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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比谁高尚?》 文/孟海港
总觉得“高尚”一词不能随便谈论,因为象我这样的凡夫俗子谈论“高尚”,实在是扪心有愧。这就好比胸无点墨的放羊倌谈论《论语别裁》,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谈论《茶花女》。所谈的观点,无非是雾里看花,朦胧中找不到切实根源。 但是我又常常使用“高尚”这个词,把它强加到一些我需要对其献媚得人身上。于是,“高尚”便跟着我堕落,最后堕落到连贪污犯都可以“高尚”。于是我不得不在每次使用它的时候,在心底默默的悲哀着乞求宽恕:“上帝呀,请允许我再使用一次吧。” 那次为某厂写了点东西,于是便被宴请。席间,一位对外号称相当清廉的厂长酒后失态,胡言乱语。又是自夸自己一年可以捞多少血汗钱,又是自夸自己玩过什么国籍的女人,真是“酒后见其肺腑之言”。后来居然叫来了服务员,对服务员上下其手,极尽侮辱。在服务员历色相劝之后,某厂长居然大声辱骂:“你一破服务员正经什么,论起贡献,我比你大多了。论起声誉,我比你高尚多了。”听到这话,我心底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一个还没有被发觉的“贪污犯”,也可以称之为“高尚”吗?还有某监狱,一女贪对一妓女也说过这样的话。 究竟谁比谁高尚?无论你以前对国家有多大的贡献,你头顶上有多大的光环,只要你触犯法律,你就是一个罪人。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不能立己得人,那很可能连个服务员也不如。起码服务员端盘子,也是为人民服务吗。你一贪污人民血汗钱的“大虫子”,你高尚什么,你配谈“高尚”吗? 那次看东方儒的文章,就有些深刻体会。记得文中主人公“老五块”说:“我自己就卖五毛钱,而男人们就买,他们能比我高尚到那里去。”我认为这是一个妓女对这个社会的最大讽刺。实在是讽刺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了。 有些人,远远不如把自己的真实面目保露出来的好。好比一棵已经没有生命力的枯枝,还要拼命的往泥土里扎。结果水分吸的越多,腐烂的越快。隐藏的久了,就会腐烂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这样的例子小到小贪,大到政治.经济大贪,比比皆是。 其实高尚得人是由广大劳动人民在长期的选择中死心塌地的公推出来的,是得到人民认可的,也是得到历史认可的。从‘高尚’的角度来说,自己完全没有审视自己的权利。当你认为自己很‘高尚’时,你已经开始变的不很‘高尚’了。 所以说,不要总认为自己是高尚的。你认为自己是“高尚”的,大家却认为你是堕落的。于是就形成了一种很必然的现象 -- 反腐败。反来反去,结果把“高尚得人”,打倒在地。 《论语》里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孔子曾经结交很多诸侯,与他们来往密切,以求的保护。于是朝中的许多官员便对孔子说:“你结交那些诸侯是没有用的,还不如结交我们,我们在鲁王面前替你说点好话。”孔子听了,正色说道:“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意思就是,你犯罪了,谁也不能保护你。 那些自认为“高尚”得人呀,还是学学不认为自己“高尚”的孔子吧。 于是我奉劝那些自认为“高尚”得人,最好在“高尚”的光环里隐藏的更深一些。要么,干脆别隐藏,煞费苦心,绞尽脑汁,甚至是当上性命才换来“高尚”,值得吗?还不如赤裸裸的用钱买个“高尚”。至少,我认为这样比较真诚一些。 我实在的说,我以后再也不用“高尚”这个词语了,用之必自伤。
※※※※※※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