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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资杀手接招~~~
[楼主] 作者:雪香飘儿  发表时间:2004/04/08 23:50
点击:147次

论坛上大家可以论,但是对不同意见者仇视是不正确的,因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将自己的喜恶强加予他人。

有些人以自身是穷人的身份,仇视小资,相信对富人更甚。但是,如果富者是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而成为了富者,不仅无可厚非,更应该是赞扬的。

一个好的社会机制应该是令全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从中实行按老分配的原则。

当然除了基本运作规则之外,应该有特殊的辅助机制,就是辅助生存能力上相对弱势的群体。除此之外,当然也要有监督机制,例如包括大家特别热衷的反贪反腐败机制。

我个人基本上赞同40港里主张反贪反腐败的帖子,但对于歪曲和混淆正确的价值观念和中伤社会运转应循的基本机制的帖子是坚决反对的。

仇视小资或富者,在根本上是和社会发展规律相违背的。无原则的公平只能导致社会文明的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让富人更富,让小资转为富人,让更多的弱势群体脱离弱势走向强势,成为小资和富人,才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让大家都成为富人,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愿望,难道小资杀手不是这样吗?!既然是大家的愿望,那么岂能仇视先富起来的人们,更不用说“杀小资”了。

当然,不合法不正当地先富起来的人,理应仇视,那自有监督机制启动。但千万不要以面概全,不要仇视所有小资和富人。这是不科学不客观的。

既然论了,就要探索真理,让真理越论越明,这就是本帖参与的主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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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感觉悠哉悠哉,任性灵飘来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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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月霜影里  发表时间: 2004/04/09 01:27 

他已经被我杀了

玩笑:)

认同你所说的,而且我也觉得“仇恨”“仇视”之心要谨慎生起。比如论坛之上,可以如此帖这样讲道理,但不要斗气,更不要骂人。那么着,至少是有点不大气了。也愿各类杀手看后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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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风月谈
 [3楼]  作者:天边云霞  发表时间: 2004/04/09 02:25 

回复:"阿米尔"~~好样儿的~~
勇敢小子~~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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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4楼]  作者:天_若_情  发表时间: 2004/04/09 14:17 

愿望随好,但还是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只能说说而已。。。。
小资杀手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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