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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流行的几种恶习(2) 文/六月六日 恶习二 追臭星 喜香厌臭原本是人的天性,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然而,现实中却有许多人喜臭厌香,做出诸如追臭星的荒唐之举,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曾几何时,一名演技三流的女星,一会儿穿“军旗装”污辱国格,一会儿仗势打人污辱人格,却得到上上下下这么多人的追捧,身家财富呈爆炸式地增长。又曾几何时,一位以亿万富姐自称的名人,时而坑蒙拐骗民众钱财,时而巨额偷逃国家税收,虽被短暂收入监仓,但很快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对此恶迹斑斑之人,宣传舆论没有半句斥责,相反出监后演艺界如同欢迎英雄一般,各种片约潮水般涌来,令其忙得不亦乐乎。与此相对应的是,一些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却默默无闻地守候着冷淡与清贫! 是的,现在是市场经济,人们有更多的选择自由,追星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我们追的是一个什么“星”呀?那些缺乏起码的道德水准,缺乏起码的人文知识,缺乏起码的法纪观念,缺乏起码的专业素养的跳梁小丑,值得我们去追吗? 现实中不难看到,这些小丑们,正是利用人们这种喜臭厌香的变态,刻意制造荒唐的闹剧、丑剧,不断地炮制一个又一个臭不可闻的臭名,甚至公然以身试法,却赢得了一浪接一浪的喝彩,大量的财富也就随着臭名滚滚而来!更可恶是我们以弘扬主旋律为己任的宣传媒体,却总是跟着这些臭星的屁股后面,为他们摇旗呐喊,推波助澜!我很想问一句,是不是人们都成为无赖和罪犯,这些宣传媒体才心满意足呢? 任何社会都存在名人效应,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但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名人不仅是才艺精英,更应该是道德楷模!这本来就是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优秀的名人可以鼓舞人们奋发向上;卑鄙的名人也会在一批人甚至一代人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宣传媒体,都应该高度重视名人效应,对诸如上面所举之臭星,都应该强烈谴责,坚决封杀,绝不能允许其再招摇撞骗。考虑到这些人曾经是名人,因而还要“特殊关照”:就算是其改过自新了,做其它工作是可以的,但断不能再进入影视等行业了。关键是要让人民群众知道——什么是香,什么是臭!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社会要弘扬什么,鞭笞什么! 什么时候,我们能够以健康的心态,崇拜着、欣赏着令我们钦佩、折服的名人、趣事,想必这才是名人应有的效应吧? 追臭星的恶习应该休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