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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几个要好的朋友在一块聚餐。席间,大家有说有笑,不时有人来几个荤段子,逗得一个个笑得直喷饭。闲聊间,话题无意地扯到男人身高的问题上了。 80年代那会儿,都说一米七以下(含一米七)的男人均为“残废”。于是全国未婚女青年纷纷把眼角上抬了10公分。我说,咱那会儿眼神不好,硬弄了个三等残废回来,否则我儿子也不会成天怪他爸只有一米七,害他才长到一米八。我老公在一旁憋不住了:“嘿,你还别说,咱矮是矮,精神在。那会我还能找比你更高的呢!”一朋友说:“你就知足了吧!我呵,可落得个终身遗憾呢” 朋友端起酒杯用力呡了一口,做出说书状。“我那时细细地量过七七四十九次自己的标高,实属‘终身残废’系列。但那时年少,血旺气高,誓与凡俗抗争到底,于是连哄带骗将一净高一米七四女孩拐回家做起了太太,这一壮举颇为‘残废人’们扬了一段眉吐了半口气。”我老公对着我得意的说,“怎么样?矮又怎么了,照样棒!” 朋友接着说“棒什么棒呵?!将太太置回家中后我才意识到我的悲哀,这一愤世之举不仅未了我‘终身残废’,却又平添了‘终身遗憾’---我从未享受过将男人坚定有力的胳膊窝勾着太太娇美柔滑的后脖子上街遛弯的幸福。这一幸福对我来说不仅意味着双脚要离开这生我养我的土地,而且神圣的肚脐亦昭之于众。现在,每每出门,高扬的手臂牢牢地挂在太太肩头,其状如猴子紧紧扒着电杆,任凭太太在马路上将我拖来拖去,痛苦的我常常痛苦地想,如果能重活一回,我再也不与世俗抗争,因为与世俗的抗争是要付出代价的。咳!苦呵!”朋友一副得意样。 “哈哈,我说得了吧你,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可让我老公谗死了。罚酒!”宴席又进入了另一个高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