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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典型的纳税钱养公务员子孙 本届人大,广东代表对省财政预算计划中拨款用于建机关幼儿园提出置疑,在激烈的辩论中,有代表说出了这样的可以称为名言的一句话:“我(交税)养公务员是正常的,但是我不能养公务员的儿子和孙子”。 此言一出,顿时让人感到人大代表的权利意识已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人民有权过问政府的钱是怎么花的,花在人民身上是应该的,花在不应得的少数人身上则是要坚决反对的。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若不是这样,那就是违背了政府为民的宗旨,政府是人民养的,这是一个最根本的道理,如若没有人民,政府将是一具躯壳,拿人民的血汗钱养活少数还没有为人民做过事的人,是绝不应该的。 公务员队伍是政府的组成部分,是政府的职员,他们是为民服务的,虽说出力大小不一、廉洁程度不一,但只要是称职的公务员(不称职的和贪官污吏在未发现之前也算“称职”)就理应得到自己的报酬,就理应以纳税人的钱去养着,不然政府也名存实亡。 国家为了保证公务员的日常工作,为公务员配备了很多基本的装备,为的是让他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也无可厚非,在整个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政府改善自身的办公条件极其合理,可是,这其中有个界,那就是花的钱只能用于工作和工作中的基本开销(包括接待、出行、采购等),不能用于非工作的目的。 可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长期违反这个准则,将公款公物用于非工作目的和私人目的现象比比皆是,如借工作之名游山玩水、借工作之名豪吃海喝、为领导人提供超出一般水平的生活服务等等。许多贪官污吏就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滥用纳税人的钱进行上述活动,他们根本不顾群众的疾苦和冷暖,只要自己在位一天,就一天也不停止乱花钱,直到掏空当地的财政,有的最后干脆走上犯罪道路,其堕落的原因就是花钱花惯了,从来不问钱的出处和来源,只要能用于自己享乐,就敢花敢拿,这样的“公仆”实在应该铲除。 当然,一般公务员花钱的权力不够大,可也并不是没有机会用“活”公款公物,将公款公物用于私人目的是最普遍的,老百姓见的最多的就是公车私用。曾经有新闻记者做过调查,某个城市的中小学接送学生的车辆90%是公车,有的连单位班车都开来,此种景象,在各地都很普遍。对此,人们要问,这些“公仆”难道接送的也是“公仆”吗,这些小“公仆”对人民有什么贡献吗,将来他们就一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吗? 在国外发达国家,政府公职人员,绝无此种享受公车上下班的待遇,在德国,总理下班后也都是开自己的车过日子。而我们这么一个还不算很富裕的国家,将公家车变私家车的事情简直是家常便饭,大到书记市长,小到科长司机,只要有可能,往往都是如此公私不分,在这些人眼里,这就是“权利”的体现。公务员若廉洁,油水也就不多了,开个公车办点私事算的了什么,也不违反规定,领导能这样做,下面的小干部也能,大伙都做,也就不是腐败了。 回到本文前面人大代表的那句话,纳税人的钱就是这么一点一滴的用在了“养公务员的儿子和孙子”上,人大代表所以激动,确确实实是看不下去了,再不发出自己的声音,反腐倡廉就是一句空话,人民的血汗钱一但被滥用,就收不住口子,再不监督,老百姓背上政府的债务也未可知,我们应为广东代表的理直气壮叫好,这样的代表是真正代表人民的。 当然,滥用纳税人的钱,远不是建幼儿园、公车私用这样的小事,可通过这些小事,我们看到政府的行为和政府职员的行为,离为民政府和人民公仆还差的很远。在允许舆论和民众监督政府的同时,切切实实地改变政府和政府职员的形象是要做的第一件事,而如何花钱、如何用好自己的权力是改变形象的很重要一环,对此,各级政府应该有相应的手段措施,努力杜绝这样的用人民钱“养公务员的儿子和孙子”的现象,一些生活困难的群众连自己养儿子和孙子还养不活,再让他们养公务员的儿子和孙子,这无异于让一个老人去养年轻力壮的青年,在道理上是完全说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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