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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与公权私用 进入到共和时代的人类社会,公权私用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内伤! 公权私用往往以公共利益的原则的异化,得到实现或实施!异化,是这样的社会的最基本的特征之一!
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力,根源于共同死亡原则(见《共同死亡》一文),公权私用以对共同死亡原则的扭曲和否定,为基本的异化方式,使人类社会进入恶性循环。 公共利益(以下称公益)及公共权力对边际原则的异化:人类社会的良性循环状态应该是社会的边际效用的一致,古人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而公共权力的私有性,推动私有的公共权力破坏这一原则,使社会的边际效用无法一致! 以城管为例:生活艰难的人,在路边摆一个小摊卖混沌以求生存,城管摧毁这样的摊位。对于这个小摊来说,小摊意味着生存,生命的边际值A最大;而对于城管来说,摧毁这样的摊位,对于维护一个城市的市容带来的政治意义,边际值B可能并不最大,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更不是最主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A>B,公益或公共权力对边际原则的异化,则包含着草菅人命的内容! 公共利益或公共权力原则的异化,是仇富意识和仇富行为的公共根源,这导致仇富意识成为一种无法消失的意识!公共利益或公共权力的原则的异化,本质上是公权私用,以公益和公权为借口,为富人保驾护航对穷人实行恐怖主义的弹压和迫害。公益公权的原则的异化,导致公权成为富人的私家物品,对贫穷实行恫吓和强制维持带伤生存的工具! 公共利益或公共权力原则的异化,必然导致原则的特权化!这在实际生活中,就表现为法律对于矛盾的双方的效用不同:法律往往成为富人的救命良药,而成为穷人不能解恨的障碍,比如电影中富翁在坏事做绝面对贫穷者遵循共同死亡原则索命时候,会主动向警方投降自首,在2003年底民工索要工资动武的时候,债务人往往把110当作缓冲以求人财两全! 公益或公权原则的特权化,必然导致公正公平由于成本巨高,而成为泡影!以电影为例,公权在私有性的影响下,各种案件的人证物证等等证据,都成为可以购买制造的对象,从而使案件的公正公平的成本无限大化,而成为泡影!在这种情况下,认为制造证据和事实, 表现出职业化,产业化,行业化的特征! 共同死亡原则,推进民主人权的发展,最终洗涤公益和公权原则。公益公权应当为共同死亡原则的体现,提供好的环境和服务,把人类社会的矛盾的激化温度大大的降低,从而使共同死亡原则作为一种潜在原则调整人类的行为方式,比如允许枪支自由买卖!而不应当把人类社会的矛盾激化温度大大的提高,依靠没收枪支来维持变态社会的运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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