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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全国欠薪几百亿
[楼主] 作者:野牛在线  发表时间:2002/02/06 16:31
点击:153次

(2002年2月4日18:25  南方网-南方周末)   欠薪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足以让人震惊。根据官方统计,去年1—11月深圳检查出的企业拖欠、克扣的劳工工资总数已经达到了2·6亿元之多。   去年第三季度,深圳市劳动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298宗,涉及4·45万人次,拖欠工资居投诉之首,占了总数的40%。   2002年1月25日,深圳市经过两个月“穷追猛打”,再次检查出1178家欠薪企业,涉及员工7·88万人,查实拖欠工资9092万元。(其中,6700万元欠薪已经回到了员工手里)   建筑行业欠薪企业占该行业被抽查总数的30%,而且金额巨大,达2000万元,涉及劳工3·2万人。同时,严重的欠薪问题,已经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白领人才蔓延。   深圳市共有12万多家企业,年前检查的6000多家企业,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深圳市劳工总数,包括高科技产业,共有280万人。劳动部门的官员说,实际上,劳工的数量要远远地超过这个数字,他们隐匿在政府可以到达的视线之外,是“黑色打工者”,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欠薪事件,没有被有效地统计。所以政府部门抽查和统计到的欠薪情况,注定只会是冰山一角。   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关怀先生说,2000年全国共拖欠工资是366·9亿元,事实上可能还要多。去年的情况可能更为严重。   部分欠薪是因资方、厂方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引起的,但也有相当部分可以说是恶意欠薪:资方看到欠薪没有什么风险,就将工人工资挪作他用,故意拖欠甚至废逃工资债务。他们发现,拖欠和克扣工资是比扩大生产更有利可图的事情。   在东莞打工的张新刚说,他每个月的工资是500多元,但是一年下来,老板总会通过各种名目扣除工资。他大概估算了一下,2001年,老板从他的工资里最少又拿回去2000元。在这间工厂打工的劳工有几百人,都有大致相同的遭遇。   在深圳龙岗,一家酒店的女服务员的工资曾经拖欠长达6个月。这些女孩子连卫生巾这样的生活必需品都无法购买,就到旁边的小店里赊账,以至于把这个同样是外乡人开的小店给赊垮。   资方拖欠、克扣、废逃工资牟利的方式,层出不穷。   在深圳,曾经发生这样的事情:某服装厂长期拖欠着员工的工资,有一天,工厂负责人突然要“请”员工到酒楼吃饭。满心欢喜的员工们都去了,谁知却中了厂方的调虎离山计,再回到厂里时,整个工厂都被搬走了,留下狼藉一片,员工们分文未得。   最“勇敢”的资方是公然拖欠工资。在目前劳工供大于求的现状下,劳工寻求到一份工作后,不会轻易地离开。一些资方看准了劳工的这种心理,连续拖欠工资,而劳工不敢也不愿通过法律渠道寻求公道。劳动仲裁:无望的马拉松   按劳取酬,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之一。而这个最基本的权利都没有保障,则证明了劳工们处境之恶劣。   从根本上说,劳工的弱势地位,是由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决定的。中国是个劳动力过剩而资本不足的国家,而这种情况短期内很难得到改善。   而制度安排上的缺陷和执法不力则加剧了这种弱势。   张友泉说,劳工讨要自己工钱的惟一合法路径应该是“调解————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此外无路可走。但是尴尬的是,在寻求法律和公正力量解决的过程中,他们要在漫长的仲裁或审理过程中等待(如右图所示)。   最致命的是,法律在操作上,对劳工权利呈现着不完全的保护,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法律和规定成为资方“合法逃脱责任”的工具:即“恶意而合法”地使用法律的权利。诉讼程序的时间限制,让那些不良的老板看到了希望,劳工没有时间、金钱和精力和他们对抗。资方往往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置之不理,而是充满恶意地“依法办事”,将纠纷提交到法院;他们再利用程序上的时间规定,拖垮劳工的意志和耐心。   长期致力于为民工维权的律师周立太认为,指责我国对劳工保护没有法律可依是不合适的。执法不严和一些有失公平的仲裁,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   “劳动仲裁原则是政府、劳动者代表、企业代表参加的三方共裁。但是在实际操作上,由于人员不够等因素,一些地方形成了劳动部门‘独裁’的情况,必须努力改变这种情况。”关怀教授认为《劳动法》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能较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也需要作出调整。   甚至劳动仲裁的收费本身就违反相关法规。国家规定,3人以下的只能收取20元,3人以上9人以下的收取30元;9人以上的收取50元。但在一些地方,劳动仲裁却按标的的一定比例收费。   而深圳市劳动部门则认为:出现欠薪严重的局面,首先是法律法规对拖欠工资的老板处罚太轻,一般情况下,只是要求企业整改,严重一点的也就是罚些拖欠工资的补偿金而已,对企业来说,触及不到痛处。监察预警系统的不完善使欠薪现象难以监控。目前,在深圳市,劳动监察人员只有200多名,劳动监察人员和劳工的比例是1:20000,而在香港,监察人员与员工的比例是1:4000。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说,在美国,如果想开公司,先存你的工资基金,如果没有,你就连开公司的资格都没有。在西方国家,这是一个“铁律”。   周教授认为,在我国,钳制资方不轨的力量不足。制度的完善是约束资方的惟一手段。劳工的非理智和暴力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没有一个社会会容忍非理智的存在。在对待劳工问题上,应当避免演化为暴力的对抗,我们应该树立双赢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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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生命都是自然界的奇迹,当我置身于群山之巅面对天高地阔,谁能看见我狰狞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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