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刘晓庆女士写了五封信,向王建中写了三封信,这八封信让她刘晓庆知道了我的心意,也让他王建中知道了我的心意。我的心意是刘与王的官司不必打下去,不需要判决谁输谁赢。我从情、理、法、社会、国家、他们自己六个方面,呼唤他们用哲人的高智慧淡处这个人官司。这呼唤的六篇文字,统称为《六呼》。我的朋友赵忠祥衷心希望他们这种个人官司以和结局,我也衷心希望他们这种个人官司以和结局。赵忠祥先生是高人,曾用高智慧解决他个人某些不必要打的官司,我们大家应该向赵忠祥先生学习! 刘王他们这官司引起全国媒体的兴趣(包括互联网),他们两人应看看媒体的热闹。当时赵忠祥同一位记者打官司,全国大小报纸和互联网也是好热闹,影响了赵先生的其他大事情,也影响了那位记者的其他大事情,后来两人以和结局,两人都好!
以上讲的是《六呼》的前言,我在网上公开发表一呼后,得到了双方的回应:刘方向我打了电话,王方表示愿意和解,这说明我在网上公开发出的对双方的呼唤,有了初步和解预兆。现在我从法的方面,谈刘王这种个人的官司应淡处之的道理。我已经从情与理的方面,谈了刘晓庆与王建中的官司应该淡处之,然而从法律方面来谈,又应不应该淡处之呢?我74岁老人说应该淡处之。所谓淡处之,即是以不争处之,以和处之,以无为处之,这是高人、哲人、智人处理某些个人间官司的方法。好了,我料刘王双方懂得了这高人、哲人、智人处理某些个人间官司的方法了,现在我就不客气地要谈双方说的有违法律的言辞。先谈王建中先生那个“刘晓庆经营秘诀”,他完全是抄袭国家大政方针的那个框架。所谓刘晓庆经营秘诀:一个核心、两个重点、两个基本原则,四个主要方法,完全将刘说成比马克思《资本论》揭批出来的嗜血资本家还嗜血。这简直是中国最大的侵犯名誉权。王先生不要认为我是袒护刘晓庆,如果你这样认为,那就没有体会到我对你的善意。刘对你也有侵犯名誉权的例子,等会儿我也向她提出来。你王建中在公开发行的书中这样耸人听闻地侵犯别人的名誉,对方拿这本书的硬证到全国任何地方的法院告你,你是会败诉的。五十年或一百年后,刘去世了,历史家和中国人盖棺定论她时,根据掌握刘一生的行止事实,不会将刘定论为嗜血的资本家。王建中先生啊,你严重的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你还没有明白过来,危险危险!
这里我要来一个假设,假设对方是一个想不开的人,对你如此严重名誉侵犯,自杀了,我看法院不判你王建中的刑,那我才不信!
谈到刘和她的妹夫说的一些侵犯王建中的名誉权一些话,我同样是认为违了法,违了法就要负法律责任,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你刘晓庆和你的妹夫说那些话,是经不起法律的检验,是违法的。说的时候只图嘴巴快活,心里舒服,像是双方吵架对骂,尽量想出一些最尖锐的话骂对方,可是,上诉到法院,按照法律检验,法院便要用法律第几条第几款来判决了,你刘晓庆和你的妹夫也就违法了!万一对方被你骂得自杀了,我看法院也会判你刘晓庆和你妹夫的刑,危险啊!危险啊!
我说的双方这个危险,拿到其他的人有可能发生,赵忠祥与那位记者的官司,便是那位记者动手自杀致残,高人赵忠祥明白了危险性,最后采取了用和的方法。我呼唤刘晓庆和王建中,你两位要适可而止,对你们这种个人官司要淡处之!
曹树厚写于2003年10月8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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