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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的跟屁虫(下)一一闽南之行(七)
虽说哥哥为我常挨打,但终归是手足情深,哥哥从未背着家人修理我。
他还是每天课余时照样带着我这个小妹妹。
有一次,我们在一口大塘边玩水,只听得“扑通”一声,池塘里有一颗大青木瓜在浮动,抬头一看,是从高高的树上掉下来的。
哥哥捡了,用刀削了皮,切开给了我一块,没吃两口就吐了,哇!一点也不好吃,结果是哥哥把手上的也丢了。自此,我们对木瓜没有了好感。
有一次,哥哥与房主的儿子一起担谷子上集镇上去碾,他们走得好快,我跟不上。
他们便轮流着挑担,轮流着背我。两个汗淋淋的光背,把我裙子的前页全渗湿了。
我将两只小手儿死命攀住他们的双肩还直往下溜的感觉至今还在大脑中时有浮现。
还有一次,哥哥带着我在围墙外边的一条小渠上碰到了一位叫“新娘子的仔”的小男孩。这男孩子比我大一两岁,是我的小玩伴。
男孩的母亲叫“新娘子”,现在回想起来估计他极有可能是跟随母亲下堂,要不怎会叫“新娘子的仔”呢。
当时,渠道里的水流得好快,这男孩伸手去捞水中的一个竹圈子时,整个人就扑到了水里,很快就被水冲走了。
哥哥急忙追上去跳到水中将这孩子拉了上来,救了新娘子的仔一条小命。
当时我看了这样的情景并不觉得有什么希奇,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年龄的增长,便觉得哥哥是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很光荣的事情。
以至今年二月份,兄弟姐妹在一起缅怀母亲之时,我将哥哥少年时代见义勇为救人一命的事说出来,引得哥哥哈哈哈大笑,说这事他早忘了。
原来那是一个灌溉农田用的人工小渠道,水只有一米深,平时没有水,那天正好开闸,水的确很急,落水的孩子个小,有生命危险,可对哥哥来说那只是举手之劳,哪是什么见义勇为啊!
哥哥还说,倒是他曾被永春的中学生救过一命。
一天放学后,哥哥与老公仔一起偷偷下水游泳,哥哥初学游水,下去不久就沉到了水里,他拼命地呼救,竭尽全力地挣扎。
老公仔急忙游来救他。哥哥一见有人来了,伸出两只手死死地抱住对方,结果是两个人一起沉了下去,透不过气来,呛得直翻白眼。
后来,附近闻声赶来了十几位中学生,七手八脚地把他俩救上了岸。
那个年头,救人与被人救都似乎是平平常常的事,谁也不会因为救人,或因为被人救而背上了什么思想包袱。
老公仔现在应该是六十多岁,那些中学生应该是快七十岁的人,不管能否看到我的这篇文章,也不管看到了是否能想起当年的事,我都要在这儿替哥哥说一声:谢谢你们了,救命恩人!
另者,在永春时,我们小孩子最盼望的事是捡荔枝,所以当哥哥的跟屁虫也就少不了这项活动。
当地有很多的荔枝园,收获季节,园主将荔枝摘采完毕后就会将园门开放,任由孩子们到园里去收捡树上没有采尽的荔枝。
每当这个时候,哥哥、姐姐就会带着我到园子里去。
荔枝能遗留在园子里让孩子捡的,
要么是躲在枝叶比较茂密的地方没被主人发现;要么是生在枝梢头大人怕枝杆承受不了身体的重力而不敢上去用竹杆勾折;要么是主人收采时掉在地上的草丛中没人理睬。
孩子们眼尖得很,无论荔枝那红果儿躲在哪个绿叶成簇的角落弯弯里面都能将它找出采下来放进兜里。
哥哥听从母亲的教诲不敢再上树,以免皮肉之苦,我们都只是寻找地上草丛中的荔枝。
天气酷热,我穿着小裙子,头上顶着一个象毽子似的小发束,低着头寻找着。
我的小裙子上有一个口袋,能装得下两颗大荔枝。每当我捡了两颗荔枝放满了小口袋就跑着送回家交给母亲。
最忘不了啊,那一次。
我正仰着小脸看那绿叶丛中星星点点的红在风中闪烁时,“扑”的一声,我的额头被什么东西狠狠儿砸了一下,
“啊……”我一声叫引得哥姐冲了过来。他们急切地问:“是谁?”
旁边一个人也没有,他们很奇怪。姐姐掰开了我捂在额头上的小手,看见了一块红色的印痕,忙着帮我搓揉。
突然,我看见了面前草丛里有一颗硕大的红荔枝裂开了嘴露出了洁白的一道口子在朝着我笑,我推开姐姐的手,弯下腰将这颗荔枝捡了起来。
原来就是它掉在了我的额头上,哥姐笑了起来,我也哭不出了,破涕为笑。
看着手中砸破了红色外壳,露着白生生半透明果肉的荔枝,我怯生生地很小声地告诉哥哥姐姐:“荔枝破了,我想吃。”
姐姐点了点头同意了,哥哥也说:“你吃了吧!”。
我这才敢将这颗荔枝剥了壳,一小口一小口地咬着吃了。好甜哪!甜到了心里头,心里一高兴,全然不记得是它砸疼了我的头。
我家,母亲的家教是够严厉的:吃饭时,小孩子只管低着头往口里扒饭就是,母亲不给菜,小孩子是不能擅自到菜碗里夹菜的。
没有母亲的同意,小孩子不能吃东西,即使别人给也不能要。
有时在外头吃了别人给的东西,也会在回家后张开口让母亲检查时,被母亲那灵敏的鼻子给嗅出来打一顿。
所以,没有哥姐的同意我断然没有那胆量背着母亲吃了这颗荔枝的。
皓月中天200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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