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起诉状 原告:***,女,**岁,现在**工作。 被告:***,男,**岁,现在**工作。 诉讼请求:请求法庭解除婚姻关系,判定小孩去向、抚养及处理家庭财产和请求损害赔偿。 事实与理由: 本人和被告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年**月**日生一女孩。 双方虽为自由结合,但两人性格不合,被告性格相当倔强,即使在婚前也曾多次闹翻,几度分合。婚后更是吵闹不止,常为一点点小事吵吵打打。由于缺乏感情交流,又无沟通的愿望,关系由紧张变成敌对。在小孩未满一周岁的94年7月被告又为一小事用暴力手段对我大打出手,以致我的手被打伤。之后我和被告的感情更加恶化,被告曾于95年4月向法院提出过离婚,后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撤回了起诉状。 在随后的六、七年里,被告还是一如既往地、变本加厉地在精神上虐待我、恫吓我,在行动上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曾八次用菜刀、剑等其它凶器追杀我,用茶杯、厨房用具、电视遥控器等在我身后偷袭我,也曾用绘图用具三角板等的角尖刺向我喉咙,经常疯狂地叫要我父母来收尸。当时我考虑到离婚对小孩的负面性,故一让再让、一忍再忍。 去年三八前夕,被告又拿二把菜刀,一把架在我的脖子上、一把对准我的头顶,说要我死得难看。后我设法逃离房间,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到派出所报案,以寻求保护。 今天三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他又故伎重演,用身体威*我在沙发角上不得动弹,然后用开酒瓶的两把锥子对准我的两只眼睛,说要挖掉我的眼球、要破我的相,后在他母亲劝阻的空隙中我才得以脱身打110报警。 结婚十几年来,我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和他更无感情可言,分居满二年以上,感情确以破裂。为了保障我的合法权益,确保我的人身安全,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庭解除婚姻关系,判定小孩去向、抚养及处理家庭财产和请求损害赔偿。谢谢! 此呈 **法院 具状人:*** 二○○年四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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