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十多年前那段闹得沸沸扬扬的畸恋,曾经成为公司里的头号新闻,也因此J成了公司里备受关注的焦点人物。曾经在公司有着很好口碑的J,因此而成了臭不可闻的坏女人。但无论人们怎么说,我却从没有认为J 是个坏女人。
我和J曾经一度走得比较近。我刚进公司那年,J在公司的财务做出纳,我们几个常在一起用午餐,J的率真与坦诚,使人很容易就把她当作朋友,而J也确实是个让人感觉很不错的朋友。
J的工作性质,练就了她出了名的仔细与认真。J的为人很真诚,无论谁去她那儿办理业务,J都是一视同仁的耐心与周到,也因此J深得公司里那些老员工的好评。
因为和J走得近,我知道了她的一些家庭情况。J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她是在姑妈家长大的。那时候,禁止三代以内近亲结婚的新婚姻还没有出台,J又属于那种很招人喜爱的类型,结果长大后的J成了姑妈的儿媳妇。
当时J的表兄兼丈夫在外地的一个矿区工作。婚后几年未育的J正准备求医之际,禁止近亲联姻的婚姻法出台了。于是J放弃求医干脆领养了一个孩子。
J大我三岁,一直没有生育过的J长相年轻,是那种小巧可爱型的女性。J身边的男女同事和她关系都不错。谁也没想到,J会因此遭遇了一场改变了自己人生轨迹的情劫。
89年,公司财务部新招了两个刚毕业的大学生,J成了大学生S的师傅。
长相斯文俊朗的S出生于知识家庭,是个很活跃的小伙子。擅长交往的S很快就博得了师傅J的喜爱,不知从何时开始,J看着爱徒的目光渐渐变得迷离了起来,一场命中注定的情殇悄悄地降临了。
那时的J已经结束了长达四年和丈夫两地分居的生活。或许是长辈做主的婚姻没有让J体会过真正的恋爱滋味吧,或许是S的青春活力有着太强的诱惑吧。人们从J迷离多情的目光里看到了一种足以令她致命的危险,三十多岁的J已经无可救药的彻底陷入了这段感情。S的年轻草率与J的一往情深,令这段畸恋很快便东窗事发——J和S在J家中被J的丈夫捉拿了现行。
在中国的社会中,人们可以宽容那些有家室的中年男人欺骗年轻女孩的感情,却绝对无法容忍一个已婚的少妇哪怕是真的爱上了年轻小伙。何况这件事发生在十多年前,那更是如洪水猛兽一般,在这段不被社会接纳的畸恋中,已婚的J成了众矢之的。被指责为勾引未成年人的“狐狸精”,却全然不顾这“未成年人”受过高等教育并且已经工作的事实。
很快,S的父母托人给他办理了调动手续,从此不知去向。留下孤单的J在公司里身败名裂。这段孽缘断送了J 的工作前程,并且最终令J的家庭在几年后走向破灭。
我相信,这段畸恋对调动后的S的人生所产生的影响是微不足道。但对于J来说,却是一场几乎于灭顶的灾难了。
可悲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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