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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好色便是德
日前偶然在西陆的“情感四十”读到网友田田的叶子写的一篇文章《离婚》(http://bbs.xilu.com/cgi-bin/tools/passmail?nick=田田的叶子),该文中称“我”与丈夫离婚“因性冷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作者以传神的笔触,细腻地描述了女主人公的种种无奈与艰辛,令人深感悲哀且又爱莫能助。她自己也承认男女之间的爱恋来自于彼此性的吸引,并声称“性是爱的背影。”当她走出法院回到家里,无力地靠在门后,望着自己倾注满腔心血亲手置办的一件件物品,“它们是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景象,可我现在却感觉到了它们对于我的陌生!一股凉气突然从脚一直袭上心头!这,还是我的家吗?那曾经甜蜜的拥抱,那身影,那笑面,以及孩子欢快的扑入我怀的冲撞,就在眼前!”让人不仅为之感慨万端。 身为一个男性公民,我在同情女主人公的不幸之际无法不同情男当事人。以我浅见,女人仅仅做个贤妻良母是不够的,当然我不是指都成为女强人(干事业还得靠我们身强力壮的男人们),我主要是主张女人们应该在床上是母老虎,在床下是贤内助。无论是谁担任这种女性的老公,我想,都没多少理由与其同床异梦。在我现实中的朋友里,就有几个雄性功能较弱的人由于自己力不从心,又怕妻子红杏出墙,只好一直低声下气小心翼翼地奉伺妻子。在生理上,男人的耐力其实弱不禁风,房事后的那种软弱要多可怜有多可怜。不是吗?如果女人在这时候乘胜追击,哪怕虚张声势,男人也会甘拜下风,只能俯首称臣。另外,老公如果真的足以胜任一个真正的男人,必将两情相悦,其乐无穷。老公既然酒足饭饱,也就少有可能再到外面偷嘴吃了。有句话叫“男欢女爱”,其实应该更正成为“女爱男欢,”女方越爱(做爱的“爱”)男方越欢(欢心的“欢”)。 我之所以鼓励女同志们在性事上标新立异,也是觉得多少年来甚至更长的时间以来,他们受尽男性同胞的压迫和奴役,基本处于被动的服从乃至屈从的状态,早就应该翻身求解放了。既然她们也有器官上的需要并能从中获得快感与高潮,为什么只能羞答答地等待?而且每当身临其境未必总能心满意足,男女之间在这方面不能平等,悲剧的主角往往都是女人。谁都明白柔能克刚这一道理,女人若能充分展示自己的阴柔之美以攻为守,男人的阳刚之气无论多么浓烈也会脆弱得不堪一击,势将落花流水。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社会没准儿就回归为母系氏族公社了。男人身上的长处其实也是男人的短处,所谓“长处,”战前总是威风凛凛,所谓“短处,”战后总是垂头丧气。女人一旦疯狂地接受男人的长处然后勇敢地抓住男人的短处,男人不仅没有还手之力,连招架之功恐怕也没有了。 通过色情取悦了男人的同时,你就成功地征服了男人,等于也征服了这个世界。 2004-11-29 ※※※※※※ 知止有定 知非即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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