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就明令取缔了“妓女”这一行业,直到现在。
当时,有一位外国记者问周恩来总理:“请问贵国现在还有没有妓女存在?”
“有。”周总理很干脆地回答道:“在我们的台港省。”
现在,如果有外国记者问这个问题,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国是不允许妓女这一行业存在的。
我们中国人是很有智慧的,也很讲究说话的艺术。我到现在还是没弄明白,所谓的“按摩小姐”、“三陪小姐”、“洗头小姐”到底和妓女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
有人说再正规的服务行业,一到我们中国就全变了味。听说人家西方的“按摩小姐”是很正规的,专门接受过正规的按摩培训,无需要用自己的身体来帮客人“按摩”。其他的诸如“洗头小姐”、“陪聊小姐”也是如此。我想这会不会与西方的法律公开允许妓女这一行业存在有关,因为他们的妓女无需另找合理的借口生存。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因为我国妓女不属于正当职业,所以她们没有职业道德可言。她们是由一群好逸恶劳、素质低下、不懂自爱、没有自尊、厚颜无耻、道德败坏的女人乌合而成。在她们的眼里钱比命还大,为了钱,她们什么事情都敢做。
在她们眼里,“九一八”只是个赚钱的吉日。至于这个日子还有没有其他的含义,一概不知,因为与己无关,何需知道。
如果不是“巧”在“九一八”这天与那些小日本干这龌龊事,珠海的那群“三陪”小姐们,也许现在正在家里开开心心地数钱玩。谁也不会管她们,更不会有人出来遣责她们。
中国妓女法禁明存,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象珠海这样对外开放的特区城市,更是她们聚集的良所。
中国的妓女,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几天或者几个月傍一个大款,钱榨完了说声拜拜,不图名不图位、不为情不为爱,只认钱的女人;还有一种是半公开、半隐蔽,随招随应的所谓“三陪”小姐或者叫“应招”女郎。
中国妓女“存在与发展”的现状,与地方政府部门首脑的暧昧态度不无关系。据说有一位妓女曾大言不惭地对收审她的公安人员说:“罚我,有没有搞错你?我对这个城市的贡献比你们要大得多。”妓女的话不无根据,用官方的语言表示就是:她们起“招商引资”、“增加税收”的作用。所以,在中国的许多城市,对妓女这一行业是明禁暗放,听之任之。
珠海市某酒店这次出的小日本“买春事件”,说是偶然,其实必然。今年不出,明年会出;珠海不出,其他城市会出。
怪只怪该酒店的负责人没有政治意识。否则,国庆节前夕,他们酒店的生意笃定很红火。因为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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