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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 夏蔚蓝,女,人到中年。西陆人,教师。家住西陆市情感巷四十胡同132号。 被告 阳光世界,男,风华正茂。西陆人,领导。家住西陆市情感巷四十高级公寓。 诉 讼 请 求 一、被告在“三八”妇女节那天为夏蔚蓝恢复名誉,挽回由被告给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被告在“三八”妇女节那天给四十港所有女同胞一人一份节日礼物。 三、被告在“三八”妇女节前后值班一次,并完成阳光日志一份。 四、被告赔偿原告羊毛大衣一件 五、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元(美圆)。 事 实 与 事 由 公元2003年12月16日晚,情感四十论坛属主阳光世界在情感四十语音聊天室举行情感四十论坛建坛两周年庆典晚会。那天是星期二,正常情况之下,夏蔚蓝应该在学校给学生上晚自习。但是,在阳光世界的鼓动和怂恿下,夏蔚蓝最终放弃了她作为一个老师的原则,以生病为由向学校请假回家参加晚会。 晚会进行当中,夏蔚蓝考虑明天早上还要很早起床上班,曾多次向阳光世界提出提前离开晚会现场。但是,阳光世界不但置若罔闻,而且还派出风雨兼程,晓玉含笑等著名歌星以优美的歌声加以诱惑,致使夏蔚蓝留连在语音聊天室忘记了时间。 零点过后,夏蔚蓝从歌声的诱惑中清醒过来,决定立刻下网。这时,阳光世界又不惜牺牲自己,在聊天室公开承诺:再过一个小时,他将展示他动听的歌喉。可怜夏蔚蓝一个老实本分的老师,何曾经历过这种场面?她又如何能抵挡得了阳光世界的诱惑?于是,她继续留在语音聊天室,直到晚会结束。 12月17日清晨七点,当夏蔚蓝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却发现离上班时间已经非常近了。于是,她匆忙起床,匆忙乘车,匆忙赶到学校,匆忙走进教室,最终导致一件新买的羊毛大衣被教室门上的钉子给挂破。(详情请见证据里夏蔚蓝的文字——《这一天,我如此狼狈》) 那件事情过后,夏蔚蓝常常处于极度的愧悔和难过之后,精神状态每况愈下。上网情绪也受到极大的影响。在2004年“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她终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向阳光世界讨回公道。 恳请法院维护法律的尊严,对犯罪嫌疑人阳光世界给以从重从严的处罚。 证 据 及 证 据 来 源 1、夏蔚蓝2003年12月17日写的文字——《这一天,我如此狼狈》。
这一天,我如此狼狈-----[夏蔚蓝] 2、损坏的羊毛大衣 3、证人:晓玉含笑,青青岸边草,上善若水,丝雨,静静安安,无物之阵,乱弹,均为情感四十港公民,随传随到。 此致 西陆市情感区四十港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证据3份 起诉人:夏蔚蓝 2004年月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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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善缘,凡事随缘,随遇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