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上一主题:情感四十值班日记(3月19日) 下一主题:一千个感觉
妻子向网恋丈夫索赔20万 “于法无据”未能如愿
[楼主] 作者:竹下听泉  发表时间:2004/03/20 00:11
点击:143次

 

  中新网3月19日电 据金陵晚报报道,丈夫痴迷“网恋”,感到遭受冷落的妻子失望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向丈夫索取20万元的“离婚过错赔偿”,却因“于法无据”而未能如愿。

  年近四旬的孙女士在经历过一场失败的婚姻之后,又和董先生组织了新的家庭。结婚初期,两人的感情很好,还共同养育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但时间长了,双方的性格差异逐渐暴露,他们开始常为生活琐事和孩子的教育问题发生争吵。

  两年前孙女士发现丈夫开始用“性感”的网名,在互联网上公开寻找“网恋”女友,并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沉迷上网的丈夫开始变得对妻子和孩子不闻不问,孙女士午夜梦醒常常发现丈夫还坐在电脑旁和网友们“打情骂俏”,乐此不疲。倍感遭受冷落的孙女士多次偷偷查看丈夫的聊天记录,断定丈夫至少和两名女性网友产生了“婚外恋”。

  在多次规劝丈夫无效的情况下,孙女士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并以“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网友存在不正当关系”为由,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而丈夫在法庭上却始终坚持自己只是在网上“玩玩”而已,并未真正背叛过妻子和家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婚姻成立实行登记主义原则,无论是“网恋”还是目前极为流行的“网婚”,显然都不具备这一法定形式要件,因此没有重婚之嫌。

  这就是说,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像孙女士这样,因丈夫搞“网恋”甚至“网婚”导致现实婚姻关系破裂时,想要通过诉讼手段来追究对方的责任,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法院在认定孙女士和丈夫的感情确已破裂后,同意了她的离婚请求,却驳回了要求丈夫支付“过错赔偿”的要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作者:融融、毛蕾)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818y/msgview-10170-139382.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情感四十值班日记(3月19日) 下一主题:一千个感觉
 [2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4/03/20 01:31 

这个女人有点蠢...
读后感——可悲的无知

※※※※※※
>
 [3楼]  作者:家华-  发表时间: 2004/03/20 13:18 

回复:老大说的好极!
先在都什么年代了,再说了,网恋要比现实中的情人安全的多!老大你说是吧!~~:))

※※※※※※
>
 [4楼]  作者:乱弹  发表时间: 2004/03/20 13:43 

老大说得好~
不如家花马P拍得好:)

※※※※※※
 [5楼]  作者:小雅无尘  发表时间: 2004/03/20 14:00 

回复:楼下的二位~

这个女人有点蠢,这二位爷有点缺少同情心

 



※※※※※※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诗情画意文学网:http://www.sqing.net/
61.54 KB
 [6楼]  作者:827578  发表时间: 2004/03/20 14:08 

感情的出轨更让人不能接受

婚姻法应该修改,网恋也应算婚外情

《乱世佳人》白瑞德坚信郝思嘉与艾希礼之间肉体的清白,但他照样不能容易郝思嘉的精神出轨

所以,我认为,网恋也属婚外情,比现实里的肉体背叛更严重

 [7楼]  作者:乱弹  发表时间: 2004/03/20 14:14 

支持小雅

看了你的回复才看的主帖。

这回好不容易揪住了老大的尾巴,一板砖把他俩砸晕了事!嘿嘿



※※※※※※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推荐到西陆名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16565203666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