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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的社会团体,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当然中国的民主党派也应当登记。张树义说:各民主党派一看共产党没有向民政局登记,也没有向民政局登记。宪法规定共产党是执政党,自然不用登记,各个民主党派不登记,岂不是成了非法团体了? 2.所有的个人网站,均应当到有关部门登记,包括淄博信息港提供的个人网页空间,也应当登记!有一个网友去登记,登记接待者推三阻四不给登记,网站开通后第13天,他的网站被权力部门以没有登记,是非法网站为理由强令关闭!他的那个网站,是一个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的网站---aobo兄如果知道这个事情,请帮我找一找详细的资料! 3.有一个网友发了一个文章《拿掉城管的大盖帽》,城管没有资格穿警察制服,是公安部治理警服的第一个对象。http://vipbbs.xilu.com/cgi-bin/bbs/view?forum=chinabox&message=181502 宪法权利是绝对权利,除非宪法规定形式宪法权利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否则任何其他法律不得限制宪法权利! 那么公共利益什么呢?可以从反面来说: 公共利益,以人类内部人文因素的良性发展为标准,防止人类内部社会关系和物质分配的恶性发展。任何违反该标准的行为,均属于损害公共利益,比如腐败贪官贪污钱财,安排子女工作,均使社会或国家恶性发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