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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一千七百多年前,大耳儿曾遗诏小阿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汝父德薄,勿效之”(《三国志·蜀书》卷5 《诸葛亮传》载《先帝遗诏》)。恐怕就是从这以后,“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便成了国人“德行”之标准之一,到当今,甚至有“勿以( )小而为之,勿以( )小而不为”的选择填空,作为“公民道德意识知识试题”中的一道。 我觉得这很是滑稽,到不是因为这一训导本身有什么不对,而是因为这一训导和我们实际行为的反差。“为善”太高尚,我们就不说了罢,只说说低水平一点的“不作恶”,我真是没弄明白,国人经过了一千七百多年的淳淳教导,怎么就没见成效?以致于小恶普及,大恶不断。大耳儿的德行,不可谓不高矣。然其行径之的,无非帝王之位,其依据所在,无非刘氏之后,曹姓和孙姓便毫无依据可言了,虽位于汉相或捡得一玺,皆不足与吾相抗,吾虽亦非钦定,但多少还沾了点边嘛。 大凡欲意帝位者,总是要打扮成高德圣人,暗示人们如果此人即位后会以“德”待民,爱民如子等等,于是乎大耳儿的部队爱到百姓“箪壶相迎”的描述我们都耳熟能详,可是,曹姓和孙姓的人登基后就一定陷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吗?那“实为汉贼”和“窃玺之弟”不同样也标榜自己德高望重,施恩于民的吗?区别其真与假的根据难道就只是他们的姓氏?我想不会吧,这三个人一手制造和亲自参与让百万人死于非命的战争的动因完全是一样的,那就是——“我要当皇帝”!“我要消灭其它的也同我一样想当皇帝的任何人以及消灭或招降帮助此人的附属们”!因此,这个不行小恶的高德行的人,也同低道德的“只可我负天下人”的“贼”一样,为了自己的个人野心,不惜以百姓生命作为牺牲。这难道不是在行“大恶”?!虽然他表面上说得比唱得都好听。一个自己行“大恶”的人,却在劝导别人“勿以小恶而为之”,这样的教导会有成效那才怪了。这才是上述那种上“反差”的根源。 本来“勿以小恶而为之”的教导是应该含有“大恶则绝不可为”的含义的,但我们的道德从来就不正面地论述“恶行”(比如杀人、抢劫……)的禁令,偏偏要弄个否定语句的“勿以小恶而为之”,似乎是杜绝了小恶则大恶自不能生了,不定性,而只定量,真是奇怪。我以为,这样的设计本身就是会注定失败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善恶同体的,不存在绝对善良或绝对邪恶之人,区别只在于占有量的多少以及所施予的对象的范围,让人们摒弃“小恶”是不可能的。区分大小然后假想从小做起就能做大(对善,对恶——则是假想小的都不做,大的一定做不了)的设计肯定没有“发现和判断是善就为是恶就不可为”的设计合理,因为前者的设计忽略和轻视了人们对善恶的判断能力,亦即没有普适的定性标准。 想当皇帝的野心家们自不用说了,就是一生行善之人,在这种设计下,也难免有清楚的对善恶的判断意识。有人考证出帝王皆短命(平均寿命三十九),而名医生都长寿(平均寿命高达七十九),想来医生这个职业应该是一生行善的才能如此了吧。 清代的叶天士是一代名医,尚书沈德潜曾为他立传,说:“以是名著朝野,即下至贩夫竖子,运至邻省外服,无不知有叶天士先生,由其实至而名归也”。嵇璜在为此传所作序中说其为人“内外修备、交朋忠信……以患难相告者,倾囊助之,无所顾藉”。他应该是一大善人无疑了。以前看过一部描写他的电影,其中有这么一个情节:叶救治了一个流落街头的病人(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城市贫民),分文未取,因那人穷困之极,无法谋生,叶还想了个办法让他迅速地致富了。这当然是“以患难相告者,倾囊助之,无所顾藉”的具体表现了,但是,他是用什么办法让这个人不愁生活的呢?电影的剧情是这样的:病人被医治好了后,因为生活前程并美好难以开眉绽笑,叶先生送其出门时给了那城市贫民一袋钱并诡秘地告诉他,让他买些生姜放在家里让它长芽,并且不告诉他个中委原;回头呢,这位叶大善人就在以后给人看病时开的每一张药方里,都必须要加上“生姜芽”这味可有可无、不吃不会影响疗效吃了也无妨碍的“药”,当然,这味“药”药铺里是没得卖的了,于是叶先生就告诉他的病人“城东某某处有人卖”的…… 可笑吧?哈哈哈……笑完就完了吗?不,笑完后我们应该想一想:叶某人这手段正当吗?这是不是用欺骗的方法假他人的钱财行自己的仗义?他为了满足自己充当“大善人”的心理需求,就可让众多的无辜冤枉花钱,虽然这心理需求也成全了那位城市贫民。后来,当那位城市贫民前来向他道谢时,我看到的是叶某人从支配他人中获得心理满足而眉笑颜开,他并无半点其他病人购买“生姜芽”的钱是否冤枉的疑问。请注意我使用了“支配”二字,我所说的“支配他人”中的他人并不仅仅指那位城市贫民,还包括其间每一位受其误导购买了废物的病人。 正是这种支配欲,让叶先生可以任意使用其名医的资本,左右一个人由穷困潦倒变成生活宽裕,而使另一些人花了冤枉钱还毫无知察,还好,叶先生只是让他的病人花了点冤枉小钱,他还不是太好大喜功的,因为他的资本就那点医术而已。可是我们的皇帝这个最高善人如果也是如此行善,那程度就大大不同了,至低也是要把民脂民膏拿来给自己的亲信如和坤们发奖金的。类比不当?好象有点,叶先生之于那城市贫民是素不相识,而乾隆之于和坤是亲信,嗯,好象是有所区别,可是“亲信”是怎么来的呢?谁能说那城市贫民从此以后不自以为叶先生“亲信”为已任了?知恩图报嘛。 就“支配欲”而言,叶先生的行为在这一本质上与皇帝们支配他人的行为有什么不一样的么?皇帝不是常常为竖立自己亲民爱民的形象而使用国库特别恩惠于某个或某些平民百姓吗?但国库之惠却是理应施于全民的。同样是取于彼,还于此,之所以要取于彼还于此而不是相反的依据,不也一样是他们个人的爱恨情仇吗?可是,他人不也一样有爱恨情仇的吗?为什么会有支配与被支配呢?答案是:资本不同,你有强大的资本,你就可以支配弱小的资本或无资本,叶医生所以能,是因为他有名医的资本,皇帝之能是因为他有皇权作资本。在这种本质为强权哲学而什么小善小恶只能作衬托和辅助的设计中,有关善恶的标准自然荡然无存,对善恶的判断能力也只能是低如弱智。 大约在几年前,我们缴电话费时,就由以分为最小结算单位变成以元为最小结算单位了,当然,从人民币小面值逐渐使用较少来看,属于正常调整,菜市场不也以角(某些发达地区是不是已经有以元的了?)为最小结算单位了,而且这样做也的确简化了支付手续。可是,列位看官,你们可知道这里边有问题么?什么问题?你没有发现你在菜市场里的支付同你在向电信部门的支付有什么不同么?没有?你真弱智?菜市场的老板在算账后是按四舍五入收的,电信的老板在算账后是让你把超过几角几分到元的多余(而不是缺口)支付交到他那放着!初一看,好象是菜市场不合理,因为你会被多收,而电信合理,它没有多收你一分,但事情是经不得分析的,稍加分析,你就会发觉电信是强占,菜市场大致是公平。 菜市场的确是会多收你的钱的,但由于你不是只买一次或几次菜,所以你除了会碰到“五入”,你也会碰到“四舍”,买菜的次数越多,这“五入”和“四舍”的比例就越是接近5 :4,这是概率论的结论。老板占有1/9的便宜,大致公平。 电信的确没多收你一分钱,但它每次都占用了你的钱,当然你也不是只支付一次或几次,每次支付的到元的差额不等,但多次后,其均值接近于五角钱,这也是概率论的结论。也就是说,自从以元为最小单位结算开始,电信就一直无偿地占用着你五角钱,而这种占用是事先绝对没有得到你的许可的。 五角钱是太少了,为五角钱而争,会让人笑掉大牙的。是吗?有人要笑尽管笑好了。我以为这是一个侵犯了他人财产的事,虽然被侵犯的财产数目就每个人而言是太少了,但“小恶”并不能因为它的小而变成善行吧?难道真要抢你一百元以上你才该愤怒,而如果只抢了一分钱你就可以不管?此其一,第二,电信强占的不是一个人,是所有的用户,我们每一个人的五角钱对我们来说的确不算多,可它占用后呢?电信有多少个用户?一亿?如果它对这一亿用户都采取这种方式,那么它实际上就是免费获得了五千万元的无归还期限的无息贷款!第三,它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用户是分散的弱势,而它是有资本的强势,它只仗其势,便就可以支配它的用户们每人无偿地长期地借给它五角钱。这种持强凌弱难道不是恶行?大小先不说,先定性。 我这个月应交四角五分时,我就不交这四角五分,下个月我应交五角五分时我交成整元。这才是公正的呀。可为什么电信就没有想到或想到故意不为四舍五入这一公平的做法呢?是没有知识吗?不是,四舍五入可是小学就学了的,初中还会学更为精确一点的四舍六入五成双。可为什么这知识就得不到应用呢?我们如果直面对此进行谴责,被谴责者一般都会说:“我们忽略了”。好,我们把动机抛开,不认定其主观故意,就同意“忽略”一说吧,但我们仍要问:忽略的是什么?为什么会忽略? 我们从大耳儿、叶天士、电信还有很多其它我没有举出的事例中,我们不难发现,的确有一件同样的东西被那些强势者忽略了,这个东西就是他人应有的平等权利。忽略与被忽略之间有一种明显的强弱关系,由于强弱的相对性和变化,忽略与被忽略也是相对和变化着的,被忽略者只是相对于比他强的才被忽略,面对比他弱的,他也可能忽略别人。忽略的施予者仅根据对象的弱势便可以滋意妄为或为滋意妄为大开闸门,而被忽略者考虑的也并不是“平等”,而是怎样成为强势或强势中的一员,这样便可以去忽略人,如果此计不成,除了逆来顺受之外便别无它法……从这里边我们能看出关乎于善恶的判断吗? “秦人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徒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以道德训导为立国之本的吾国,训了几千年,原来最需要的是人的一些最基本的启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