子,属于本末倒置。还有一种认识,郑人拿买珠子的钱买了盒子,取舍不当,被假象所迷惑。 这两种认识,其实都是偏颇的。韩非子的偏颇在于他不懂经商,商人的目的是赚钱,楚人卖珠,钱挣到了,珠子还留下了,这是何等高明的手段?楚人应该算是包装商品的始作俑者,是营销学的鼻祖了。另一种偏颇则在于他不懂艺术。和无价的艺术、艺术品相比,物质商品又算得得了什么?在郑人的眼里,楚人的盒子是艺术品,其价值远远高于盒子里的珠子,因为他所需的是艺术和美,所以,退回了珠子,成就了一个千古的美谈。 后人之所以嘲笑这二人,在于在我们的心里有一把现实的甚至是庸俗的价值尺子,以此衡量这一桩古时候的交易。 我们不妨换个角度去看,这个典故其实是讲述了两个艺术家的故事。只不过是一个经商,一个搞收藏,他们各得其所,各得其乐。 就这样,这个本来很美的故事,被世俗地误传、误读了几千年。今天我尝试着给他们平反,您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