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止死刑 应该缓行 ——谨就教于刘仁文教授 北海新力 晚生也愚,蜗居学校,见识短浅。对中国司法前进的进程真是“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孤陋寡闻得实在可以。忽然在《民主与法制》第11月的下半月版里看到一篇关于中国废止死刑讨论的文章,真是大开眼界。小子不才,也要插上几句了。 看来中国社科院的副研究员刘仁文教授是废止死刑的积极推动者是无疑的了。刘教授在论述中国应该废止死刑的时候,列举了国人对死刑的几个误区,比如过分强调中国的国情,等等。刘教授认真地列举了,现在世界上已经废止死刑的国家有多少,“世界性废除死刑,正以从未有过的发展速度壮大,”“就连南非这样转型国家,都能在治安压力大,群众要求保留死刑的情况下毅然废除死刑,”“我们国家除了用死刑治理国家外,就没有更科学的手段了吗?”(中国要再不废除死刑,那我们岂不是赶不上世界潮流了?我们的面子怎么过得去啊?对不起,这是我妄自揣测自己加的话,不是人家刘教授说的。请注意)其推动中国废止死刑的殷殷激情,溢于言表。 在这里,我们丝毫不怀疑刘教授的良苦用心,但是,刘教授的主张却实在叫我们看到了刘教授的一些问题。刘教授要么就是身居社科院的高位时间太长了,对中国贪污受贿、抢劫杀人暴力犯罪率连连攀升的事实看不见,要么就是闭着眼睛不顾中国的现实,要么就是太想表现自己的某种愿望了,比如标新立异什么的。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废除不废除死刑,不是看世界上有多少国家已经废除,而应该看我们是否具备那样的条件,应该看我们废除死刑后对社会的安定是利弊如何。否则,无论世界上有多少国家废除了死刑,只要我们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客观条件,而且废除死刑后对社会安定与发展不利,我们就不能废除。可惜,身为国家社科院副研究员的刘教授就恰恰“忽略”了这一点。 众所周知,我们要废除死刑的首要条件应该是中国法律的健全与完善。而在我们中国这样的国家,法律的健全与完善,除了法律体系的完备,首先应该是严格依法办事,清除以权代法。实事求是地讲,近年来我过法制建设前进的步伐是有目共睹的。依法治国写进宪法,各种法律的不断出台,都体现了中国领导层推进法制建设的决心。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长期的人治惯性,权大于法,则是我们法制建设中极难摆脱的痼疾,进入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的迅速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尤其是民主监督的缺失,又使腐败以难以遏止的速度渗透进中国法律界。严格意义上来讲,中国要实现真正的法制国家,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废止死刑,不是给司法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吗? 我们对这样的情景应该并不陌生,某人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然后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改为无期徒刑,然后改为有期,然后减刑,然后过几年就光荣出来了。对于手中掌握了权力和大量金钱的人来讲,这并非天方夜谈。 于是我们就不难想象下面的情况:某犯罪分子被判处终身监禁,然后运作,然后改为有期徒刑,然后再减,然后不用多长时间就可以“出来了”。对于有钱有势的人来说,这是多么渴望的一种事情啊! 第二,要废除死刑的另外一个社会条件是社会的犯罪率不断降低。刘教授在文章里提出了这样的一个观点,从历史上看,大凡执行死刑少的时候,多为盛世。这真是一个可笑的逻辑。难道衡量一个社会是不是盛世,不是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水平,与社会进步的程度,倒是要看是不是执行死刑了。何况,在中国这样一个贫困人口仍然巨大,失学儿童仍然很多的时候,非要打肿了脸说是盛世,非要在死刑的问题上表现盛世的气度,实在是舍本求末,叫人难以信服。 刘教授倒也没忘,就连西方世界唯马首是瞻的美国,其法制的完善,社会的发达,民主制度的健全,都没有废除死刑,日本也没有废除,我们明明条件根本不具备,为什么要赶这个时尚呢?美国没有发出死刑,似乎也没人说人家不是“盛世”。 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目前的经济犯罪与暴力犯罪,仍然高居不下,而且有不断上升的势头。特别是经济犯罪,之所以猖獗,前赴后继,除了民主监督的缺失,制度的不健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犯罪成本太低,使很多贪官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在这种情况下,废止死刑,该会有多少贪官,弹冠相庆,拍手称快,感谢以刘教授为代表的法律专家啊! 第三,是否废除死刑还应该看到,废除死刑对社会的影响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南非的例子恰恰说明在一个不具备条件的国家,不顾客观条件,盲目废除死刑带来的可怕后果。在南非刑事犯罪猖獗到肆意抢劫杀人,在南非的中国侨民身罹其害,晚上都不敢出外,电视新闻里南非的夜晚街头没人敢走。这样的国家废除了死刑又有什么积极的意义?又为什么非要拗着全国人民的意愿去“毅然”废除死刑? 须知,当我们以牺牲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去保障少数人利益的时候,我们将得不到大多数人民的支持。 刘教授慷慨激昂地说,难道我们就没有比死刑更科学的手段吗?遗憾的是,现在还真没有。如果有,请刘教授大胆陈述啊。现在新一届领导集体还是会采纳的啊。 中国有两句俗话,“睁着眼睛说瞎话”,“站着说话不腰疼”。刘教授的废除死刑的主张如果不是不顾客观事实一相情愿的“睁着眼睛说瞎话”,大概就是属于后者了。 |
为了如水的人生浅吟低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