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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观点:一夫一妻制是一种对政府是出于管理、对社会是出于稳定、对个人是出于平均的制度安排。它可能是最好用的,但不是最好的。大锅饭一刀切,奖懒罚勤,生活淡如水――,一夫一妻制之过也。(以下只是提纲)
一、 一夫一妻制是一种契约博弈,一种人权博弈、裁判博弈。是政府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的强制安排。对于某些个体而言,多娶或多嫁才是他们的真实想法。
二、 一夫一妻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市场经济才是真正的多挥多得,以市场占有率法则确定产权归属。而一夫一妻有些计划分配的痕迹。
三、 一夫一妻并非人性所要求。从大多数人的性欲、情感来说,一个丈夫或一个妻子肯定不够用。
四、 爱情不受婚姻制度的限制。虽然爱情与婚姻有相当的相关度,毕竟各有各道。加之爱情并不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以爱情来确定婚姻家族的存在依据是滑稽的。爱情本身就是一种非逻辑的存在,以此做标准比之于用理论检验理论还残酷。
五、 一夫一妻制并不符合导师理论。导师的理论是,以一妻制为核心,以私通、嫖娼等为补充。
六、 “肉食者”并没有履行一夫一妻义务。存在着事实上的非一夫一妻制。只放任一小部分人胖起来是不公平的。
七、 历史上的婚姻制度也并没有多少纯粹的一夫一妻。不对称是自然的,平均则是好笑的。
八、 自然法则也不支持一夫一妻。有些人有一个配偶已经太多,有些人只有一个明显不够。没有替代品的市场是会产生垄断的,不利于家庭幸福。
九、 更为高级的男女关系也不是一夫一妻制。不论是太平天国式的权力制,还是理论上的共产共妻式,要么是太阳城的群居式,都不如自由组合式的婚姻姐合。而这显然不会是一夫一妻。
大漠征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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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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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月中天 浩月中天 天上月 水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