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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情,在悄然生长着(湿地情愫之二)
[楼主] 作者:遥想当年  发表时间:2004/10/30 21:54
点击:267次

至情,在悄然生长着(湿地情愫之二)

 

 

  江南的烟雨梨花,朦胧山水,只听说,没见过。

  雪域高原的白雪蓝天,绿草雄鹰,也只听说,没见过。

  据说各有各的美法,或氤氲温存如处子,或烈烈阳刚若丈夫。

 

  如果你在那一年,那个季节,来到科尔沁草原那一块湿地的那一片苇塘,我相信,你一定会觉得这里才是全天下最美最美的桃源胜地,世外洞天。

 

 

 

  连绵几十里,芦涛阵阵,苇信飘拂,芷草丛丛,蒲花飞扬。举首,青岗黛峦满蒙古黄榆;俯视,浅溪急流多肥鲫锦鲤。丛蒿下,野兔傍地走;高枝处,鹰隼鼓翅飞。朝阳起处,染千顷苇海一片金黄;晚霞归时,携数缕炊烟漫天图画。

 

   那些日子,我就像一个小天使,无忧无虑地做着我爱做的一切。

   在清亮亮的冰塘上,推着割苇子的推刀,看着成片的苇子在我身旁倒下,听着苇子被割断的喀喀的清脆声,心里感受的是无比的熨贴,舒畅。

   一天的活,半天就能干完。我就喜欢这样的活计。

吃完饭,我会帮着大师傅刷刷碗,烧烧开水。

   这个时候银花常常和我一起做这些碎活儿,也还是用她那绊绊磕磕的汉话和我聊着。

   我从银花那里知道了不少蒙古族的生活习惯和银花家的事。

   有一回,我问她为什么不吃我们大师傅做的饭。

银花把头埋在胳膊间咯咯地笑,就是不说。

   我故意把脸一绷,装出生气的样子,转过头做着别的,任她怎么笑,我也不理她。

   银花转到我的面前,依然在笑;我又把头别到旁边,还是不理她。

   她急了,趴在我的耳旁说:“我告诉你,可你答应我,一会儿到敖包给我吹琴听。”

   我心想,这算啥条件,都听了多少次了。我点了点头。

   话未出口,银花又想笑,软软的呵气带着奶茶的香直扑我的脸。我瞧见别的社员,尤其是打头的那怪怪的笑,不好意思地将脸躲了躲。

   这时,银花一只脚踏在锅台上,用手指了指正在发面准备做馒头的大师傅,低低说了句,“狗——尿”,就咯咯笑着跑回里屋去了。

   我愣了一会儿,又把银花的动作重复一次,想了想,不禁哑然失笑。

   原来银花说大师傅做饭时一只脚踏在锅台上,是一种不洁的动作,就像公狗在尿尿。

   难怪她不吃,想想也怪恶心的。

 

   蒙古族同胞称草原上的沙丘高地为“敖包”。

   我们苇铺的后面不到百米就是一个沙丘,方圆四五百米,黑黑的,生满了只有在这块湿地上才可以看到的蒙古黄榆。沙丘的中间有一块洼地,那里落满了厚厚的黄榆叶,既背风又暖和,我来的第二天就发现了它。我经常来这里独处,用那把破口琴奏出的颤音消除我十五岁的想家情绪。

   银花就是闻琴声寻踪而来的。她常常悄悄地来,坐在我的身后,听我没完没了地呜呜咽咽地吹着。

   十五岁,我本来以为我是一个男子汉。

   我因为“革命派”的歧视而辍学,离开了我的最爱——课堂,我没有流泪。

   一天十五六个小时的农活,累得晚上恨不得拽猫尾巴上炕,我将泪咽进了肚子。

   为了能挣上整工分,未成年的我扛着二百斤的麻袋走在两三丈高的跳板上,摔得满身是伤,妈妈哭了,我硬是把噙在眼圈中泪水含住。

   可当我沉浸在自己营造的那思家想妈的氛围里时,有时竟会随琴音而抽泣呜咽不止。

   十五岁,原来还是个孩子。

   每每这个时候,银花就会揽着我的肩头,让我靠在她的怀中,像母亲那样安慰我。

   这时十六岁的她好像比十五岁的我大了许多,孤独寂寞思家的我,往往在她那博大母爱般的关怀中,重新拾回了少年的快乐的我。

   我也就从那时明白了:男人外表上看来很坚强,但最怕孤独,在孤独面前最需要女人的爱抚。

 

   银花告诉了我为什么不吃大师傅做的饭,我并没有给她吹口琴,也没有同她一起去窝铺后面的敖包,而是跟老那和打头的出去打围。

   “老那”是我背后偷着叫的,银花当面是不肯让我这样称呼她老爸的。这是自打头的说给我们俩保媒后的事儿,好像她当了真儿。

   其实“老那”还是挺随和的,管我一直叫老弟,尽管银花多少次瞪他。

   老那一手好枪法,打头的又是个打猎迷,两个人很对撇子。每天割完苇子,两人都要相约出去坨南地北的遛一圈儿,回来总要拎几只野兔山鸡给大家打打牙祭。

   打猎的人全靠两条腿,老那和打头的在前面走得飞快,我和银花在后面紧跟。

   一会儿工夫,银花说走不动了,要歇歇。无奈,我只好停下等着她。

   老那和打头的转眼就走没影了。先前还依稀听到几声枪响,后来只听到满耳唰唰的芦涛声。

   我急得直跺脚,要在几百上千公顷的苇塘中寻找两个人谈何容易?

   转过身,看到银花脸上挂着的还没来得及掩藏的诡笑,我知道,又是她出什么鬼点子了。

   银花从地上一跃而起,拉着我的手,说:“走,我领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我说:“不行,你爸爸找不到我们会着急的。”

   银花嘟着嘴:“哼,他们呀,心思都在山兔野鸡身上呐!”

 

   银花连蹦带跳地走在前面,还不时地指点我,哪些地方能走,哪些地方不能走。她指着一处比别的地方都高的苇丛说,那地方危险,不要去。

   自从经历了那回掉进冰窟窿之后,我相信她的话。

 

 

 

   初冬的芦荡还没有三九天的坠指裂肤的感觉,在丈多高的苇丛中行走,一会儿就是一身汗。棉衣棉帽都成了累赘。我把怀敞开,手中拎着帽子,谨慎地沿着苇丛中的小毛毛道,不知目的的跟着银花向芦荡深处走去。

   两侧是密密的旱塘苇丛,须手拨才能将身子塞过去。地下生长的是没膝盖的三棱草,下半截还泛着盈盈的青意,零下二十多度还没有完全冻死,这大概是这块湿地最耐寒的植物了。这也是割苇人最头痛的植物,柔软的草缠住刀,很费劲很费劲,割下来的苇子如果夹杂进这样的三棱草还得挑出去,不然苇站不收。也就是这样植物加上密不透风的苇子,却是苇荡里那些小生灵们的理想栖息地。各种留下越冬的鸟,如全世界都一个模样的麻雀,青褐色,成群结队,飞起遮住半边天的铁雀,冬夏一身灰的呢鹩,几十几百只麇集的沙畔鸡,毛腿鸡,呼朋引伴咕咕叫的野鸡,此起彼伏;最多的小动物应该是野兔了,它们几乎成了这块湿地上的主宰。草丛里,小坑中,枯叶下,随时随地都可以冲起它们,也许是人迹稀少的缘故,这些野兔并不怕人,被惊起的它们,先是高高的蹦起,四五蹦后,就会一跳一跳地逡巡着,并不急着远去。有时还会碰到狍子,这种体貌如鹿的动物,几乎可以与梅花鹿以假乱真,若不是身上的梅花图案可区别,你就会拿它当作梅花鹿。不过狍子天生怕人,也具有鹿一样的机警,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如风即逝,看到的只有渐去渐远的圆圆的白色屁股。

 

 

 

   走在前面的银花蓦地停下,并一步一步向后退过来。我扶住她的肩膀,她的瘦削的肩抖个不停,我问:“怎么啦?”银花惊恐地指向前面,话都说不出来。

 

   我把银花拉向身后,这才发现前面已经到了这片芦荡的边缘,那是一条没有完全封住的河床,淙淙流水,霭霭蒸腾,如烟似雾。冰面上一只草灰色的狼正和一只貉子打斗。貉子的右后腿已经鲜血淋淋,伏在冰面,仍仰着头,呲着能咬透铁锹的满嘴白森森的牙,对着那只狼。狼却好整以暇,丝毫不把貉子那满嘴的凶牙放在眼里。听到声响,草灰狼警觉地望向我们,并摆出了进攻的架式。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狼,可与自由的狼对峙却是第一次,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

   年少的我,听老人们讲过很多很多狼的故事,多的是恐怖,人狼之争的结局大都是人被狼吃掉。

   其中有一个是真实的故事:我住的那个屯,有一个曾经当胡子的人,孔武有力,经常深夜出没。有一次他回家在屯边路旁蹲着抽了一袋烟。当他刚要起身的时候,背后双肩搭上了两只毛茸茸的爪子。他知道这是狼,他不能回头去看,狡猾的狼就在等他回头,那时喉咙正好对着狼的血盆大口。情急之下,他紧紧的拽着狼的两条前腿死命地往下拉,脑袋将狼头死死顶住。等人们听到凄惨的叫声赶到现场时,虽然人的屁股已被垂死挣扎的狼蹬得见了骨头,但狼还是被他勒死在脖子上。我很佩服他,很小的时候,还偷看过他如厕时的屁股,那里确实是瘰疬横生。讲故事的人不是空口白话。

 

   我和狼在对峙。

   我虽然十五岁,但我已经继承了双亲的遗传基因:天生的结实,强壮有力。几年的农活下来已是远近闻名的不败跤手了。

   我想起了那个人,气血有些翻涌。

   要不是银花在后面死死地扯住我,我可能早就冲上去了。

   没有计算时间,也没有计算的工具,更没有计算的思想。

   不知什么地方传来一声沉闷的枪声,我知道,那是老那和打头的在不知道的地方,看到了不知道的猎物。

   十几步的距离,狼读得懂我的眼睛,我也读得懂狼的眼睛。

   狼的眼睛有一丝惊慌闪过,几乎同时我条件反射地大喊一声:

   “打——”

   狼如惊弓之鸟,转身连滚带爬地摔过那片冰面,蹿进芦荡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似乎想起了狼的几句宣言:欺软怕硬是动物的天性,弱肉强食是自然的铁律 我懂得进攻,也懂得退却,我不怕赤裸,更善于伪装,即能孤身奋战,也善于群体进攻,我精通丛林与荒野的游击规则。所以我将永立不败之地。

 

   幸亏我也没有失败。

 

   我长吁了一口气,松懈袭遍了全身的每一处,每一根神经。我颓颓地坐在草地上,把依旧紧紧地搂住我,几近虚脱的银花放在怀中。我等着银花睁开眼睛;等着她褪尽脸上的潮红,那是被狼吓的吧?也等着我紧搂银花的双臂渐渐失去力气。

   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在恐惧的时候,最渴望男人站出来保护她们。

 

   我看着那只受伤的貉子一步三回头的走过冰面,消失在另一片苇荡中。

   望着夕阳下的茫茫芦海,我真的不知道,这里还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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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非常柠檬.  发表时间: 2004/10/30 22:28 

回复:至情、至景

人和风景互为依托,所以才绚丽,所以才多情,所以才让人难以忘怀:)

 



※※※※※※
 [3楼]  作者:乱弹  发表时间: 2004/10/31 09:58 

美极~~

如此当年,确实值得遥想:)

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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