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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张“网恋警戒令”出笼始末
http://www.qianlong.com/> 2004-04-07 18:20:38
版主“快乐布衣”究竟何许人也 背负“网易文化知名写手”盛名的“快乐布衣”在该社区受欢迎程度一度极高, 然而,“快乐布衣”没能珍惜自己的文笔,反而将其利用为欺骗网友感情的工具。是骗子总会露出马脚。此前,一网名为“烟丝的诱惑”的网友就曾在论坛上不断对“快乐布衣”进行攻击,自去年开始就一直在其帖子后跟帖称其为“垃圾”。 “快乐布衣”事发后,“烟丝的诱惑”回帖说:“浪漫的感性的女人,像花一样的娇嫩,看哪个贼人可以见花不采的?那骗子在一年多前我就已经看穿了他的骗局,当时我说的话没人相信,还说他是如何有才华等等,我当时就想,不重重地踢到钢板,你们不会知道脚疼的。” 另一网友发帖揭发说:“元旦期间,他告诉我,他得了食道癌,还反复要我不告诉别人,说不要同情他,他在吃中药治疗,并且吃了那么多中药,体重也没减轻几斤。我在房间里看这些短信,一个人哈哈大笑。他也太没医学常识了,别说食道癌,就是喉癌,他也已经没人形了。” “心情故事”的首任版主“渚清沙白”在《关于寒蛩低鸣指控一事的特别说明》证实了“快乐布衣”的“网上行为”,前文提到的被骗15万元的女子曾在去年3月约见该版主,并给这位版主看了他们之间一年多的全部聊天记录,和两人开设的私人论坛里的留言,以及她给他钱的银行汇票复印件、情书复印件、他家的钥匙等。她们拿着证据,准备控告这个拿感情做诱饵的“诈骗犯”。 或许是迫于网友舆论压力,或许是相关人等做出的努力得到回报,在“寒蛩低鸣”的帖子发出后不久,她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但就此事而言,她内心所受到的伤害远远不是挽回经济损失所能弥补的。 谁来为“网恋”受骗者买单 早在2002年底,四川省社科院以网络生活为主题的青年调查表明,50%的青年不相信网恋。那就意味着同样多的人认可网恋。在这个尴尬的数字背后,隐藏着什么?谁为那些假借“网恋”旗号而进行的欺诈行为负责?那么,“快乐布衣”的欺诈行为是否触犯法律呢? 我国法律对“诈骗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工作者称,“快乐布衣”事件客观上已经十分符合诈骗罪的表现。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如果除“寒蛩低鸣”外,其他受骗网友不主动求助于法律并提供有力证据,就目前的情况,以法律的角度为此事件定性也有相当的难度。相关人士认为:人都有暴力潜意识,也称恶性意识。受教育和社会力量的压制,这种反面意识得到良好的控制,但一旦被提供机会并不用负任何道义和法律上的责任,一些意志不强的人便让自己的暴力潜意识全面发挥。网络就是这样为这些人提供了一处土壤。 一直以来,“网恋”作为一种非可视虚拟情感交流方式,一直为人所怀疑,媒体上屡屡出现有关网恋而产生的负面报道,在表面繁荣美好的网络情感光环下,一直在涌动着一股看不见摸不着却现实存在的污流,但这似乎并不妨碍网民们把网恋进行到底。 有人认为,虽然许多人不相信网恋,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网恋之中去。因为网恋来得快、去得也快,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虽然没有什么结果,但总能给人们带来某种形式的快感和满足感。然而,当网恋催生了如此之多的社会问题、心理问题的时候,谁会为网恋买单呢?是网络公司吗?当然不会。交友网站吗?也不是。买单的仍然是网恋的消费者,是那些虚耗了时间、金钱和热情的网络游民们。 ※※※※※※ 看看,只是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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